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平協約是越南共和國(南越)、美國、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及“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又稱越共)於1973年在巴黎簽訂的一個和平協議。
協議的目的是停止
越南戰爭,謀求和平。協議終止了美國的直接參戰,以及達成臨時停火。協議內容包括在80日內釋放戰俘、國際控制及監察委員會監察雙方停火、南越舉行自由及民主選舉、美國撤軍,以及兩越統一。該協議的協商始於1968年,其間有過多次長期停滯。促成該協議的主要
調停人是
聯合國安理會的顧問
亨利·基辛格和
越南代表
黎德壽。他們因此而獲得了1973年的
諾貝爾和平獎,但黎德壽以越南尚在戰亂中為由謝絕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