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英通商航海條約由日本與英國在1894年7月16日簽署。條約象徵西方列強對日本之不平等條約與治外法權的結束。條約簽訂后,以上外人居住權之法例被取消。
日英通商航海條約 (日語:日英通商航海條約 にちえいつうしょうこうかいじょうやく;英語:Anglo-Japanese 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由日本與英國在1894年7月16日簽署。條約象徵西方列強對日本之不平等條約與治外法權的結束。由1899年7月17日開始,在日本的英國國民會受到
日本法律的限制,而非英國法律與領事法庭。其他國家也跟隨英國的協議。以往根據
德川幕府與列強的協定,外國人有權在條約港自由居住,而且由西方制定了相關法例管制。條約簽訂后,以上外人居住權之法例被取消。
條約由英國代表約翰·伍德霍斯 (John Wodehouse, 1st Earl of Kimberley) 與日本代表
青木周藏在
倫敦簽署。日本與英國的協議,是1902年
英日同盟的必要條件,皆因兩國必須在地位平等之下締結同盟。促成條約簽訂的官員,包括英方的休·弗雷澤 (Hugh Fraser) 、約翰·哈林頓·歌賓斯 (John Harington gubbins) 與日方的
陸奧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