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費重量

被運輸的貨物在計算運費時的名義重量的簡稱

計費重量是被運輸的貨物在計算運費時的名義重量的簡稱。

簡介及計量


計費重量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按實際過磅毛重;
(2)按滿尺丈量的體積換算;
(3)按運輸工具標記載重量;
(4)按貨物專項規定的計費重量;
(5)按包裝容器核定載重量。
例如,鐵道部規定,整車貨物運輸,除有單項規定者外,一律按照貨車標記載重量計費。貨物實際重量超過標記載重量時,按實際重量計算,以噸為單位,噸以下四捨五入。零擔貨物運輸,按過磅重量,以10公斤為單位,不足10公斤僅為10公斤計費。或按專項規定計費重量計算,如牛、馬、騾、驢、駱駝,每頭按500公斤計算;未裝容器的豬、羊、狗,每頭按100公斤計算。集裝箱貨物,以箱為單位,按箱型核定重量計算。
計費重量是運輸部門計算貨物(包裹)運費所採用的重量。一般以實際重量為基礎,但往往又與實際重量有所差異。具體有以下幾種不同方法:
①標定重量。對於整車(船)運輸,不管實際裝載重量是否達到標定噸位,均按車(船)標定的重量計費。集裝箱運輸則以箱為計算單位,不論所裝貨物實重多少。
②換算重量。對於不宜用衡器計重的貨物,則按體積或單件換算成的重量計費。
③實際毛重。各運輸部門計算運費大多數按貨物的毛重計算。
④實際凈重。有些貨物因不需包裝,其計費重量按其凈重計算。此外,各種運輸方式分別規定了計費的起碼重量,不足該重量時,也按該重量計費。
貨物在託付運輸時,其實際重量往往與所選用運輸工具的標記載運噸數不一致。如:在鐵路運輸中,使用30噸貨車,不管裝足與否,一律按30噸標記重量計收運費。在公路運輸中,也是以車輛標記噸位計重。在水路運輸中,除規定以10公斤為起點計費重量外,還規定了換算重量,如活牛、活馬每頭換算計費重量為800公斤等。商品在交付運輸時,其實際重量只是計費重量的一個基數,並不等於計費重量。
因此,在貨運中,要熟悉運輸部門關於計費重量的各項有關規定,採取措施,改進包裝,做好貨物組配等工作,充分提高車輛的重載和積載,減少虧噸現象,以節約運費。

分類


重貨

重貨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超過1千克或每166立方英寸重量超過一磅的貨物(個別地區如美國部分地方使用的是每公斤貨物7000立方厘米或427立方英寸或每磅貨物194立方英寸的標準來算計費重量的。

輕貨

輕貨或泡貨是指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千克或每1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磅的貨物。
輕泡貨以它的體積重量(VolumeWeight)作為計費重量,計算方法:
a不考慮貨物的幾何形狀分別量出貨特的最長、最寬、最高的部分、單位為厘米或英寸,測量數值的尾數四捨五入。
b將貨物的長、寬、高相乘得出貨物的體積。
c將體積摺合成公斤,即根據所使用度量單位體積立方厘米值除以6000立方厘米(或按每立方米折成67KG,體積重量尾數的處理方法與毛重尾數的處理方法相同。

實重和體積重


實重即ActualWeight,簡稱A-W或AW,就是實際重量,一般指實際毛重。毛重即GrossWeight,簡稱G.W.指的是貨品本身的重量,加上該貨品所使用的包裝材料的重量,就是毛重,也即實際重量。
體積重(VolumetricWeight或DimensionsWeight)是根據貨物的實際尺寸按照一定的折算係數計算得來的。不同的運輸方式折算係數不同。如:空運的折算系統一般是1:167,即1立方米(CBM)約等於167千克;海運的折算係數一般是1:500或1:1000,即1立方米等於500千克或1000千克。
計算體積重的目的是為了與實際重做比較——如果體積重大於實際重,那麼就按照體積重計收運費,此為輕泡貨LightCargo;如果實重大於體積重,則根據實重計收運費,此為重貨HeavyCargo。
比如:一票空運貨實重為95千克,體積為1.2立方米,則根據空運1:167的係數計算,此票貨物的體積重就是1.2*167=200.4千克——體積重(200.4)大於實重(95),此貨物為輕泡貨,航司將會按照體積重量200.4公斤)計費,而不是根據實重。
又如:一票空運貨實重為560千克,體積為1.5立方米,按照空運1:167的係數計算,此票貨的體積重量就是1.5*167=250.5千克——小於實重560千克,所以此貨物為重貨(DeadWeightCargo或Heavy Cargo/Goods或HighDensityCargo),航司會按照實重(560公斤)來計費,而不是體積重。
總之,按照一定的折算係數,計算出體積重量,然後再把體積重量不實際重量進行比較,哪個大就按那個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