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縣教育局

紹興縣教育局

紹興縣教育局是紹興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訂推進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
(二)研究制訂全縣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檢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實施。
(三)統籌規劃管理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劃、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四)統籌管理全縣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各類學校的規劃管理和縣屬學校的學校建設規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併和專業調協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五)檢查、監督各類學校教育經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管理、指導縣預算會計管理服務分中心工作;指導教育系的內部審計工作。
(六)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管理全縣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七)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藝術、衛生、國防教育、交通安全與勞動技術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全縣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對全縣教育教學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推廣應用教育科研和教學改革成果,提高教育質量;負責全縣的教育信息工作。
(九)負責教育教學督導日常工作,依法對全縣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成人學校、高中段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義務教育的招生工作。
(十一)按照許可權,管理教育系統幹部隊伍,負責縣屬學校、直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規劃並組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培訓工作。
(十二)領導縣教育工會、團工委、婦委會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戰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十三)負責全系統行政檢查工作和縣屬學校、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