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象衝突

人象衝突

人象衝突,是人類發展過程中與保護野生動物之間發生衝突的一種特殊現象。近年來,隨著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大象數量增加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最突出的就是野象損壞莊稼、傷害人畜的事件頻繁發生,人象衝突不斷加劇,許多村寨人人聞象色變。

概述


人象衝突
人象衝突
緩解“人象衝突”,考驗人類智慧
西雙版納自然保護區的一份圖表記錄了補償標準的變化:2000年到2004年,每公斤玉米補助3分錢,2005年到2007年補償3.5角,而如今這一數字是1.4元。在同樣的時段,每公斤花生經歷了5分—8角—8元的變化,一棵橡膠樹的補償則是5分—1.5元—10元。
據了解,西雙版納州每年都要拿出57萬元用於野象肇事補償,這對於財政自給率不足1/3的地方政府來說,已經盡了力。2007年前,國家和省里的補償款從80萬元到120萬元不定,2007年後,國家每年新增了500萬元的補償款,但這相對於3000多萬元的損失仍嫌不足,只能按照人身傷亡、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的順序來補償。
不過,對於各方企盼了多年的新補償標準,歡呼者有之,擔憂者亦有之。
西雙版納野象活動頻繁的區域,共涉及約37個村寨。保護區勐養管理所毛元洪所長說,試點村寨的群眾敲鑼打鼓,非試點地區的群眾卻很無奈:“我們的莊稼就不是用手種的?”
楊松海局長建議,按照特殊物種採取特別政策的辦法,對亞洲象肇事問題統一標準補償。他還建議,按權責匹配的原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是哪一級野生保護動物造成的損失,就由哪一級財政負責,變“合理補償”為“國家賠償”。
對此,勐海縣林業局的孫忠局長有些擔憂:全州野象肇事補償的缺口就有2000多萬元,還有野豬野牛馬鹿猴子等動物造成的損失,2008年勐海一個縣就有6092起。這些損失完全由財政一方承擔,無論是哪級壓力都很大,也恐非長遠之計。
西雙版納提出在雲南率先建設生態州,州委書記江普生在接受採訪時說,“人象衝突”有其必然性和長期性,這對矛盾人類是主導,因此首先要為大象服務,保障他們的生存空間;但矛盾中老百姓是弱者,解決好這一問題事關民生。保護環境要支付成本。楊松海表示,管理局正在為解決“人象衝突”調研,擬採取多管齊下的辦法,包括向旅遊者、企業等徵收野生動物保護基金,將保護區變身國家公園“以園養象”,外遷村民和擴大野象人工食物園等都在考慮。楊松海說:“‘人象衝突’也是國際難題,考驗著人類解決環境問題的智慧和勇氣,我們呼籲更多的人關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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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充滿暴力的原因
研究人員認為,大象之所以攻擊人類,是環境的變化導致的。科學家認為,象群成員的死亡會對它們產生極大的影響。它們會對死去同伴的遺骸表現出無比的柔情。這些感情豐富的動物似乎在哀悼死去的同伴,以及它們日漸消失的世界……伐木、燒荒和墾地迫使大象節節後退,並和充滿敵意的人類比鄰而居。
俄勒岡大學的蓋伊·布拉德肖教授一直在潛心研究人象衝突問題。她認為,野生和豢養大象之所以攻擊人類,是環境的變化導致的。
蓋伊和一組研究人員對大象的狂暴行為做出了驚人的解釋。他們認為,象群的狂暴行為越來越極端,是因為恐懼、絕望和壓力。大象覺得自己沒有生命安全。攻擊事件和大象承受的壓力有關,也許是長期承受壓力導致的,但也可能是曾經受過重創。
一項新提出的理論也許能揭示大象狂暴的主要原因。如果事實的確如此,也許就要重新認識大象。人類並不是狂暴大象唯一的攻擊目標。大象對另一種動物的攻擊,揭露了一個令人驚訝的動機。在兩座南非的國家公園裡,50多隻犀牛死於非命,兇手是一群年輕的公象。它們的暴力行為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程度,行兇動機不明。研究人員驚奇地發現:攻擊犀牛的兇手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它們都是孤兒。
一般來說,當某處的大象數目過多時,當局便會有計劃地進行撲殺。首先遭殃的,通常是體型較大的成年象,於是,小象便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從此失去了管教。
蓋伊說:“我們現在認識到,象群的某些行為模式,和那些經歷了種族滅絕、社區瓦解、文化滅絕的人類一模一樣。沒有成年大象來教導小象,它們就會胡作非為。”
沒有成年公象來制約這些莽撞而兇殘的孤兒象,它們過早地達到了性成熟,而狂暴期所引發的殘暴行為又持續過久,有時甚至長達數月。
大象的過度攻擊性行為有可能是它們患上了“創傷后壓力症”。一項突破性的研究顯示,大象和人類之間有一種驚人的關聯。兩者都會受到幾十年前才發現的一種疾病的折磨,那是一種因戰爭而引發的疾病。
人類發動戰爭時,破壞的不僅是風景地貌。真正的悲劇,是社區、家庭和生活被暴力所瓦解。當大象遭到獵捕、撲殺或攻擊時,也會受到類似的心靈創傷。
蓋伊說:“在我們對大象的心理及腦部發展進行研究時,我們清楚地看到,它們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如果拿人類和動物進行對比的話,應該說,大象這種過度攻擊性的行為,基本上相當於人類的‘創傷后壓力症’。”
這是科學家首次診斷出人類以外的動物也會患上“創傷后壓力症”。這是了解大象狂暴行為的一個新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