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達瑪滅佛
原名“達瑪”,又叫“朗達日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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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歷代贊普的倡導,佛教在吐蕃有了較大發展。至贊普赤祖德贊之寸,對佛教推崇備至,尤其贊普本人對僧人的恭敬供養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相傳他在頭髮上系兩條絲巾,絲巾下端縛於僧座,令僧人坐於其上,因此稱他為“熱巴巾”,意為長發人。他重新規定對僧人的供養制度,每一僧人由7戶屬民贍養;制定法律懲治對僧侶不滿的人,凡以惡指指僧者斷指,以惡意視僧者剜目;下令臣民必須遵行佛教道德準則,甚至度量衡器也仿照佛經中的印度規定改制;特別是把政權也交與佛僧執掌,任命班欽波貝吉雲丹為教法大臣,位在大倫之上,掌握內外軍政大權。這一系列的行徑,引起貴族和人民的反對,尤其是一部分祟信苯教的大臣則密謀除掉赤祖德贊。他們首先設計將信佛的赤祖德贊之兄藏瑪外調,爾後傳言貝吉雲丹與贊普的妃子昂粗私通。贊普信以為真,殺死貝吉雲丹,妃子自盡。赤祖德贊酒醉后,又將他扼殺在床上。赤祖德贊死後,立其四兄達瑪為贊普,遂開始抑佛興苯,停止對佛教僧人的一切供應,致印藏僧人逃散,寺院工程停止,封大昭、桑耶等寺院,並在寺廟的門上繪僧人飲酒圖,許多小佛像被撤下來埋在地下,一些移不動的佛像用繩加以捆綁,所翻譯的經書被投之於水火,追殺逃僧,留下來的藏僧被勒令還俗或棄佛歸苯,不從者被迫帶著弓箭、獵狗去狩獵,等等。滅佛從拉薩和桑耶起始,向四外推行。在此後百餘年藏土看不見穿袈裟的僧人。此事件被後世稱為朗達瑪滅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