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縣公安局

政府機構

蒲江縣公安局屬於政府機關,位於成都市,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有關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組織部署全縣公安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案件審批、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四)負責全縣公安偵查工作,參與偵察或直接承辦重大疑難案件,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協調處置重大事故和重大治安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組織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打擊、防範暴力恐怖活動和邪教活動。
(五)負責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治安、戶政、門牌、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負責維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管理、檢驗和駕駛員考核、駕駛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全縣消防、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
(八)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十)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負責監管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交通管理技術建設。
(十四)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表彰獎勵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隊伍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公安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制度;組織、管理和分配裝備物資。
(十七)統一領導,對武警蒲江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八)承辦少年犯罪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王軒蒲江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楊斌:黨委副書記、政委
杜華江:黨委委員、常務副局長
李兵: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坤:黨委委員、政工監督室主任
黃繼操: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洪:副局長
袁興傑: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