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縣科技局

惠來縣科技局

惠來縣科技局是惠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本縣科技規章和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各種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組織科技項目、農業發展、工業技術創新、科技攻關等科技計劃以及本縣科技成果的推廣與應用。
(四)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縣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五)加強科技計劃的宏觀管理,負責管理監督和使用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七)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的管理工作;負責縣科技信息網路管理工作。
(八)組織制定科技攻關、星火計劃火炬計劃、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等科技計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申報立項和協助上馬。
(九)指導和推進有關行業結構調整,推進有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科研開發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指導信息技術和系統的推廣應用,以及協調與組織本縣信息資源的綜合開發與利用。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入世”與國際接軌,擬訂出適應當前形勢的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
(十一)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負責有關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評估機構的建立進行初評審。
(十二)地震的預測預報和防震抗震減災工作;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和協調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知識產權與技術市場股
①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地方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涉外侵權處理交流活動;指導企業專利工作;負責專利統計;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查處專利違法行為;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打假”工作。切實做好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②歸口管理科技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鑒定、推廣和承辦縣科技進步獎的申報、評審等業務工作。
③研究制訂發展技術市場的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貿易機構的審核;指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④負責指導科技成果信息庫建設;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科技計劃股
負責研究和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規劃、實施方案;負責高新技術等項目的申報和跟蹤管理;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劃以及火炬計劃、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等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依法管理好民營科技企業,定期培訓法人和技術骨幹;參與技術創新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科技統計。
研究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大農業科技攻關計劃、星火計劃和科技扶貧計劃;指導農業和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星火培訓和鄉鎮企業的技術創新。
人事秘書股(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負責機關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文件政務規章的起草工作和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信訪、提案辦理、保密、機關財務、人事、機構編製、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安全保衛、精神建設、紀檢監察、黨務、婦女、計劃生育、統戰、後勤管理和接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