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鄘風·牆有茨
《詩經》中收錄詩作
《國風·鄘風·牆有茨》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這首詩主要意思是諷刺宣姜不守婦道,和庶子私通,其事丑不可言。全詩三章,每章六句,一唱三嘆,在結構上體現出一種遞進關係,有效地增強著詩歌的諷刺力量。
國風·鄘風·牆有茨
牆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牆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詳也。所可詳也,言之長也。
牆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所可讀也,言之辱也。
1.鄘(yōng):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河南省汲縣北。
2.茨(cí):植物名,蒺藜。一年生草本植物,果實有刺。
3.埽(sǎo):同‘’掃‘’。
4.中冓(gòu):內室,宮中齷齪之事。
5.道:說。
6.所:若。
7.襄:除去,掃除。
8.詳:借作“揚”,傳揚。
9.束:捆走。這裡是打掃乾淨的意思。
10.讀:宣揚。
牆上長滿了蒺藜,無論如何掃不掉。你們宮中私房話,實在沒法說出口。如果真要說出來,那話就難聽死啦。
牆上長滿了蒺藜,無論如何除不掉。你們宮中私房話,實在沒法詳細說。如果真要說詳細,那話說來可長啦。
牆上長滿了蒺藜,沒有辦法打捆走。你們宮中私房話,實在不能對人說。如果真的傳開來,簡直就是羞辱啊。
《毛詩序》謂“《牆有茨》,衛人刺其上,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疾之,而不可道也”。朱熹《詩集傳》也持此說,曰:“舊說以為宣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頑烝於宣姜,故詩人作此詩以刺之。言其閨中之事皆醜惡而不可言。理或然也。”清方玉潤《詩經原始》詩題序謂之:“刺衛宮淫亂無檢也。”眾說相類,都認為這是一首譏刺衛國內宮庶公子頑私通國母宣姜,生五子,而名分不正,國人唾罵其荒淫無恥的詩歌。公子頑,即昭伯,是衛宣公之子,《史記·衛康叔世家》說是伋之弟。君母,即衛宣公所強娶伋之未婚妻齊女,也就是衛宣姜,是當時惠公之母,故稱“君母”。公子頑私通君母宣姜事,《左傳·閔公二年》有記載。因為惠公即位時年幼,齊國人為了鞏固惠公君位,保持齊、衛之間親密的婚姻關係,便強迫昭伯與後母亂倫。儘管這是受外力脅迫促成的,但究竟是下輩與上輩淫亂,是最不齒於人的醜聞,確如朱熹所言“其污甚矣”。衛國人民對這種敗壞人倫的穢行,當然深惡痛絕,特作此詩以“疾之”。
這首詩內容與《邶風·新台》相承接,主要意思是諷刺宣姜(齊女)不守婦道,和庶子通姦,其事丑不可言。詩以牆上長滿蒺藜起興,給人的感覺,衛公子頑與其父妻宣姜的私通,就像蒺藜一樣痛刺著衛國的國體以及衛國人民的顏面與心靈。
全詩一唱三嘆,在反覆重複的數落中,一層層加深著對這一宮廷醜事的批判。在結構上,疊詠而意義遞進,無論在內容、思想感情上都是一層深過一層,有效地增強著詩歌的諷刺力量。詩中之“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表面上寫牆茨之延伸愈來愈長,幾乎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實際上是比興衛公子頑與其父妻私通已經到了無恥糜爛、昭然無忌的程度。詩中之“所可道也”、“所可詳也”、“所可讀也”,表明人們對這種宮廷醜事的議論,在一步一步的升級,幾乎已經盡人皆知了。詩中之“言之丑也”、“言之長也”、“言之辱也”,寫人們對於這種宮廷醜聞的感情態度,由丟臉、氣憤到感到恥辱,真有一人之禍,禍及國體的感覺。
此詩三章重疊,頭兩句起興含有比意,以巴緊宮牆的蒺藜清掃不掉,暗示宮闈中淫亂的醜事是掩蓋不住、抹煞不了的。接著詩人便故弄玄虛,大賣關子,宣稱宮中的秘聞“不可道”。至於為何不可道,詩人絕對保密,卻又微露口風,以便吊讀者口味。丑、長、辱三字妙在藏頭露尾,欲言還止,的確起到了欲蓋而彌彰的特殊效果。本來,當時衛國宮闈醜聞是婦孺皆知的,用不著明說,詩人特意點到為止,以不言為言,調侃中露譏刺,幽默中見辛辣,比直露敘說更有情趣。全詩皆為俗言俚語,六十九個字中居然有十二個“也”字,相當今語“呀”,讀來節奏綿延舒緩,意味俏皮而不油滑,與詩的內容相統一。三章詩排列整齊,韻腳都在“也”字前一個字,且每章四、五句韻腳同字,這種押韻形式在《詩經》中少見。
宋代朱熹《詩集傳》:“舊說以為,宣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頑丞於宣姜。故詩人作此詩以刺之。言其閨中之事,皆醜惡而不可言,理或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