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霨

潘霨

潘霨(1826—1894),初字燕山,后改偉如,號鏵園,晚號心岸,江蘇吳縣人。官至貴州巡撫,在光緒十一年(1885年)奏請開採貴州礦產,開啟了貴州近代化之門。精於醫,歷官所至,恆以醫濟民。今所傳《 園醫學六種》,乃其在江西時所輯刻。

簡介


由監生於道光二十九年在順天府捐輸經費,保奏以從九品分發直隸。

平生


咸豐元年(1851)補西路同知司獄,旋改捐布政司理。閱四年,署天津縣知縣,旋捐升知州。
咸豐十年(1860)補昌平州知州,是年因彈壓土匪,保護城池,經監管順天府府尹張祥河等保奏,奉旨賞戴花翎
同治元年(1862)提升為天津府知府。
同治七年(1868)升任山東鹽運使。八年升任山東按察使,同年調任福建按察使,次年又升任福建布政使。
光緒三年(1877)四月任湖北布政使。四年十月接任湖北巡撫。光緒八年(1882)任江西巡撫。
光緒十年(1884),潘霨出任貴州巡撫。光緒十七年(1891)離職歸里。光緒二十年(1894)在蘇州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