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孽

僧孽

《僧孽》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講述了一個和尚不遵法戒,斂財淫賭,被冥冥之中的主宰所懲罰的故事。

基本信息


拼音:sēng niè
語出:《聊齋志異》卷一第二十三篇
簡介:該文使用荒誕的寫作手法,設置了陰間這一虛空的場景,誇張的描寫了舊時侯的因果報應。故事所指甚小,寓意很大,告訴我們為惡則上天不容,應該改過前愆,一心向善,才能活出意義。

原文


張姓暴卒,隨鬼使去,見冥王。王稽簿,怒鬼使悞捉,責令送歸。張下,私浼鬼使,求觀冥獄。鬼導歷九幽,刀山、劍樹,一一指點。末至一處,有一僧扎股穿繩而倒懸之,號痛欲絕。近視,則其兄也。張見之驚哀,問:“何罪至此?”鬼曰:“是為僧,廣募金錢,悉供淫賭,故罰之。欲脫此厄,須其自懺。”張既蘇,疑兄已死。時其兄居興福寺,因往探之。入門,便聞其號痛聲。入室,見瘡生股間,膿血崩潰,掛足壁上,宛冥司倒懸狀。駭問其故。曰:“掛之稍可,不則痛徹心腑。”張因告以所見。僧大駭,乃戒葷酒,虔誦經咒。半月尋愈。遂為戒僧。
異史氏曰:“鬼獄渺茫,惡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禍,即冥冥之罰也。可勿懼哉!”

註釋


鬼使:佛教所說的受閻羅役使、到陽世追攝罪人的鬼卒。
冥王:閻王
稽簿:檢核簿籍。簿:指迷信傳說中陰曹掌管的生死簿。
冥獄:陰間的牢獄,即地獄。佛經記載,閻羅主管八寒八熱地獄,又有十八地獄之 說。獄中有刀山、劍樹、炎火、寒冰等種種刑罰。
九幽:猶言九泉之下,指迷信所說地層極深處囚禁鬼魂的地方。
是為僧:這個身為僧的人。是,此。
懺:懺悔,佛教名詞。仰教徒念經拜佛,發露自己的過錯,表示悔悟,以求寬容,叫懺。佛教規定,教徒隔半月舉行一次誦戎,給犯戒者以悔過機 會。后逐漸成為專以脫罪祈福為目的的宗教行為。
興福寺:據乾隆《淄川縣誌》卷二:縣西三十里冶頭店有興福寺。冶 頭店,今為淄博市淄川區冶頭村。
戒僧:即戒行僧。見《長清僧》注。
昭昭:指陽世。冥冥:指陰曹。

譯文


有一個姓張的人,突然死了,跟著鬼使去見閻王。閻王拿生死簿一查,訓斥鬼使捉錯了人,命令將他送回去。姓張的下了閻王殿,私下托請鬼使,請求他帶自己在陰曹地府參觀參觀。鬼使領他游遍了九層地獄,刀山、劍樹都一一指給他看。最後到了一處,見有一個僧人被繩子穿過大腿倒掛在那裡,痛得直喊要死。走近一看,竟是他哥哥。姓張的見了很是害怕,問鬼使:“犯了什麼罪能到這個地步?”鬼使說:“這個和尚,到處募捐錢財,供他嫖賭,因此罰他。要想擺脫此罪,必須改過自新。”
姓張的蘇醒過來后,懷疑他哥哥已經死了。當時他的哥哥就在聽興福寺,因此便去那探個究竟。進門,便聽到有人喊痛的聲音。進屋一看,見哥哥大腿上生瘡,膿血漬流,身子倒掛在牆上,就像在陰曹看到的一樣。他驚問這是怎麼回事,哥哥說:“掛著還可以忍受,不然就痛徹心肺。”姓張的告訴哥哥他在陰曹所見的一切,他哥哥當真才害怕。從此,他戒酒、戒賭、戒嫖,虔誠地誦讀經文。過了半月,身體才好了。此後,他就成了一個戒僧。
異史氏說:神鬼地獄的渺茫,這是惡人為惡後用以自我排解的託辭。殊不知陽世的惡行,在陰間都有懲罰。難道不足以畏懼嗎!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