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 《中共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印發〈江蘇省機構 改革方案)的 通知》 (廳字〔2018〕98號 )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蘇辦〔2019〕84號),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省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省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省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起草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省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省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省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實施全省“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各案重大項目。安排省級有關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協調推進全省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全省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沿海地區發展、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推進揚子江城市群和沿海經濟帶、江淮生態經濟區、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等重點功能區建設,推進寧鎮揚、蘇錫常一體化等跨區域合作與發展。組織編製並推動實施全省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省際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省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省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省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省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位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省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省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省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省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省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省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省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省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省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製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省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省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協調小組、省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省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協調小組、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省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等的具體工作。
(十五)管理省能源局。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划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對國家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省落實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宏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強化制定全省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省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省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省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省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各局的職責分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省政府要求會同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擬訂省儲備糧棉糖等戰略物資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省政府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實施。
3.與省能源局的職責分工。(1)省能源局負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后報省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能源規劃與省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2)省能源局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國家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各收儲、動用建議,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后,報省政府審批。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發布、輿情監測管理相關工作。
(二)發展戰略和規劃處
發展戰略和規劃處(省規劃落實推進工作辦公室)研究提出全省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省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籌規劃編製立項,接省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省發展規劃;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制實施寧鎮揚、蘇錫常城市群和南京、徐州都市圈規劃;擔省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規劃落實推進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處(政策研究室)
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研究總量平衡,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宏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建議。
(四)經濟運行調節局
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省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並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相關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
(五)經濟體制改革處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指導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綜合改革、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與發展;承擔省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處
負責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宏觀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任務計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各領域重大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布局;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編製下達交通、水利等各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安排省級財政性相關建設資金,統籌協調省政府各類投資資金使用、確定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擬訂全省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全省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重大項目建設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省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規劃全省重大項目布局,編製下達省級重大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協調指導重大項目培育、論證等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全省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情況,負責省級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各制度;承擔省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政策;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指導開展境外投資,根據職責分工管理境外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省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江蘇與外國友好省州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承擔崑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區域經濟處(蘇北發展處)
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和海洋強國戰略有關工作;落實推進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範區、沿海地區發展、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建設,推動建立省際區域合作機制;統籌推進蘇北經濟薄弱地區、江淮生態經濟區、寧鎮揚一體化等跨區合作與發展;指導推進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範區建設。
(十)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處
統籌推進落實國家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戰略;組織全省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製;組織開展重大試點示範;負責配合做好長三角共同促進基金項目管理;承擔省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及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支援合作處
統籌協調全省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承擔我省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製實施相關規劃,統籌協調支援項目資金安排;落實我省參與國家西部開發和國務院扶貧辦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年度任務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擔對口合作地區有關工作的計劃制定、組織協調、年度評估及相關政策措施的擬訂落實;負責省際間經濟合作;承擔省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一帶一路”發展處(國際合作處)
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研究提出全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重大事項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製和年度工作計劃安排;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承擔省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農村經濟處
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編製全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負責委承擔的省內扶貧等工作。
(十四)基礎設施發展處(鐵道處)
負責開展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編製鐵路、民航、過江通道、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專項規劃,對綜合交通規劃及公路、水運、城市軌道交通等專項交通規劃提出審核意見;組織編製全省綜合交通年度建設投資計劃,對專項交通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提出審核意見;統籌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各專項規劃及年度建設投資計劃與全省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承擔通用航空業發展綜合協調工作;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
(十五)長江經濟帶發展處
統籌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研究提出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問題和年度工作安排;協調長江經濟帶跨地區跨部門重大事項,督促檢查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工業處
綜合分析和協調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省工業經濟的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和協調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位造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全省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
(十七)服務業處
擬訂並協調實施全省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制定促進全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和評價考核服務業運行,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位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動總部經濟和重點企業的培育;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承擔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創新和高技術發展處
組織擬訂全省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省發展規劃;承擔省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省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境保護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二十)社會發展處
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指導全省產教融合、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參與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
(二十一)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處
綜合研判全省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發展趨勢,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有關規劃、計劃;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省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經濟貿易處
監測研判國內外市場狀況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統籌重要商品總量平衡,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省級儲各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根據職責分工編製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劃;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推進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
(二十三)財政金融處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存續期監管工作;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承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落實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事中事後監管;統籌協調推動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
(二十四)信用建設處(自然人信用管理局)
負責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應用管理,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負責省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市縣信用體系建設;承擔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五)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
承擔省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訂重要工業品、交通運輸等定價標準,研究制定涉農價格管理政策;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
(二十六)收費管理和價格調控處
組織擬訂重大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擬訂省級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重要價格管理制度;承擔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擬訂重要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清費降本減負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
(二十七)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委機關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
(二十八)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
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二十九)評估督查處
負責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的評估督導,負責對本部門組織實施的重點工作任務、專項資金安排開展評估督查,提出改進措施建議;負責省級政府投資或補助(含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對政府出資或融資重大建設項目開展后評價工作;指導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三十)行政財務處(審計處)
負責委機關行政後勤服務保障、內部財務、國有資產採購及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有關省級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委屬單位財務制度的制訂和實施,以及財務業務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十一)人事處
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製、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出國(境)管理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
(三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十三)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機關行政編製229名。
設主任1名,副主任6名。
處級領導職數84名,其中正處長(主任、局長)3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長(副主任、副局長)51名(含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副處長1名)。
黨組書記、主任:李侃楨
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組組長:蔣雲峰
副巡視員:武春、張瑞麗、尹建慶
我委陳震寧主任深入基層面對面徵求意見
根據全省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部署安排,為切實做好聽取意見、查擺問題、整改落實等關鍵環節工作,並針對書面徵求意見容易流於形式的問題,我委確定由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聯繫1個省轄市,組織開展了面對面徵求基層及服務對象意見和建議的工作。
我委陳震寧主任深入基層面對面徵求意見
座談會結束后,陳震寧主任還冒著酷暑,現場走訪了南京化工園區管委會、惠生清潔能源公司、塞拉尼斯公司、揚子—巴斯夫公司和寧天城際線施工現場,具體了解部分單位和企業在發展中需要發展改革部門幫助解決或協調的問題,以及對發展改革工作的意見建議。
根據安排,面對面徵求意見活動結束后,委黨組還將集中時間,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對基層單位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逐一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整改意見。
保留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
2020年11月,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處榮獲“江蘇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黨支部被確定為江蘇省機關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