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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明
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圖書館員
吳春明,男,1966年生,福建古田人。廈門大學原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國際良渚研究中心(浙江)等客座研究員及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客座教授,中國民族學會漢民族研究會理事、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
徠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開除其黨籍,撤銷其教師資格。
2018年1月,任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圖書館員。
1983-1990年,廈門大學人類學系考古專業學習,學士、碩士學位;
1997-2001年,廈門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學習,博士學位;
1998年7-10月,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考古藝術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吳春明
2006年9月—2007年7月,美國魯斯獎學金夏威夷大學人類學系訪問學者;
2008年8—9月,台灣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訪問學者;
2012年8月—2013年7月,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學社訪問學者。
1990年廈門大學人類學系助教。
1991年超前破格講師,1995年歷史系選優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2年博士生導師,2013年特聘教授。
1993年廈門大學人類學系考古教研室主任。
2004年海洋考古學研究中心主任。
2009年考古人類學實驗教學中心主任。
2012年考古學博士后流動站負責人。
2003年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評審專家。
2003年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榮譽研究員。
201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2011年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諮詢專家。
201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
2013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考古學)學科評審專家。
2004年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會長。
2007年閩台傳統文化研究會副會長。
2008年中國考古學會理事。
2013年福建省文物博物館學會副會長。
2014年7月,網曝其長期猥褻誘姦女學生,后廈門大學中止其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開除其黨籍,撤銷其教師資格。
2015年12月,當選中國考古學會新石器時代考古專業委員會委員。
2018年1月,換崗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圖書館員
主要學術方向:中國東南民族考古、沉船考古與海洋文明史、中外考古學理論與方法比較研究。先後主持的國家級研究課題有“教育部八五社科規劃項目——先秦兩漢時期東南沿海地區考古學文化研究”、“教育部九五社科規劃項目——福州城市考古研究”,“教育部十五規劃項目——環中國海沉船與海洋考古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十五規劃項目——閩台土著民族關係史與南島語族起源研究”。
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有,教育部八五規劃“先秦兩漢時期東南沿海地區考古學文化研究”(1993-1996),教育部九五規劃專項任務“福州城市考古研究”(1997-1999),國家社科基金十五規劃“閩台土著民族關係與‘南島語族’起源”(2001-2004),教育部十五規劃“環中國海沉船與海洋考古研究”(2001-2004),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台灣原住民研究”(2006-2010),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環中國海海洋文化遺產調查研究”(2010-2015)。
《中國東南土著民族歷史與文化的考古學觀察》,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徠《閩越國都城考古研究》,吳春明、林果著,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2000年福建省第四屆優秀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
《環中國海沉船》,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2005年福建省第六屆優秀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
《透視中國東南——經濟文化的整合研究》,陳支平等主編,執筆第二編《漢越合韻:東南文化的社會基礎》,“十五國家重點圖書”,廈門大學出版社2003年。2004年度“中國圖書獎”、2005年福建省第六屆優秀社會科學成果一等獎。
《海洋考古學》,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從百越土著到南島海洋文化》,“北京大學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叢書第二十七”,文物出版社2012年出版。
《福建連江定海灣沉船考古》,趙嘉斌、吳春明主編,科學出版社2011年,2011年度中國文化遺產“十佳”圖書,2013年福建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林惠祥文集》三卷,蔣炳釗、吳春明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
《武夷山崖上聚落》,吳春明、佟珊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
《海洋遺產與考古》,吳春明主編,科學出版社2012年版。
《冶城歷史與福州城市考古論文選》,吳春明、林果執行主編,海風出版社1999年。
《東南考古研究》第一輯,吳綿吉、吳春明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6年。
《東南考古研究》第二輯,鄧聰、吳春明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
《東南考古研究》第三輯,鄧聰、吳春明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3年。
《東南考古研究》第四輯,鄧聰、吳春明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
《百越研究》第一輯,容小寧、吳春明主編,廣西科技出版社2007年版;
《百越研究》第二輯,陸勤毅、吳春明主編,北京師範大學出版集團2011年。
《百越研究》第三輯,張一平、吳春明、丘剛主編,暨南大學出版社2012年。
2000年福建省第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2年福建省第二屆優秀青年社科工作者(十佳提名)
2003年福建省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4年福建省第三屆優秀青年社科工作者(十佳)
2005年廈門大學新世紀優秀人才資助計劃
2005年福建省第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三等獎
2005年福建省百千萬人才工程,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9年福建省教學成果二等獎
2009年廈門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2010年全國台灣研究會第三屆台灣研究優秀論文三等獎
2011年福建省第七屆教學名師獎
2011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11年全國寶鋼優秀教師獎
2013年福建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2013年福建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14年7月10日,一篇稱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考古專業博導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姦女學生的博文在網上瘋轉。被指長期猥褻誘姦多名女學生,甚至有女學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歷史系迅速作出回應要求校方給說法,被網友稱為“院系倒逼校方給說法”。
7月12日,廈門大學就廈大教授被指誘姦多名女生髮表聲明,表示收到有關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學校在接到舉報材料后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展開調查。調查期間,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學校對師德師風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2014年7月14日,廈大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告訴向媒體透露,廈大老師們傳言,“從學生在網上發的第一封信,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麼沒實現”,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
2014年10月13日,當事女生首次接受採訪,稱曾與其三次開房,“向學院反映之後,學院犧牲學生的利益去保全吳,而這種默認的態度導致吳春明有恃無恐,在辦公室肆無忌憚”“他之前在辦公室的時候,曾經拿出來過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辦公室發生性關係”。此外,從未公開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公布了一系列重磅證據,吳春明與學生的聊天記錄,簡訊來往直指吳春明性騷擾。
2014年10月14日21時30分,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吳春明利用師生關係與女學生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和對女學生性騷擾,嚴重違背作為一名教師應有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敗壞了師德師風,嚴重損害了教師隊伍整體形象和職業聲譽,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損害,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廈門大學官方表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廈大還表示,吳春明事件對學校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全體師生和廣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學校將引以為鑒,改進工作,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營造更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對違反師德師風的言行,學校將繼續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堅決處理,決不姑息。
調查時間表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校向社會公布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引起社會較大關注。在此,對廣大師生、校友及社會各界的關注表示感謝,並對社會公眾和媒體關切的幾個問題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三個月的調查工作: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整個案件辦理分為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階段,歷時三個月。
7月10日,學校收到“有關人文學院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學校發布聲明,調查期間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此後,調查組多次聯繫舉報人,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
7月13日—8月3日,學校通過各種渠道與方式,設法與舉報人取得直接聯繫。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證據,提取證言、證詞及其他有關證據。
8月4日,調查組接到另一名舉報人寄來的舉報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調查。調查組對舉報材料逐項核實,並開始約談有關證人提取證言、證詞,包括趕赴外地調查取證。
從8月15日開始,學校審計部門對其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
9月23日,約談最後一位證人,形成調查報告,案件移交審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審理組對立案依據和調查組移交的全部證據材料、對被舉報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等逐項審理,並開展補充調查工作。
9月28日,審理結束,進入黨政紀處理程序。
10月11日,學校做出處理決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層幹部通報,同時向社會公布。
二、關於舉報吳春明將涉事酒店開房發票在科研經費中報銷的問題
調查組委託學校審計部門對吳春明2001年以來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未發現吳春明將涉事酒店的開房費用在其科研經費中報銷的情況。
如有新的線索和情況,歡迎向我校舉報。衷心感謝並一如既往地歡迎社會各界對我校各項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