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不孥

罪人不孥

這是周文王針對夏商“罪人以族”的原則,提出的主張。周公繼承這一思想,反對族誅連坐,主張罪止一身。具有進步意義。

基本解釋


周文王針對夏商“罪人以族”的原則,提出“罪人不孥”的主張。周公繼承這一思想,反對族誅連坐,主張罪止一身。
罪人不孥
讀 音: zuì rén bù nú
釋 義:孥:妻與子女的統稱。謂治罪止於本人,不累及妻和子女。
出 處: 《孟子·梁惠王》:“澤梁無禁,罪人不孥。”
示 例:郤芮曰:“‘罪人不孥’,古之制也。亂人行誅,足以儆眾矣。何必多殺,以懼眾心?”★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
臣聞先王之政,敬老慈幼,~,鰥寡孤獨,時時矜恤。★清·褚人獲《隋唐演義》第十五回
用 法: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