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河縣

河北省滄州市泊頭市轄鎮

今為交河鎮,於公元1073年立鎮,交河鎮位於石家圈,於公元1073年立鎮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廢鎮立縣,名交河,隸屬河間路獻州。1983年5月,交河縣撤銷,併入泊頭市。

歷史沿革


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立縣,名交河,隸屬河間路獻州。
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合併江北州縣,交河併入樂壽,未幾復故。屬中書省河間路獻州。
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徙縣治於今交河鎮,仍稱交河縣,屬河間府獻州。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因獻州降為縣而直隸河間府。
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再次合併州縣,交河縣省入獻縣。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復置,屬京師河間府。
清代屬直隸河間府。
民國2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決定撤府留縣,同時設置行政監察道,交河縣隸直隸省渤海道。
民國3年(公元1914年)渤海道改為津海道。
民國17年(公元1928年),交河縣隸屬河北省。
民國26年(公元1937年),交河縣劃歸河北省第八督察區。
1949年設置滄縣專區,交河縣屬之。
1958年4月,交河縣改屬天津專區。天津專區撤銷而改隸天津市。
1961年滄縣專區恢復,交河縣還屬。
撤銷
1983年5月,交河縣撤銷,其政區併入泊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