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坑村

衢州開化縣何田鄉下轄村

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何田鄉龍坑村距離鄉政府20公里,毗鄰我縣長虹鄉,297戶,人口1123人,區域面積13025畝,該村主要經濟特產有茶葉板栗、用材林,近年來該村利用本地資源,大力發展生態經濟,主攻以高山蔬菜、名茶為主要項目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同時鼓勵剩餘勞力外出勞務,增加收入途徑。村級經濟方面主要通過包裝項目爭取上級支持。村級經濟實力不斷提升,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村級基礎設施,完成自然村路面硬化,村道路燈亮化,垃圾集中處理,村民生活條件不斷完善,農民人均收入2010年達到5210元。

目錄

正文


村規民約
龍坑村村規民約
(2009年3月27日村民代表大會通過)
為規範村民行為,加強本村社會秩序和治安管理,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新農村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並結合本村實際和村民共同意願,特制定以下村規民約:
一、堅持黨的領導,自覺履行公民義務,爭當文明村民,為建設文明富裕的新農村貢獻力量。
二、嚴格規劃建房和土地管理制度。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嚴禁超標準用地。村民建房等使用土地必須服從本村統一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同時需向村委會交納1000元保證金,保證房屋主體完工後2個月內完成外牆粉刷。不得未批先建或者不按審批規定建房,不得非法轉讓土地;嚴禁毀田挖砂、取土,對亂占濫用土地等違法行為,報請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三、嚴格資源保護和林政管理制度。
1、村民在自留山、責任山上採伐林木和毛竹,要依法審批,憑證、限期、限額採伐。採伐跡地要求在當年或翌年造林更新。
2、對盜伐、濫伐林木的,除將木材上交集體外,每根林木賠償50-200元,毛竹每根賠償50-100元,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嚴禁非法採挖野生樹木、樹兜,未經林業部門批准,擅自採挖的,沒收所採挖樹木,並處每株賠償50-100元。
3、嚴禁非法收購、出售木材,違者沒收木材及運輸工具,並支付木材價款1至3倍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