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等函數

恆等函數

在數學里,恆等函數為一無任何作用的函數:它總是傳回和其引數相同的值。換句話說,恆等函數為函數f(x) = x,輸入等於輸出。

定義


設 為一集合,於 上的恆等函數被定義於一具有定義域和陪域 的函數,其對任一 內的元素,會有 的關係。於 上的恆等函數 通常標記為 或。

代數性質


設 為任一函數,則會有 其中" "為函數複合)。特別地是,會是所有由 至 的函數所組成之幺半群的單位元。,
因為幺半群的單位元是唯一的,可以以 上的單位元來替代其 恆等函數的定義。此一定義廣義化成了於範疇論中恆等態射的概念,其中 的自同態並不必然要是個函數。
恆等函數 是 到 函數,即,稱之為 恆等函數。顯然,對,有。

例子


1) 於正整數上的恆等函數為一數論中的完全積性函數。
2) 在一 維向量空間內,恆等函數表示成單位矩陣,不論其基為何。
3) 在一度量空間,恆等函數很當然地為等距同構。一無任何對稱的物件會有一對稱群,即只包含這個恆等函數的平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