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氏劑
艾氏劑
艾氏劑在農業上用於防治農作物害蟲,可引起人肝功能障礙、致癌,作為一種有機氯殺蟲劑,它是2001年5月22日,包括中國在內的90個國家的環境部長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簽署了《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決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一。
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狄氏劑和可代謝為狄氏劑的艾氏劑在2A類致癌物清單中。
化學品中文名稱:艾氏劑
化學品英文名稱:Aldrin
艾氏劑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1159
CAS No.:309-00-2
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艾氏劑 309-00-2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皮膚吸收為主要入侵途徑。主要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損害。中毒后發生頭痛、噁心、嘔吐、眩暈、四肢肌肉痙攣、共濟失調。重症出現中樞性發熱,全身性抽搐,多呈強直性陣攣性抽搐,可反覆發作,並出現昏迷。吸入該品還可發生肺水腫、肝腎功能異常。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土壤和大氣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該品可燃,高毒。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及流動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的皮膚、頭髮、指甲等。就醫。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受熱分解產生有毒的煙氣。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離以外,在上風向滅火。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用潔凈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轉移至安全場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0.01[皮]
TLVTN:ACGIH 0.25mg/m3
TLVWN: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式控制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主要成分:
外觀與性狀:純品為白色無臭結晶,工業品為暗棕色固體。
pH:
熔點(℃):104-104.5
沸點(℃):132-150/0.13kPa
相對密度(水=1):1.56(g/ml,25/4℃)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18.7mPa/25℃
燃燒熱(kJ/mol):104℃
沸點:132~150℃/0.13kPa
臨界溫度(℃):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閃點(℃):65
引燃溫度(℃):無資料
爆炸上限%(V/V):無資料
爆炸下限%(V/V):無資料
穩定性:該品不燃燒;在240℃長時間加熱亦不分解,對強鹼異常穩定
溶解性:不溶於水,溶於乙醇、苯、丙酮等多數有機溶劑,易溶於苯、二甲苯和丙酮,溶國土煤油。
主要用途:用作殺蟲劑。
穩定性:
禁配物:強氧化劑。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LD50:39 mg/kg(大鼠經口);62 mg/kg(小鼠皮下)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會在土壤中隨著殘留期的增長產生嚴重積累作用。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61127
UN編號:2761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包裝方法: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1.0 毫米,每桶凈重不超過150 公斤;鋼板厚0.75毫米,每桶凈重不超過100 公斤);塑料袋外榫槽接縫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晒、雨淋,防高溫。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 57-93)中,該物質屬第四類 B級有機劇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