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鐘元

洪鐘元

洪鐘元(1892~1951),字乾若,福建尤溪縣溪尾鄉高山村人,后遷住城關鎮

個人介紹


洪鐘元,尤溪縣立第一高等小學堂畢業,私立馬江船政學校肄業。民國12年(1923)為東路討賊軍留閩第一師師長盧興邦錄用,先後任師司令部書記官、閩北各屬綏靖委員公署秘書長、南平縣縣長、盧部駐福建省城辦事處主任、盧部駐南京辦事處主任、尤溪縣參議會議長、尤溪縣戡亂委員會主任等職。民國24年(1935)被國民黨中央指選為福建省國民大會代表,參加“制定憲法”的國民大會。回尤溪后,干預縣政,拉攏並安插親信進縣政府和鄉鎮公所。民國31年(1942),洪鐘元與所依附的國民黨中央委員、福建省黨部主任委員陳肇英聯繫,安插親信,掌握尤溪縣黨務。民國32年(1943),參加中統特務組織,在尤溪發展成員專門對付共產黨。民國37年(1948),洪鐘元任尤溪縣戡亂委員會主任,這年8月間派遣縣保安隊鎮壓十二都上雲、下雲兩村參加共產黨秘密革命活動的貧農團員及革命群眾,逮捕54人、殺害8人(其中游擊隊員1人)。後期經歷1949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浦城,洪鐘元在家召集戡亂委員會成員開“應變會議”,部署對付策略。5月,洪鐘元將縣3個保安中隊武裝撤出城區,開往坂面鄉一帶,準備在農村與解放軍對抗。1950年1月,洪鐘元潛逃出城上山為匪首。2月,接受德化著匪陳偉彬委任為“尤溪縣長”。3月,洪鐘元把全縣土匪組成“中國人民反共救國軍閩南軍區閩中縱隊挺進總隊”;在尤溪城關地區,還暗中組織“中國閩南反共救國軍尤溪城關地下縱隊”,與人民為敵。10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圍剿和政治瓦解的強大壓力下,他下山投降,但仍指使陳玉麟率部在外繼續頑抗。1951年4月1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第二軍分區軍法處在尤溪設臨時軍事法庭對洪鐘元進行公開審判,處以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