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龍肝
經多年用柴草熏燒而結成的灶心土
伏龍肝,中藥名。為經多年用柴草熏燒而結成的灶心土。具有溫中止血,止嘔,止瀉之功效。用於虛寒失血,嘔吐,泄瀉。
辛,溫。
歸脾、胃經。
溫中止血,止嘔,止瀉
用於虛寒失血,嘔吐,泄瀉。
1、治反胃:灶中土(用十餘年者)。上為細末,米飲調下三二錢許。(《百一選方》)
2、治癰腫:伏龍肝以大酢和作泥,塗布上貼之,干則易之。(《千金翼方》)
內服:煎湯,15-30g;布包煎湯,澄清代水用,60-120g;或入散劑。外用:適量研末調敷。
出血、嘔吐、泄瀉屬熱證者禁服。
在拆灶時將灶心燒結成的月牙形土塊取下,除去四周焦黑部分及雜質,取中心紅黃色者入葯。用煤火燒者則不供藥用。
《雷公炮炙論》:“細研,以滑石水飛過兩遍,令干用。”
為不規則塊狀。橙黃色或紅褐色。表面有刀削痕。體輕,質較硬,用指甲可刻劃成痕,斷面細軟,色稍深,顯顆粒狀,並有蜂窩狀小孔。具煙熏氣,味淡。有吸濕性。以塊大整齊、色紅褐、斷面具蜂窩狀小孔、質細軟者為佳。
全國各地均產。
鴿灌服伏龍肝煎劑3g/kg,每日2次,連服2天,對靜注洋地黃酊所致嘔吐可使嘔吐次數減少,嘔吐的潛伏期無改變。對去水嗎啡引起的狗嘔吐則無效。
《綱目》:“臨安陳輿言:砌灶時,納豬肝一具於上,俟其日久,與土為一,乃用之,始與名符。蓋本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