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農業開發辦公室
黑龍江省農業開發辦公室
目錄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及條例,擬定全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與資金管理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制定我省農業綜合開發的總體發展戰略,編製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上報、下達並組織實施項目年度計劃。
(三)統一管理和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負責農業開發資金的撥款、借款、有償資金回收、財務核算及決算。
(四)組織考察、評估、論證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按規定和程序選項、定項和向國家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檢查在建項目執行情況,配合國家農業開發辦組織竣工項目檢查驗收。
(五)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審和申報,負責國家批准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擴初設計審批。
(六)負責實施項目法人制、項目招投標制和項目監理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管理及系統內部審計,掌握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農業開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收集和積累有關信息資料,提供信息服務。
(八)研究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的總體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全省農業綜合開發幹部隊伍及專業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的調查研究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總體思路和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