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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煥

明代人物

趙煥(1542——1619),字文光,號吉亭,掖城人,山東鄉試52名,會試63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3甲91名進士,兵部觀政授烏程知縣,升工部主事,再改任陝西御史。改江西道,升順天府丞,大理左少卿。右僉都御史升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南京右都御史升刑部尚書,病起南京右都御史改南吏部尚書。

主要履歷


時首輔張居正擅權,其父死,按例應歸家守喪,其他言官均趨炎附勢,上奏章請求挽留張居正繼續在朝任職,惟獨趙煥不署名。後趙煥升任順天府丞,改任左僉都御史。萬曆十四年(1586)三月,應皇上求言詔,趙煥進言,“請恢聖度,納忠言,謹頻笑,信政令,……務求民瘼(百姓的疾苦)”,“帝嘉納焉”。不久改任工部右侍郎,進吏部左侍郎,獲准離職還鄉。後任命他為南京右都御史,他以“親老(雙親年紀大了)”的理由婉拒。其兄趙耀時任遼東巡撫僉都御史,亦請求歸鄉。吏部以趙耀為長子、封疆久而准其歸,催趙煥就職,不久召為刑部尚書,因失帝意再次稱病歸鄉。後任命他為南京右都御史,改吏部尚書,皆不赴任,家居16年。
后召拜為刑部尚書,不久又兼兵部尚書,四十三年二月改兼吏部尚書。時神宗怠於政事,曹署多空,“六卿止一煥在”,身兼二任,戶、禮、工三部只一侍郎,兵部連侍郎也沒有。都察院已八年無正官,按舊例應設給事中50人,御史110人,此時均不過10人。趙煥多次上疏要求增補官員,神宗皆留中不報。是年八月,神宗用趙煥為吏部尚書,採納趙煥的意見,各部各任命侍郎4人,又考選補充給事中17人,御史50人,言路稱盛。

主要功績


但趙煥與東林黨的主張相悖,上任不久多次被劾。趙煥屢次上疏請求去職還鄉,神宗皆優詔撫慰挽留。九月,趙煥叩道闕前請求去職還鄉並出城待命,神宗仍下詔挽留。給事中李成名再劾趙煥“黨同伐異”,趙煥於是稱疾不出。一個多月後,神宗才接受趙煥的請求,賜趙煥乘傳車歸鄉。四十六年,趙煥復任吏部尚書。同年七月,遼東告警。趙煥親率群臣至文華門,“九卿伏闕”,堅請神宗臨朝。直到傍晚,神宗才遣中官傳旨:“退。”軍機要務仍廢置如初。趙煥再次上疏催請道:“他日薊門蹂躪,敵人叩閽,陛下能高枕深宮稱疾謝卻之乎!”為神宗所惡。其一部屬滿考當加官,趙煥上疏請准,神宗未予理睬。十一月,趙煥“鬱鬱卒”,年78歲,恤典亦停。光宗立,恢復其恤典,熹宗初贈太子太保。

明史記載


趙煥,字文光,掖縣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烏程知縣。入為工部主事,改御史。萬曆三年,中官張宏請遣其黨榷真定材木,煥及給事中侯於趙執奏,不從。張居正遭父喪,言官交章請留,煥獨不署名。擢順天府丞,累遷左僉都御史。
十四年三月,風霾求言。煥請恢聖度,納忠言,謹?頻笑,信政令,時召大臣商榷治理,次第舉行實政,弊在內府者一切報罷,而飭戒督撫有司務求民瘼。帝嘉納焉。尋遷工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乞假去。起南京右都御史,以親老辭。時煥兄遼東巡撫僉都御史燿亦乞歸養。吏部言二人情同,燿為長子,且任封疆久,可聽其歸。乃趣煥就職。尋召為刑部尚書。議日本貢事,力言非策。男子諸龍光訐奏李如鬆通倭下吏,並及其黨陳仲登枷赤日中,期滿戍瘴鄉。煥以盛暑必斃,而二人罪不當死,兩疏力爭。忤旨,詰責。復以議浙江巡按彭應參獄失帝意,遂引疾歸。再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書,皆不赴。家居十六年。召拜刑部尚書,尋兼署兵部。
四十年二月,孫丕揚去,改署吏部。時神宗怠於於事,曹署多空。內閣惟葉向高,杜門者已三月。六卿止一煥在,又兼署吏部,吏部無復堂上官。兵部尚書李化龍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戶、禮、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都察院自溫純罷去,八年無正官。故事,給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過十人。煥累疏乞除補。帝皆不報。其年八月,遂用煥為吏部尚書,諸部亦除侍郎四人。既而考選命下,補給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稱盛。
然是時朋黨已成,中朝議論角立。煥素有清望,驟起田間,於朝臣本無所左右,顧雅不善東林。諸攻東林者乘間入之。所舉措往往不協清議,先後為御史李若星、給事中孫振基所劾。帝皆優詔慰留之。已,兵部主事卜履吉為署部事都御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奪俸三月。給事中趙興邦劾煥徇私。煥疏辨,再乞罷。向高言:“今國事艱難,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賜環無期,在朝者復晨星無幾,乃大小臣工,日尋水火,甚非國家福也。臣願自今已后共捐成心,憂國事,議論聽之言官,主張聽之當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發舒而毋患當事之摧殘,天下事尚可為也。”因請諭煥起視事,煥乃出。
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時熙、魏雲中於外。三人嘗力攻湯賓尹、熊廷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於是御史湯兆京守故事爭,且詆煥。煥屢疏訐辯,杜門不出,詔慰起之。兆京以爭不得,投劾徑歸。其同官李邦華、周起元、孫居相,及戶部郎中賀烺交章劾煥擅權,請還振基等於言路。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以慰煥。煥請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闕前,出城待命。帝猶遣諭留。給事中李成名復劾煥伐異黨同,煥遂稱疾篤,堅不起。逾月,乃許乘傳歸。
四十六年,吏部尚書鄭繼之去國。時黨人勢成,清流斥逐已盡。齊黨亓詩教摯尤張。以煥為鄉人老而易制,力引煥代繼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聽詩教指揮,不敢異同,由是素望益損。帝終以煥清操,委信之。七月,遼東告警,煥率廷臣詣文華門固請帝臨朝議政。抵暮,始遣中官諭之退,而諸軍機要務廢閣如故。煥等復具疏趣之,且作危語曰:“他日薊門蹂躪,敵人叩閽,陛下能高枕深宮,稱疾謝卻之乎?”帝由是嗛焉。考滿當增秩,寢不報。煥尋卒,恤典不及。光宗立,始賜如制。熹宗初,贈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