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號43),設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主管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縣級)。
(一)增加負責城鎮無固定工作單位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工作的職責。
(二)承辦原市房改辦承擔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會議籌辦和日常事務性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實際,擬定本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二)編製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並組織執行;編製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效憑證;與單位、職工和受委託銀行定期對賬。
(四)編製年度住房公積金預算、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后組織執行。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方案,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后執行。
(六)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管委會批准后執行。
(七)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按照管委會批准的比例購買國債。
(八)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的方案,經管委會審議,報市政府批准后,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的調整。
(九)負責委託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協議,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十)負責組織建立中心及其所屬辦事機構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並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數據安全。
(十一)擬定年度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報送市財政部門審核,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向社會發布。
(十二)提出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申請,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根據省財政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
(十四)負責對辦事機構、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委託業務的指導、監督和考核;負責對參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資格審定、監督和考核工作;負責對開發企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資質及房源的調查、核實。
(十五)負責全市經營服務性事業單位和企業改制后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帳戶託管、支取、轉移和銷戶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鎮無固定單位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繳存、支取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管委會會議的籌辦和日常事務性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以及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和銅陵縣管理部:
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政策法規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印發、歸檔管理等工作;負責外來文件的收文登記、呈批、督辦、歸檔管理等工作;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制定內部規章制度;負責中心目標考核工作;協助領導及其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及重大問題;負責組織人事、勞資福利、監察、教育培訓、安全保衛、文明創建、計劃生育、信訪等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配購和管理工作;負責中心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會議籌辦和日常事務性工作。
歸集管理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工作;負責編製、實施全市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計劃;負責提出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政策調整的意見;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規範和操作規程;負責對受委託銀行歸集業務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單位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審批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繳存等情況,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單位實行行政執法和處罰;負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以及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對帳單的發放工作;負責城鎮無固定單位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歸集等管理工作。
行政許可服務科(提取和貸款管理科)
負責直接辦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中的相關問題。
負責編製、實施年度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計劃;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規範和操作規程;負責對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發放;負責住房公積金貸后管理以及催收歸還工作;負責對開發企業申請住房公積金項目資質及房源的調查核實;負責對參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等單位的指導、檢查和監督;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管理;負責對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情況的分析、匯總工作。
計劃財務科
負責制定並實施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業務操作規程;負責編製住房公積金的財務計劃(預算)和決算;負責實施經批准的住房公積金財務計劃(預算)和決策;負責編製、實施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計劃;負責年度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的公告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計劃統計工作;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使用等情況,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按規定購買國家債券;負責與單位、職工和受委託銀行定期對帳;負責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和歸還;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賬戶開設、使用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完成住房公積金審計、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檔案的管理;監督、檢查受委託銀行承辦住房公積金的業務情況;負責中心的管理經費和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工作。
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銅陵縣管理部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辦事機構,副科級。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額事業編製18名(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銅陵縣管理部編製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總會計師);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縣管理部副科級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