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勞動
有效勞動
有效勞動是指勞動者從事達到了預期目的而付出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這種預期目的多指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
按有效勞動進行分配的意義則在於促進提高企業的經濟管理水平,努力提高經濟效益,促使企業按社會需要組織生產,節約勞動的間,以更好地實現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但是,對於因生產條件差異產生的非勞動因素帶來的收益,應加強稅收和立法,如徵收資源稅,把由資源丰度不同帶來的級差收益收歸國有,規定不同的國有資產使用付費標準,國家依照不同的資金利潤率參與企業稅後盈利的分配,等等。因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是以公有製為基礎的商品經濟,對於等勞交換關係的偏離,應以保證勞動者對生產條PF佔有關係的平等和勞動平等為限。如果對非勞因素不加限制,就會破壞這種基本的平等關係,不符合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本質要求。
一是經營因素。
這裡是指適應商品經濟的要求,面對市場專門對生產進行的謀划、決策、應變等。它不增加企業的活勞動量,但能溝通生產和市場的聯繫,影響企業勞動轉化和實現為社會必要勞動量。
二是市場供求和價格因素。
三是生產條件因素。
價值量是物化的社會必要勞動,它在量的決定上以勞動為基礎,但又同生產條件有關。在優劣不等的生產條件下,耗費同等的勞動,其產品價值也有量的差異。
有效勞動的增長是經濟增長一個重要因素,勞動投入增加土個百分點就可使產出增加0.7%,換句話說,要使產出每年增長l%,勞動投入必須增加1.4%。目前,我國就業人數並不能代表有效勞動的投入量,要增加有效勞動供給必須對勞動制度進行改革,具體設想大致有以下幾點:
1. 建立社會保障制度。
2. 把固定用工制一律改為合同工制。
4.建立嚴格的勞動獎懲制度。
5.在扶植農業中的分工和適度規模集約經營的同時,促進農村中非農產業的發展,將大量剩餘勞動轉化為有效勞動供給。
6.普及教育事業,舉辦各類職業技術培訓,提高勞動投入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