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信訪局
省政府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3號),設立省信訪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一)加強對全省信訪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職責。
(二)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彙集分析職責。
(三)加強對重大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職責。
(二)負責向省委、省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建議。
(三)督促檢查中、省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承辦中、省領導同志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向各市(區)和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辦理中央聯席辦、國家信訪局等轉送、交辦陝西的群眾信訪事項,協調處理來省進京上訪,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五)綜合協調指導全省信訪工作,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省內黨、政、軍各部門的信訪工作和市縣黨、政機關的信訪工作。負責全省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信訪信息彙集分析機制,指導全省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
(七)承擔省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省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省信訪局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文秘和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保衛及機關接待、財務等工作;編輯《陝西民情與信訪》雜誌。
綜合指導處
表彰優秀信訪工作者
督查室
負責對我省貫徹落實信訪工作各項決策、部署和信訪法規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中央聯席辦、國家信訪局等交辦信訪事項以及省交辦信訪事項的督辦、協調、檢查、調查和辦結報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改進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議,對違反信訪工作紀律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辦信處
負責受理群眾給省委、省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辦理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國家信訪局等轉送陝西的人民來信;負責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信件的辦理工作。
來訪接待一處
負責群眾個人和集體到省委上訪的接談、協調、轉送、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省委領導有關批示件的辦理工作。
來訪接待二處
負責群眾個人和集體到省政府上訪的接談、協調、轉送、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省政府領導有關批示件的辦理工作。
駐京信訪處
省領導視察駐京信訪處
省投訴受理辦公室
負責辦理“網上信訪”和直接受理的群眾投訴事項;承辦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轉送和交辦的投訴事項;向省級部門和市(區)轉送、交辦、督辦重要投訴事項並審核、上報投訴事項辦理結果。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省信訪工作和局機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全省信訪系統和局機關的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按有關規定設置。
黨組書記、局長:陳俊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琳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開祥
黨組成員、副局長:於華安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聰聰
副廳級信訪督查專員:李春峰
副廳級信訪督查專員:閆善信
副巡視員:焦占堯
副巡視員:劉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 (2008-1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2008-1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08-1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2008-11-24)
信訪條例 (2008-11-24)
期刊封面
執行副主編 齊 雲
副 主 編 郭愛榮
總 編 助 理 廉 曉
編輯部主任 李 驪
責 任 編 輯 高軍紅
設 計 何 兵
校 對 柳 林
特稿部主任 武劍平
法 律 顧 問 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 高 漫
法律協作單位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
編輯出版 《民情與信訪》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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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每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