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臣
愛臣
徠愛臣是出自《韓非子》的一篇古文。分析了臣下權勢過大的危害,嚴防大臣篡權
《愛臣》一文出自韓非子第四。
本文取首句的頭兩個字作篇名,這是古人的一種命題方式。
韓非在本文中著重分析了臣下權勢過大的危害。他認為,嚴防大臣篡權,必須對臣下“盡之以法,質之以備”,不許在國內另立私朝,不許在封邑內搞獨立王國,不許擁有私人武裝,不許與諸侯國私下交往,不許用私人財富收買人心。君主必須保持高度警惕。這些主張,對於當時建立封建主義的中央集權國家,具有重要的意義。
韓非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約前281年-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愛臣太親,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①;主妾無等②,必危嫡子③;兄弟不服,必危社稷④;臣聞千乘之君無備⑤,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以徙其民而傾其國⑥;萬乘之君無備,必有千乘之家在其側⑦,以徙其威而傾其國。是以奸臣蕃息⑧,主道衰亡。是故諸侯之博大⑨,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敗也⑩。將相之管主而隆家⑪,此君人者所外也⑫。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勢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諸外⑬,不請於人,議之而得之矣⑭。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⑮,則終於外也⑯。此君人者之所識也⑰。
① 易:更變,改變。
② 主:指王后。妾:指妃子。無等:不分等級。
③ 嫡子:正妻所生的兒子。
④ 社:土地神。稷:穀神。社稷:象徵國家。
⑤ 臣:韓非的自稱。乘:兵車。千乘之君:擁有千輛兵車的國家君主,泛指中等國家的君主。
⑥ 徙:遷移。傾:顛覆。徙其民而傾其國:奪取他的民眾而顛覆他的國家。
⑦ 家:私家,指大夫。
⑧ 蕃息:滋長,擴展。
⑨ 博大:廣大,強大。
⑩ 敗:衰敗,失敗。
⑪ 管:控制。隆:興盛。
⑫ 外:排斥,排除。
⑬ 諸:之於。
⑭ 議:通“義”,適宜。
⑮ 富:財富,指上面的“四美”。
⑯ 終於外:終究被排斥在外,指被奸臣篡權。
⑰ 識(zhì):記。
昔者紂之亡①,周之卑②,皆從諸侯之博大也;晉也分也③,齊之奪也④,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弒其君者⑤,皆此類也。故上比之殷、周⑥,中比之燕、宋,莫不從此術也⑦。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⑧,盡之以法⑨,質之以備⑩。故不赦死⑪,不宥刑⑫;赦死宥刑⑫,是謂威淫⑬。社稷將危,國家偏威⑭。是故大臣之祿雖大,不得借威城市⑮;黨與雖眾⑯,不得臣士卒⑰。故人臣處國無私朝⑱,居軍無私交⑲,其府庫不得私貸於家⑳。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是故不得四從21,不載奇兵22;非傳非遽23,載奇兵革24,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備不虞者也25。
① 紂:指商紂王,名受辛,商朝最後一個王。
② 周:指東周王朝。卑:衰微。
③ 晉之分:前403年,晉國的卿韓虔、趙籍、魏斯三家瓜分了晉國,列為諸侯,建立了三個封建國家。
⑥ 殷:商的別名。
⑦ 術:道,方法。
⑧ 蓄:通“畜”,畜養。
⑨ 盡:一切,一律。
⑩ 質:正。備:措施。
⑪ 赦死:赦免死罪。
⑫ 宥刑:減輕刑罰。
⑬ 淫:移。淫威:君主威勢轉移。
⑭ 偏威徠:指君主權利旁落大臣之手。
⑮ 借:憑藉,依靠。
⑯ 黨與:黨羽。
⑰ 臣士卒:使士卒成為自己的臣屬。
⑱ 私朝:私家的朝會,指群臣私下朝見當權的大臣。
⑲ 私交:私自和他國交往。
⑳ 府:貯存財富的地方。庫:貯存糧食的地方。
21 四:通“駟”,四匹馬拉的車子。從:指隨從的車子。
22 奇(jī):單個。奇兵:任何一件兵器的意思。
23 傳:古代傳遞緊急文件的驛車。遽:古代傳遞緊急文件的驛馬。
24 革:甲。
25 虞:預料。不虞:出乎意料。
寵臣過於親近,必定危及君身;臣子地位太高,必定取代君位;妻妾不分等級,必定危及嫡子;君主兄弟不服,必定危害國家。我聽說千乘小國的國君沒有防備,必定有擁有百乘兵車的臣子窺視在側,準備奪取他的百姓,顛覆他的國家;萬乘大國的國君沒有防備,必定有千乘之國的大夫窺視在側,準備奪取他的權勢,顛覆他的國家。因此奸臣勢力擴張,君主權勢就會消亡。因此諸侯強大是天子的禍害;群臣太富是君主的失敗。將相控制君主使私家興盛,這是君主應排斥的。萬事萬物中,沒有比君身更高貴、比君位更尊崇、比君威更強大、比君權更隆盛的。這四種美好的東西,不藉助於外界,不求助於別人,處理恰當就都得到了。所以說:君主不能使用他的財富,最終將會被排斥在外,這是統治者要牢記的。
過去商紂的滅亡,周朝的衰微,都因諸侯的強大;晉國被三分,齊國被篡權,都因群臣太富有。燕、宋臣子殺掉國君的原因,都屬這一類。所以在上對照商、周,中間對照燕、宋,沒有一個不是用的這種方法。因此高明的君主蓄養他的臣下,完全依照法律辦事,立足於防備,所以不赦免死囚,不寬有罪犯,赦免死囚。寬宥罪犯,這叫做威勢散失。國家將危,君權旁落。因此大臣的俸祿即使很多,也不能憑藉城市建立自己的威勢;黨羽即使很多,也不能擁有私人武裝。所以臣子在國內不準有私人朝會,在軍中不準有私人外交,個人的財物不能私自借給私家。這是明君用來禁止姦邪的辦法。因此大臣出外不準有許多人馬隨從,不準在車上攜帶任何兵器;如果不是傳遞緊急文件,車上帶有一件兵器的,判處死刑,決不赦免。這是明君用來防備意外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