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宗

張朝宗

張若震批轉黃州知府李亞,查究。張朝宗命其子元功出控訴狀,向湖廣總督碩色投訴。張朝宗控告得實,獲省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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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張朝宗(1705—1759)又名瀚源,武穴下港人,以開米行為業。為人正直,常助人訴訟鳴不平,鄉里咸服其義。白1749年起,先後有知縣虞學灝、高聯登、馬汝明等勾結糧庫經書周錫璉、徐世駿等,每年加派私征分肥,花銀每兩加收二三分,田賦每擔加收二三升,因而激起社會各階層公憤。1755年,有鄉紳數人假託會商捐修廟宇事,接張朝宗到梅川南山寺,舉他控告經承一夥加征分贓,張毅然應承,先投訴於知縣馬汝明,馬斥張“無升合土地,顯系訟棍”,將其杖責40,趕出縣衙。張復邀夏廷佐向巡撫張若震具控。張若震批轉黃州知府李亞,查究。李王必只將經書徐世駿等從輕革役,反誣張朝宗“抗糧作亂”,將他押入監獄。張朝宗命其子元功出控訴狀,向湖廣總督碩色投訴。碩色批示嚴究。李亞,仍不詳揭,碩色將此案上奏乾隆帝。次年七月,乾隆親諭軍機大臣,委派布政使富勒渾赴湖北,會同碩色將此案情弊詳細追究,從重辦理。張朝宗控告得實,獲省釋。其人其事,在縣內外影響很大,後人以張朝宗告貪官污吏為題材,編有《告經承》、《告糧官》、《七鄉園》、《御斗冤》等劇本,在鄂東各縣及贛、皖毗鄰地區廣為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