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抵押放款

動產抵押放款

動產抵押放款,是“不動產抵押放款”的對稱。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之一,是一種以商品或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的放款,在發放以商品作為擔保的放款時,要首先確定抵押商品的“墊頭”和取得抵押商品的權益。

動產抵押放款


所謂“墊頭”就是抵押品的價值與貸款金額兩者之間的差額。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還必須注意抵押商的易售性、價格的穩定性、易損性,據此確定合適的“墊頭”。在發放以有價證券為抵押的放款時,應注意有價證券的流動性,即可以隨時在市場上出售而不發生損失。這就要了解證券發行單位的信用狀況,政權在市場上是否受歡迎,行市是否穩定,以及發行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一般來說,風險較小的有價證券,發放抵押貸款的比例也較高。在辦理證券抵押放款手續時,還要注意證券是借款人獨有還是同他人共有,是記名還是不記名的。如果是同他人所共有,應由所有人共同出面;如屬不記名證券,則應確認借款人為該證券合法所有者后才能發放貸款。銀行發放動產抵押放款時,除以商品和有價證券作抵押外,有時還將應收帳款、保險單、銀行存款、合同和特許權等作抵押,以保證放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