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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馬

明清之際的歷史現象

瘦馬,是明清之際的歷史現象。養瘦馬,是中國明清時期的一種畸形行業。先出資把貧苦家庭中面貌姣好的女孩買回后調習,教她們歌舞、琴棋、書畫,長成后賣與富人作妾或入秦樓楚館,以此從中牟利。因貧女多瘦弱,“瘦馬”之名由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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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瘦馬”
“瘦馬”
明清時期,“養瘦馬”成了一項暴利的投資,有一 大批人專門從事此項職業。
養瘦馬,是中國明清時期的一種畸形行業。先出資把貧苦家庭中面貌姣好的女孩買回后調習,教她們歌舞、琴棋、書畫,長成后賣與富人作妾或入秦樓楚館,以此從中牟利。因貧女多瘦弱,“瘦馬”之名由此而來。
初買童女時不過十幾貫錢,待其出嫁時,可賺達千五百兩。一般百姓見有利可圖,競相效法,蔚為風氣,明代揚州鹽商壟斷全國的鹽運業,腰纏萬貫、富甲天下,故在當時全國,揚州“養瘦馬”之風最盛,瘦馬的出現,完全是用來滿足鹽商畸形變態心裡需要。趙翼《陔餘叢考·養瘦馬》:“揚州人養處女賣人作妾,俗謂之養瘦馬。其義不詳。白香山詩云:'莫養瘦馬駒,莫教小妓女,後事在目前,不信君記取:馬肥快行走,妓長能歌舞,三年五年間,已聞換一主。'宋漫堂引之,以為養瘦馬之說本此。”
挑選瘦馬有著一套極為嚴格的鑒定程序,而其中最為客商看重的就是對於瘦馬的小腳的評判。鑒定這“三寸金蓮”也有著一套極詳細的辦法,並且人們還為此制定出了“瘦、小、尖、彎、香、軟、正”等七條標準。
“瘦馬”還被分為三、六、九等。丁耀亢在《續金瓶梅》記載,第一等“瘦馬”被教授“彈琴吹簫,吟詩寫字,畫畫圍棋,打雙陸,抹骨牌,百般淫巧”,這樣的“瘦馬”能賣得一千五百兩以上的銀子。
明末張岱的《陶庵夢憶》一書記有:“揚州人日飲食於瘦馬之身者數十百人。”清人吳熾昌《客窗閑話》卷四“瘦馬”條記載:“金陵匪徒,有在四方販買幼女,選其俊秀者,調理其肌膚,修飾其衣服,延師教之,凡書畫琴棋、蕭管笛弦之類,無一不能。及瓜,則重價售與宦商富室為妾,或竟入妓院,名之曰‘養瘦馬’。遇有貧家好女子,則百計誘之。”
秦淮河畔的“揚邦”歌女大多是“瘦馬”出身。熊召政的小說《張居正》稱“粉唱也分有四大流派,即大同婆姨、泰山姑子、揚州瘦馬、杭州船娘。”褚人獲《堅瓠續集·金陵詞客》 :“金陵一詞客僑寓吳門,家蓄粉頭為業,俗名養瘦馬。”
清代丁耀亢在《續金瓶梅》一書中對“瘦馬”也有描述。一等資質的女孩,將被教授“彈琴吹簫,吟詩寫字,畫畫圍棋,打雙陸,抹骨牌,百般淫巧”,以及精細的化妝技巧和形體訓練。二等資質的女孩,也能識些字、彈點曲,但主要則是被培養成財會人才,懂得記賬管事,以便輔助商人,成為一個好助理。三等資質的女孩則不讓識字,只是習些女紅、裁剪,或是“油炸蒸酥,做爐食、擺果品、各有手藝”,被培養成合格的主婦。當然,所有的這些煞費苦心的培訓都是為了將來能找個好買主,賣個好價錢。
在“瘦馬”的買賣中,她們像商品一樣被挑三揀四。“至瘦馬家,坐定,進茶,牙婆扶瘦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轉身。’轉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藉手。’盡褫其袂,手出、臂出、膚亦出。曰:‘姑娘相公。’轉眼偷覷,眼出。曰:‘姑娘幾歲?’曰幾歲,聲出。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門裙幅先響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曰:‘姑娘請回。’一人進,一人又出。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張岱《陶庵夢憶》)
“瘦馬”多是貧苦人家的孩子,在七八歲之時,被人口販子買去。之後,等待她們的就是漫長的集中營式的魔鬼訓練期。“瘦馬”的瘦,既有天生體弱的原因,也是被刻意“餓”出來的。依據先天條件,“瘦馬”被分為三六九等。
並不是所有的“瘦馬”都能成功地嫁入富豪之家。最後,有些被挑剩下的“瘦馬”不得不被送入秦樓楚館。在秦淮河畔,“揚邦”歌女大多是“瘦馬”出身。而那些“有幸”被官宦富商、貴公子納為小妾的“瘦馬”,也並不見得從此就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但是那些“養瘦馬”的人口販子,卻是賺得盆滿缽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