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行政區
海南行政區
海南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舊行政區劃(副省級),1984年5月31日成立,統一管轄海口市、瓊山、瓊海、文昌、萬寧、定安、屯昌、澄邁、臨高、儋縣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及其所屬的三亞市、東方、樂東、瓊中、保亭、陵水、白沙、昌江縣以及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
海南行政區設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是一級地方國家政權機關。行政區人民政府設主席、副主席,由行政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歸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決定將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分出,設立海南省,撤銷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海南省直隸國務院,劃定海南島為經濟特區。
1988年4月26日11時40分,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海府大道59號正式掛牌,海南特別區撤銷。
1950年,海口市升地級市;設新民縣;昌江、感恩二縣合併為昌感縣。
1952年,划設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1955年改自治州);設東方、瓊中二縣。
1953年,直轄的陵水、崖縣二縣劃歸自治州;新民縣更名屯昌縣。
1957年,設那大縣。
1958年,海口市降格划入。
1959年,撤銷瓊山、那大、臨高、保亭、陵水、白沙、昌感七縣;撤銷瓊東、萬寧、樂會三縣合併設立瓊海縣;撤銷定安、屯昌二縣,合併設立定昌縣;行政區與自治州合署辦公。
1960年,恢復瓊山、萬寧、保亭三縣。
1961年,恢復定安、屯昌、臨高、白沙、陵水、昌江六縣;撤銷定昌縣;恢復行政區辦公。
1984年,設三亞市。
1986年,海口市升地級市;設通什市。
1987年,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全部行政區直轄;三亞市升地級市。
1988年,撤銷行政區,改設海南省。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和《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
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掛牌。從此,海南成為我國最年輕的省份和最大的經濟特區,海南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時期。
海南島解放前夕,經濟基礎薄弱,工農業和交通基礎設施落後,百業蕭條,人民生活貧苦。解放后,人民政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從人力、財力、物力和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使經濟建設有了很大的發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1957年,農業總產值達36381萬元,糧食總產量達81.88萬噸,比1952年分別增長37.54%和43.85%;油料總產量1.56萬噸,甘蔗總產量35.65萬噸,比1952年分別增長O.9倍和1.4倍;熱帶作物面積110.02萬畝,其中橡膠面積71.05萬畝,干膠產量750噸,比1952年分別增長1.9倍、2.3倍和0.8倍;生豬年末存欄104.05萬頭,牛65.79萬頭,水產品總產量69547噸,比1952年分別增長63%、18.2%和1.27倍。
1957年全年工業總產值13345萬元,比1952年增長2.18倍;主要工業產品有鐵礦石67.39萬噸,食鹽6.81萬噸,食糖1.55萬噸,罐頭1437噸,發電量737萬千瓦小時,比1952年都有較大的增長。基本建設投資完成總額6099萬元,比1952年增長2.6倍。
1985年,全區共接待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台遊客3.5萬人次,比1980年增長6.96倍,平均每年遞增51.4%。旅遊創匯從1982年的82萬美元、人均78.6美元,增加到1985年的829萬美元、人均250美元。
1958年,海南的高等學校由2所增加到5所,即海南師範專科學校、海南工業專科學校、海南醫學專科學校、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師範專科學校、華南熱帶作物學院。
學生由1950年的219人增加到702人;普通中學由1957年的59所增加到313所,學生由41040人增加到79913人;小學由1957年的3010所增加到3567所,學生由348953人增加到408215人。
另外,許多縣的鄉、村不顧條件地開辦幼兒園、託兒所,幼兒園由1957年的52所增加到3554所,在園幼兒由3758人增加到181002人。不少縣大辦業餘中學、業餘小學和紅專學校,共4535所,學生為154179人。
1987年,全區已建成電影院、影劇院76座,文化館、藝術館、圖書館、紀念館、檔案館79間,文化站、文化中心438個,電影放映隊1076隊,藝術表演團23個,廣播電台、廣播發射台15座,電視台、電視發射差轉檯59座,電視覆蓋率為86.6%。
1987年,衛生醫療機構3702所,其中醫院427所,病床19860張,醫療衛生人員34840人。
從1950年5月1日海南島解放到1987年,海南區最高行政機構的設立與演變是:海南軍政委員會—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廣東省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海南地區革命委員會—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廣東省海南行政區公署—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
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職領導人更迭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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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籍貫 | 職務 | 任職時間 |
(含海南軍政委員會、區公署、區革委會正職領導人) | |||
鄧華 | 湖南省郴縣 | 海南軍政委員會主 席(初時稱主任) | 1950年5月26日至 1951年3月15日 |
馮白駒 | 海南省瓊山縣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1年4月22日至 1953年11月25日 |
肖煥輝 | 海南省瓊海縣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3年11月25日至 1955年10月20日 1958年7月22日至 1965年9月30日 |
王覺 | 湖北省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5年10月20日至 1957年7月15日 |
黃康 | 海南省萬寧縣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7年7月15日至 1958年7月22日 |
魏南金 | 廣東省龍川縣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65年9月30日至 1968年4月5日 1980年4月19日至 1982年8月18日 |
孫干卿 | 山東省臨淄縣 | 海南行政區革委會主任 | 1968年4月5日至 1970年1月14日 |
(續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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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籍貫 | 職務 | 任職時間 |
馮鏡橋 | 江蘇省沛縣 | 海南行政區革委會主任 | 1970年1月14日至 1974年12月19日 |
李子元 | 河北省威縣 | 海南行政區革委會主任 | 1974年12月19日至 1975年11月7日 |
李爾重 | 河北省 | 海南行政區革委會主任 | 1975年11月7日至 1976年12月10日 |
羅天 | 廣東省普寧縣 | 海南行政區革委會主任 | 1976年12月10日至 1980年4月19日 |
雷宇 | 廣西橫縣 | 海南行政區公署主任 | 1982年8月18日至 1984年10月1日 |
雷字 | 廣西橫縣 | 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 1984年10月1日至1985年7月26日 |
孟慶平 | 遼寧省黑山縣 | 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 1985年7月26日至1988年4月13日 |
,僅限正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