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務局
天津市政府組成部門
天津市商務局是天津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市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牌子。
天津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商務和口岸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和市委關於商務和口岸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和口岸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工作方面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擬訂相關地方性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動對外開放工作,協調推動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發展工作。
(二)研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製口岸發展規劃、口岸年度開放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化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商貿物流工作。
(四)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貫徹執行市場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指導、實施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實施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推動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健全商務信用激勵約束機制,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煤炭流通及二手車鑒定評估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商品進出口貿易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經營資格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和服務加工貿易業務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監督、協調我市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協調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管理。
(八)負責技術貿易管理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落實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九)組織擬訂本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制定促進服務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平台建設。
(十)配合商務部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對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負責涉及本市的世界貿易組織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本市貿易政策合規審查工作。負責指導商務執法工作。
(十一)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和組織協調境外招商引資工作,管理和指導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合同、章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指導國家級、市級開發區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公民出境就業管理工作,負責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和監督檢查,以及有關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組織實施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監管工作。指導境外經貿合作區有關工作。負責對外援助有關工作。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會展業發展。
(十四)指導全市經貿外事工作,負責全市重要經貿外事活動。
(十五)負責組織口岸查驗部門開展口岸對外開放、擴大開放、臨時開放、非開放區域臨時進出的審核和報批,已開放範圍內新建、改建碼頭泊位、航站樓、鐵路車站等涉外作業區對外開放啟用的審核、驗收和報批,實施口岸准入退出機制。協調推進內陸“無水港”口岸功能。
(十六)負責天津市港口統一收費管理服務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對平台收繳費運營單位實施管理。
(十七)負責中國(天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天津市跨境電商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等工作。
(十八)按照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工作部署,配合開展壓縮貨物整體通關時間、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有關工作,服務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參與協調特運、海上搜救工作。
(十九)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本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二十)指導協調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商務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或聯繫相關商會、協會、學會、社會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
(二十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職能轉變。
按照國家和我市統一部署,推進商務領域“放管服”改革,認真落實“一制三化”,加強對商務發展的宏觀引導和促進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宏觀指導和微觀管理,提高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辦公室
研究室(綜合處)
法規處(公平貿易處)
財務處
市場運行處
流通處
生活服務業處
秩序處
市場處
外貿運行處
貿發處
產業處(機電辦)
服貿處
外資綜合處(開發區處)
外資處
外管處(自貿處)
外經處
電商處
會展處
外事處
口岸開放處
口岸平台處
口岸信息化處
口岸服務處
安監處
人教處
政務服務處
機關黨辦(黨群處)
離退休幹部處
網路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
天津市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擔保中心
天津商業發展中心
天津市商務系統老幹部活動中心
天津市全國商品交易會辦公室
天津市對外經濟貿易服務中心
天津市對外經濟貿易信息中心
天津市市場信息中心
沈蕾 | 局長、黨組書記,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 |
張愛國 | 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兼)、黨組書記 |
李建 | 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
牛文輝 | 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
李宏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劉福強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何智能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劉志勇 | 總會計師 |
原天津市商務局副局長、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主任:朱振宇
原副局長:周路、楊柳、梁益銘
2021年5月,天津市商務局生活服務業處被授予天津市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