中共延安市委宣傳部

中共延安市委宣傳部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01]31號),市委宣傳部是市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根據中、省宣傳部的總體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搞好調查研究,為市委確立意識形態領域、宣傳文化戰線的工作目標任務、政策措施提供依據,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指導全市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市直文化系統各單位工作。
三、指導全市的理論學習、理論教育和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
四、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出版工作,引導社會輿論,把握輿論導向,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把關。
五、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調群眾性創建活動,組織實施全市文明單位檢查評比、命名表彰。
六、組織實施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掌握思想動態,提出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對策。
七、宏觀管理精神產品,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文化、文物工作。
八、協助組織部門了解、考察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並提出任免意見;審批市直宣傳文化系統獨立的科級單位和重要輿論崗位的幹部任免;對縣區委宣傳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制定和實施全市幹部培訓規劃和幹部培訓工作;搞好對市、縣區委宣傳部長的培訓。
九、領導、協調全市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對外宣傳重大活動,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外、境外來訪記者的接待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十、指導、協調市文聯,市作協、書協、音樂家、美術家、曲藝家、影視家、文藝家、文藝評論家、舞蹈家、記者協會等社科理論、文化藝術等群眾團體的工作。
十一、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主管全市新聞系列和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幹部的職稱評審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中、省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