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經營性資產

非經營性資產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事業單位為完成國家事業發展計劃和開展業務活動所佔有、使用的資產以及國有老企業不直接參加或服務於生產經營的資產(包括未房改的職工宿舍、食堂、浴室、幼兒園、學校、招待所等純福利設施)。經營性資產是指事業單位用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使用的一種經濟行為。

存在問題


眾所周知,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也稱之為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主要由各級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公檢法機關、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以及事業單位所依法佔有。目前存在七個方面問題:
管理的認識滯后
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與改革問題上,至今仍然處在不斷探索的階段,尚未認識上的突破,原因有三個方面: ①、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與財政管理是合二為一,至今尚未有一致的共識。
②、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主體與相應責任的落實不明確。
③、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受到利益意識的牽制。
管理目標被受制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目前模式,仍然是加減變化中計劃經濟的版本,前些年改革中試圖解決一些問題,但因火候尚未形成而被擱置。改革目標受制的原因有:
①、不認可非經營性資產改革應該有助於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要求。
②、不認可改革后非經營性資產管理應該法制化。
③、不認可非經營性資產管理應該逐步程序定額管理。
管理中力量尚需要整合
非經營性資產在認識統一后,還有力量分散的問題,難於舉起管理的重鎚和改革利劍,改革舉措多半無法觸動深層次問題。非經營性資產購建管理與日常管理在整個資產管理中形成錯位管理,相互間的工作溝通少,對於出現的問題,經常是處理意見不一,更難形成合力對付問題。
管理基礎的相對薄弱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非經營性資產管理,之所以長期問題較多,與其管理基礎相對較弱有著直接關聯。
非經營性資產
非經營性資產
①、領導的重視基礎不夠,重建設、輕管理,寧 要數量,也不願要質量。
②、管理的技術基本不實,存在著嚴重的無賬、賬不健全或賬實不一的現象。
③、管理的標準基礎不科學,在相關賬簿中尚未反映土地的價值。
④、管理的綜合基礎不牢靠,至今尚未建立相關管理資料庫,管理中的綜合可比度較弱。
依法處置規範程度較弱
資產從形成到退出是管理應該監控的全過程;對於資產出現不適用、不需用,及毀損等情況,需要依託產權關係,依法處置。但是在實際中,仍有極個別單位在資產處置工作中,不按規章辦事,在資產調撥、出售、報廢和報損等方面,違規操作,逃離制度監控;甚至借處置之機,侵吞國有資產。
效益與工作之比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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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資產使用的經濟與社會合一的效益問題是非經營性資產管理最為願意意識到的問題。但是在實際中,有些單位佔有過量的資產,與所從事的工作量形成不了合理的效益之比。更有甚者,多餘的資產成為單位創收的出處。佔有資產比例過大,但實際工作成效不好,是當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情況的一個灰色縮影。
混合所有權與佔有權
所有權與佔有權沒有依法分離,引發了資產管理陷入被動境地。個別單位混淆兩權界限,把國有資產利益圈為小集體利益,刁難代表所有者權益的政府部門行使管理許可權,如閑置房產和土地,有關部門無法介入管理,這一部分資產成為單位賺取本位利益和個人利益的條件。

資產改革


非經營性資產
非經營性資產
在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不斷走向縱深階段的今天,提出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思考,並為此付出實施,其意義不亞於改革初期提出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不論是政治方面,還是經 濟方面。必須加深如下思想認識:
1、擺正改革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中的管理位置
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大部分資產在現代資產管理活動中,從各自的角度發揮的作用。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人們沒有足夠重視對公用性國有資產管理,弱化了管理作用,增加了財政負擔。導致不少資產掌握者是各級政府機關、權力機關和政法機關,以及相關部門,而以此圈定為權利資產,不與經營性資產等同進行改革。造成原因主要是相關的管理者缺乏從管理戰略角度審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同樣需要面臨改革大趨勢,所以國有資產改革還需補課。要從三個方面提高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急迫性的認識:
①、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要與時俱進,必須進行改革;
②、要提高領導幹部的行政意識,從責任角度增強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的意識;
③、要擴寬改革實踐的視野,從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中吸取經驗。
2、從改革中尋找解決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問題的良方
應該清醒地意識到需要通過改革才能解決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眾所周知,在當前,非經營性資產管理中有還有一些較深層的問題需要注意:
①、所有權與佔有權兩權尚未分離問題;
②、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資產標準尚未達到規範使用和管理問題;
③、行政事業資產存在經營成分問題;
④、政府性資產總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問題。
這些是不可能從舊的思維中尋求出答案。惟有通過改革。首先機構改革,政府精簡提效,可以提煉資產管理的有效模式;事業單位改制,可以使事業資產徹底轉向社會化、市場化,緩和財政供需矛盾。其次要引入產權改革的思路,力促單位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解決政府機關中資產佔有不均衡的問題。
3、全面提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使用的效益高度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目前的累計水平已經超過社會經濟發展的警戒線,這與沒有形成科學效益觀念資產應用管理有著直接關係。長期以來,資產配置是以人的需要為前提,忽略了因工作需要的基本要點,資產量無限增大,成為各級財政負擔。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因此,一方面要把握好非經營性資產管理質量關,建立科學的資產使用觀念和效益理念,建立工作需要配購資產的機制,克服無序購建的不妥做法。另一方面,要樹立 資產效益全局性,杜絕效益的本位性,把各自的資產需求置於發展中的整體需要之中。
4、要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中規範財政與財務管理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是現代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和現代財政管理十分關注的對象,它們之間相互聯繫;相互制衡,資產管理具有自己的特性,這是做好工作必須把握的尺度。因此,在預算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的活動,必須以紮實的財務基礎作為先決條件。同時要做好財政管理和基層財務管理,必須緊扣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這一環節。為此須把握以下要點:要把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融入財務管理之中,使資金轉換為資產過程中處於規範效益要求中;使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始終處於監控有度之中。

堅持原則


國有企業改制的非經營性資產剝離活動中,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保持國有資產安全原則
國有資產從本質上來講屬於全體中國公民,目前由國家作為代理人加以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其他任何人都
不得處分、私分、侵佔、毀損國有資產。在國有資產改制過程中,同樣應當堅持這一原則。在非經營性資產剝離過程中,要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如低價出售、私下無償轉讓或佔有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密切關注國有資產的流向與變現過程,切實發揮管理職能。
經濟性原則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並非任何非經營性資產剝離之後都會給企業帶來正面效益,有些非經營性資產剝離后反而會給企業造成更大的負擔。因此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應當審時度勢,按照經濟與否確定是否進行 剝離。另外,企業還應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如戰略發展規劃等,考慮到某些非經營性資產對以後的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作用。因此,對於沒有經濟效益的非經營性資產應當堅決予以剝離;對於剝離效果不佳或者留在企業內部對企業長遠發展還有積極作用的資產,應予保留。
區別對待原則
對於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應當充分考慮到國有企業的實際特點、所處的社會環境、被剝離資產的獨立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眾多原因,準確選擇資產剝離的方法和模式以及經濟後果。不能不加分析地採取強制性的統一步驟或方案,而應當對不同條件的企業採取不同的處理措施。

管理


預算單位作為佔有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重要群體,在管理中把掌握的資產變為效益業績資產是改革中應著力解決的問題,要在適應形勢、力求改革、規範管理、平衡提效的思路框架下。積極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抓好思想認識工程
統一思想認識是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基礎。為此要做到製法、執法和用法三個層次的思想都要統一到如何做好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層面上。
做到四個方面認識的統一:
①、做好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必須按照改革思路進行;
②、做好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必須上下一致合力進行;
③、做好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必須看準問題進行;
④、做好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必須依法進行。
建立可行的法制工程
就目前而言,雖然《會計法》已經出台並執行多年,但是還需要進一步增添有關資產管理方面的內容,使之更加完善。同時要不斷從維護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出發,執行《政府採購法》。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制定《預算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