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講授綱要
教育學講授綱要
《普通教育學·教育學講授綱要》
書籍作者:[德]赫爾巴特
翻譯:李其龍
出版社: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第1版 (2009年1月1日)
平裝:383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7561763115, 9787561763117
條形碼:9787561763117
《普通教育學綱要》是作者繼《教育原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2000年第二版)、 《學校教育原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之後,有關教育基礎理論探究的成果。所謂“普通教育學”,雖為“普通教育”之作,實際屬於“一般(普通)教育學”,即關於基礎教育的基礎理論。 《教育原理》一書先後獲得上海市哲學
社會科學優秀成果(1986-1993)著作類一等獎(1994年)、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1996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998年)。《普通教育學綱要》是對《教育原理》、《學校教育原理》批判性的自我反思的成果。摘要
赫爾巴特的教育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代表作《普通教育學》與《教育學講授綱要》中,後者是前者的補充與具體化。在這兩本著作中,赫爾巴特提出了作為獨立的一門科學的教育學理論體系。他認為教育學的基礎是哲學與心理學,教育的目的是培養道德性格的力量,這主要體現在五個道德觀念上,即內心自由的觀念、完善的觀念、仁慈的觀念、正義的觀念和公平的觀念。他把實現這種教育目的的手段分為三種,即管理、教育性教學和訓育。
管理的目的在於對兒童進行外部的領導,維持教學與教育的秩序,為實施教學與教育創造條件。他寫道:“這種管理並非要在兒童心靈中達到任何目的,而僅僅是要創造一種秩序。”管理的主要措施是威脅、監督、命令、禁止、懲罰、權威和愛。他認為教育者應在兒童心目中樹立權威形象,受到他們的愛戴。樹立權威的關鍵在於卓越的智慧;而受到愛戴的關鍵在於教育者自己要愛兒童,與他們保持親密的關。
赫爾巴特認為要使知識影響道德品格的培養,學生必須對知識發生強烈的興趣,從而產生堅強的行為意志。這種興趣還必須是多方面的、平衡的,這樣道德的培養才能是多方面的、平衡的。所以教育性教學的目的是培養學生平衡的多方面興趣,使他們形成思想範圍。多方面興趣分為經驗的興趣與同情的興趣,對事物的聯繫與規律性的思辨的興趣,對真、善、美的審美興趣。經驗的興趣包括同情的興趣包括對人的同情興趣、對社會的興趣和對宗教的興趣。
赫爾巴特指出教育性教學的條件是注意與統覺,即在教學中必須引起學生的注意和興趣,同時必須讓學生在原有觀念的基礎上掌握新的觀念。教育性教學的途徑是分析教學與綜合教學。分析教學是從學生及其經驗出發進行的,即將學生的雜亂經驗分析為各種組成部分或因素。而綜合教學是從材料與提示出發展開的,即將學生的一些部分的認識概括成整體、系統。這種教學都以學生的專心與審思為基礎。學生通過專心達到“清楚”與“聯合”,通過審思達到“系統”與“方法”。清楚、聯合、系統和方法在赫爾巴特看來乃是教學過程的四個主要階段,或者說教學的四個主要環節。“清楚”指教師講述教材,講新觀念分析出來深入研究;“聯合”指通過師生談話,將新舊觀念聯繫起來;“系統”指在教師指導下尋找結論和規則;“方法”指通過練習將所學知識應用於心的場合。
教育的第三個階段就是訓育。赫爾巴特指出訓育是一種持續的誘導工作,它通過交際、榜樣、啟發使學生直接得到積極的發展。訓育就是要直接與間接陶冶兒童的性格,在兒童身上培養一種有利於教學的心理狀態。訓育的措施可以是抑制、懲罰、讚許和獎勵。
綜上所述,赫爾巴特提出的教育學體系是一個比較嚴密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