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統計局
合肥市統計局
合肥市統計局,根據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合肥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合發〔2009〕25號)精神,設立市統計局,為市政府直屬工作部門。
現任合肥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楊祥生。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擬訂地方統計工作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統計標準,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制定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各縣、區和各部門的統計調查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審查全市各部門統計調查計劃和方案,管理全市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表。
(三)負責全市基本統計資料的調查、匯總、整理工作;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考核評價結果和諮詢建議。
(四)負責全市經濟運行情況考核指標的統計上報,負責縣域經濟運行情況考核報表的審核上報;組織對各城區、開發區經濟運行情況考核指標的制定和考核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鄉鎮綜合評價考核指標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負責非公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報表、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績效考評的等有關數據數據搜集、整理和上報;參與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綜合考核評價有關數據的搜集、整理和上報。
(五)負責制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制定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負責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六)協助管理統計部門由中央、省下撥的統計經費;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信訪穩定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統一管理中央、省下撥的統計事業費;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
數據信息管理處
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管理統計系統內部信息網站和面向社會的外部統計信息網站;負責大型專項普查的數據處理;負責統計信息資料庫的建設與維護、管理和開發應用;負責統計信息管理人才培訓;組織指導全市統計自動化和計算機網路建設和技術的開發應用;進行計算機及相關設備、軟體的維護與管理。
政策法規處
承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擬訂地方性統計法規;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承擔統計行政複議、應訴辦理和其他法律事務工作責;負責統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審核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協調全市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指導各縣區統計執法工作;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統計窗口工作。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合肥市經濟運行綜合考核辦公室)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諮詢建議;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綜合性數據的使用和提供;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的發布及新聞宣傳,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的編寫和發布;匯總整理全市以及全國重點城市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承擔統計信息編髮和統計社會諮詢服務職責;負責各類綜合統計資料的編輯;負責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指導協調縣區的綜合統計及基礎工作。
擬訂城區、開發區、鄉鎮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及縣域經濟運行考核有關指標數據的整理、審核;承擔擴權強鎮考核評價、落實科學發展觀綜合考核評價有關指標數據的整理、審核等職責;督促、指導縣(區、開發區)開展經濟運行考核工作;參與市直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的有關事項。
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全市及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生產總值核算工作;負責投入產出調查和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綜合平衡分析研究,提供統計分析報告;負責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承擔縣、區國民經濟核算的管理工作;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制度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指標數據的整理、審核職責。
農村統計處
負責全市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承擔農業普查的組織實施職責,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監督指導縣、區、鄉(鎮)的農村統計工作和有關專業的基礎工作;承擔農村統計改革、小康達標和新農村指標監測職責。
工交統計處
負責全市工業統計調查;貫徹落實國家、省統計局有關工交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規模以下工業等地方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對有關統計調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綜合收集、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的部門統計數據,承擔相關統計調查任務。
能源統計處
負責全社會能源消費統計核算工作,負責制定全社會能源消費統計核算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能源統計調查制度,承擔全市全社會能源消費的統計調查責任;負責全市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和民用車輛擁有量及公路、水運、航空能源消費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承擔指導相關專業和部門能源統計調查;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能源調查統計數據;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能源統計調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及農村個體投資統計調查的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地質勘查、城市建設、住宅、公用事業及有關建設領域統計數據;負責建築業增加值的測算及下算一級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貿易外經統計處
負責全市批發與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商品市場運行狀況以及全市開發區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對外貿易、外資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人口與就業統計處
負責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群眾安全感、大城市月度勞動力調查、勞動工資等統計調查,承擔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人口、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文化產業科技統計處
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科技活動和合蕪蚌自主創新等統計調查,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文化、科技等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牽頭對全市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牽頭組織實施全市R&D清查工作;綜合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績效考評。
服務業統計處
負責擬定全市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案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服務業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負責審核認定和評價考核縣區、行業服務業發展情況的綜合統計資料;開展服務業統計分析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綜合收集、整理和管理有關行業、部門的服務業統計工作;指導有關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資料的收集、整理、審核、評估等工作。
機關黨總支
機關黨組織設置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合肥市統計局普查中心
為隸屬市統計局管理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省情省力和國家部署的重大國情國力統計普查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承擔統計普查體系和專業技術標準制定、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和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更新維護等等工作。
局長:楊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