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縣
閩縣
閩縣是中國舊縣名,歷史上轄境大致為現今的福建省福州市區東部和閩侯縣的東南部地區,包括長樂區的營前,吳航,猴嶼,首占鎮一帶,長期隸屬於福建福州府,與侯官縣分轄福州府治,形成一府兩縣的局面。
清代,閩縣管轄12鄉、4坊、34里。清末撤鄉、里,建區,閩縣分為11區,與侯官縣分治今閩侯縣及福州城內區、南台區和下渡區。城內區又分為:北段(華林坊、錢塘巷一帶)、中段(鼓樓前徠一帶)、南段(南大街一帶)、東段(東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帶)、旗界段(東門大街、湯門大街、河西街、河東街一帶)五段。城內井樓門、湯門、東門、水部門、南門五城門均屬閩縣城內區管轄。南台區分南台、水部兩段。下渡區以藤山(倉前山)為首段,泛船浦以下為第二段,江邊一帶為第三段。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