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職責調整:(一)划入市政府辦公廳承擔的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的職責。
(二)划入市政府辦公廳起草市長重要文稿的職責。
(三)划入原昆明市人民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承擔的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研究職責。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是從事綜合性決策諮詢研究和為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服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一)負責市政府重要文稿和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或協同有關部門草擬市政府的有關重要文件;組織或參與市委、市政府大型會議的文件草擬。
(二)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開展超前研究和跟蹤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提供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
(三)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發展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提出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諮詢意見和建議。
(四)收集、整理國內及先進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要信息,供市領導及有關部門參考。
(五)承擔昆明市科學發展決策諮詢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昆明市重大決策諮詢課題研究、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昆明地區的專家、學者就我市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專項研究;負責市政府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市政府諮詢委員會專家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開展諮詢活動。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機關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一)辦公室
(二)綜合處
(三)區域發展研究處
(四)經濟發展研究處
(五)農村發展研究處
(六)社會發展研究處
(七)城市發展研究處
(八)信息處
(九)科研管理處
內設機構的職責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在組織實施本部門“三定規定”工作中負責審定印發,同時抄報市委編辦備案。機關黨的工作,按《黨章》規定執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機關行政編製5名,行政編製控制數26名(含1名離退休人員編製)。其中,主任1名(正縣級)、副主任3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10名。
相關事項
(一)收回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原核定的事業編製23名(含1名離退休人員編製)。
(二)原昆明市人民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5名公務員連人帶編及1名工勤人員划入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任:郭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