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文學
澳大利亞文學
澳大利亞雖然是一塊古老的土地,但在歐洲人登陸之前,當地的土著民族仍處於原始公社時期,無文字,僅有萌芽狀態的口頭文學。18世紀70年代澳大利亞成為英國殖民地,陸續有大批英國流放犯定居,以後才逐漸產生了見於文字的文學作品。因此,澳大利亞文學實際上是英語文學。
澳大利亞文學起始於殖民時期(1788~1890),以流放犯和鄉野勞動者的口頭歌謠為開端。帕特森搜集編纂的《古叢林歌》(1905)就是這一時期的歌謠彙集,其中大多抒發被侮辱與被壓迫者的感受,有較多的民主精神。最早在澳大利亞出版的詩集是英國官員巴倫·菲爾德(1786~1846)的《澳大利亞詩歌的第一批果實》(1819),但藝術性不高。隨後出現一批當地出生的詩人:威廉·查爾斯·溫特沃斯(1793~1872)、查爾斯·湯普森(1806~1883)和查爾斯·哈珀(1813~1868)等,其中哈珀較為突出,他受英國詩人彌爾頓、華茲華斯和雪萊的影響,擅長描繪景色和敘事。繼之而起的亞當·林賽·戈登(1833~1870)在當時頗負盛名,但意境不高,著有《叢林歌謠與躍馬曲》(1870)等。亨利·肯德爾(1839~1882)是這個時期造詣較高的詩人,以抒情詩見長。
小說的出現較遲於詩歌。最早類似小說的作品是流放犯亨利·薩弗里(1794~1842)寫於獄中的《昆塔斯·塞文頓》(1830)。但在1850年前後,遊記、回憶錄等成為文學的主要形式,它們向英國本土介紹澳大利亞的風土人情及殖民者的生活情況。後期,這種形式的作品更接近於小說。較有影響的作品是亨利·金斯利(1830~1876)的《傑弗里·哈姆林回憶錄》(1859)、馬克斯·安德魯·希斯洛普·克拉克(1846~1881)的《無期徒刑》(1874)和托馬斯·亞歷山大·布朗(1826~1915)的《武裝搶劫》(1888)等,這些作品描寫了放牧漫遊、流放囚犯、綠林好漢、淘金致富等典型的澳大利亞生活場景,其中最突出的是《無期徒刑》,作者根據歷史材料,在作品中揭露了澳大利亞早期的殖民流放制度。
這個時期的文學創作,無論是詩歌還是小說,成就都不甚突出,基本上囿於英國作家和文學流派的影響,沒有形成澳大利亞文學自己的風格特色。多數作品在藝術上也不夠精湛,特別是小說,往往側重於敘述故事,忽視人物形象的刻劃和心理描寫。
19世紀80年代,澳大利亞開始醞釀成立聯邦,興起了民族主義運動。同時,由於世界性的經濟危機襲擊了澳洲大陸,工人和其他勞動者生活愈加貧困,加之工作條件惡劣,因此,工人紛紛組織工會,舉行罷工,爭取民主,要求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蓬勃興起的民族民主運動給澳大利亞文學帶來了新面貌。1880年約·費·阿基布爾德所創辦的《公報》雜誌公開提出“澳大利亞屬於澳大利亞人”的口號,宣傳激進主義、共和主義和社會主義,團結了一大批作家,形成了“公報派”,促進了澳大利亞民族文學的發展。阿·喬·斯蒂芬斯(1865~1933)擔任編輯之後,開闢“紅頁”,大力扶植青年作家,提倡創作短篇小說和“叢林歌謠”,並組織出版長篇小說。在他的倡導下,許多作家踴躍創作,出現不少優秀作品,形成了繁榮的創作局面。民謠和短篇小說的創作尤為突出。
約瑟夫·弗爾菲(1843~1912)和亨利·勞森(1867~1922)是這個時期創作成就最大而且最有影響的兩個作家。弗爾菲是工人出身的小說家和詩人。他的長篇小說《如此人生》(1903)以日記的形式描述了叢林風光和勞動人民的悲慘境遇,有明顯的民主精神,語言生動幽默,生活氣息濃郁。勞森既寫詩也寫短篇小說,出版過詩集《在海闊天空的日子裡》(1896)和短篇小說集《當罐里的水沸騰的時候》(1896)等14部作品。他的詩充滿愛國主義激情,表達了人民反抗壓迫和要求民主、自由的強烈願望;他的小說反映下層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塑造普通勞動者的形象,歌頌他們的優秀品質。語言多用勞動人民的口語,樸實生動。這兩位作家的作品都從現實出發,具有澳大利亞特色。他們對澳大利亞現實主義文學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短篇小說作家還有:幽默作家阿瑟·霍伊·戴維斯(1868~1935),反映流放犯生活的威廉·阿斯特利(1854~1911),反映海洋生活的喬治·路易斯·貝克(1855~1913),反映工人生活的愛德華·喬治·戴森(1865~1931)。邁爾斯·富蘭克林(1879~1954)的表現男女平等的自傳體小說《我的光輝歷程》於1901年發表,被譽為“第一部澳大利亞小說”。亨利·漢德爾·理查遜(1870~1946)是一位有才華的女作家,善於發掘人物的內心世界。她的三部曲《馬奧尼的命運》在澳大利亞文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歌謠創作的代表是安德魯·巴頓·帕特森(1864~1941),他搜集整理並創作了大量的歌謠,有些在譜曲以後廣為流傳,《雪川來客》(1895)等詩至今為人傳誦。其他著名詩人有瑪麗·吉爾摩(1865~1962)和克里斯托弗·布倫南(1870~1932)等。前者的詩具有明顯的民主性,而後者的詩作中較多地表現出了法國象徵主義的影響。
在詩歌和短篇小說創作的影響下,澳大利亞民族戲劇藝術也有所發展。1909年劇作家威廉·穆爾(1868~1937) 發起,每年舉行一次“澳大利亞戲劇晚會”。隨後,路易斯·埃森(1879~1943)與萬斯·帕爾默(1885~1959)等人共同組織了“先驅演員”團體。同時,出現了一批反映人民生活與鬥爭的劇本,如埃森的《時機尚未成熟》(1912)、帕爾默的《黑馬》(1922)、凱瑟琳·蘇珊娜·普里查德(1883~1969)的《先驅者》(1922)等。
20世紀20年代以後,澳大利亞小說又有了長足的進步。帕爾默繼承了勞森、弗爾菲的現實主義傳統,寫出了反映勞工運動的著名的三部曲:《戈爾康達》(1948)、《播種時期》(1957)和《大傢伙》(1959)。普里查德是澳共的創始人之一和重要左翼作家,她寫過多部反映勞動人民生活和鬥爭的小說和劇本。小說《庫納爾都》(1929)是最早的一部反映白種人和土著人關係,並對土著人寄予深切同情的小說。戰後的金礦三部曲《沸騰的九十年代》(1946)、《黃金的里程》(1948)和《有翼的種子》(1950)描繪了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上半葉澳大利亞歷史的一個側面。在戰後到60年代初將近20年的時間裡,左翼文學蓬勃發展,湧現出一批優秀作家和作品。如弗蘭克·哈代(1917~ )以長篇小說《不光榮的權力》(1950)抨擊了社會的黑暗;艾倫·馬歇爾 (1902~ )擅長刻劃兒童心理,以自傳體小說《我能跳過水坑》(1955)著稱;工人作家約翰·莫里遜(1904~ )則主要反映工人生活,著有短篇小說集和長篇小說《蔓延中的城市》(1949)等。
30年代至40年代在澳大利亞文壇上有一些關於文學流派和文藝觀點的論爭。30年代初期,與諾曼·林賽有關的“幻影派”詩人反對文學藝術中的狹隘民族主義傾向,他們有意識地探求一種表現形式,以取代風行一時的“叢林歌謠”,在詩歌創作上過於追求形式美。代表詩人有肯尼斯·斯萊塞(1901~1917)、羅伯特·菲茨傑拉爾德(1902~ )等。1938年雷克斯·英格默爾斯(1913~1955)發起了“津狄沃羅巴克運動”。“津狄沃羅巴克”是土語“合併”、“融合”的意思。英格默爾斯認為文藝家只有和澳洲本土融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創作出具有美感的好作品;主張作家、詩人應該從土著民族的藝術、詩歌和傳說中汲取營養。儘管這一運動沒有產生出突出的詩人和作品,但自19世紀90年代之後,是他們首先從新的角度提出民族文學的口號,也是他們首先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向土著民族的文化的。這些觀點吸引了一批青年詩人,對他們的詩歌創作影響很大。40年代初期,馬克斯·哈里斯(1921~ )創辦詩刊《憤怒的企鵝》,提倡先鋒派詩歌,即在詩歌創作上襲用英美的超現實主義表現方法。
意識流小說 開始傳入澳大利亞。繼切斯特·弗蘭西斯·科布(1899~1943)之後,帕特里克·懷特(1912~1990)在小說創作上著意運用意識流手法,並取得了突出成就。《人樹》(1955)、《風暴眼》(1973)等都是他的成功之作。他的小說注重挖掘人物的內心世界,在語言運用上也有獨到之處。因此,懷特於1973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金,成為澳大利亞第一個得到這種榮譽的作家。其他著名的作家還有克里斯蒂娜·斯特德(1902~ ),著有《悉尼的七個窮漢》(1934)等。哈爾·波特(1911~ )具有獨特的風格,用詞刻意求新,除短篇小說外,詩歌創作也很突出。倫道夫·斯托(1935~ )的小說在寫法上接近懷特,但多以西部生活為題材。托馬斯·基尼利(1935~ )是一位多產作家,共有14部小說和3個劇本。克里斯托弗·考什(1932~ )的作品雖然數量不多,但風格清新,被認為是一位優秀作家。
當代詩人中最著名的是阿歷克·德溫特·霍普(1907~ ),此外還有朱迪思·賴特(1915~ )、戴維·坎貝爾(1915~1979)、詹姆斯·麥考萊(1917~1976)、道格拉斯·斯圖爾特(1913~ )等。
戲劇自50年代以後有了較快的發展,主要劇作家有亞歷山大·布佐 (1944~ )、戴維·威廉遜(1942~ )、傑克·希伯德(1940~ )、巴利·歐克萊(1931~ )、約翰·羅默里爾(1945~ )等。劇院上演的澳大利亞戲劇不斷增加,這些劇本大多著力反映澳大利亞現實生活,有強烈的時代感,語言生動,富有民族特色。
Geoffrey Dutton, ed., The Literature of Australia,1976.
Leonie Kramer, ed., The Oxford History of Australian Literature, 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