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葵,字伯響,閩縣人。大觀四年,釋褐。蔡京籍元符中上書,王定等十九人,奏乞編置,葵其一也,謫居衡州。三年,雷震元祐黨人碑,得放還。徽宗詔有司,許依原甲注官,授樂清尉,再調建州。以陳瓘門人,復為京黨劾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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