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畜牧獸醫局
長治市畜牧獸醫局
六、負責機關財產管理和後勤工作;二、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員調配和職工管理工作;七、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長治市畜牧獸醫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關於發展畜牧的方針、政策,研究全市畜牧發展戰略、方針及經濟政策、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研究擬定通過養殖達小康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畜牧體制改革方案,包括畜牧生產、流通以及畜牧投入、產出與勞動管理體制的改革。
三編製畜牧業動物衛生、草地管理的發展規劃、計劃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牧業生產布局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等;編製畜牧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報批;負責畜牧資金的管理。
四研究農村市場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參與協調畜產品加工與流通;研究提出畜牧所需生產資料的年度和中長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分配計劃內農用生產資料。
五擬定畜牧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組織科研成果的鑒定、推廣;指導和協調畜牧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主管全市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疫病防治、獸醫的醫政及獸葯的葯政和葯檢工作,負責全市飼料監測和質量檢驗,審發許可證和飼料檢測(監察)工作。
七保護畜、禽、草地資源;負責草地建設及資源開發,依法負責草地、牧坡的保護和管理。
八主管全市畜牧業基地建設和“菜籃子”工程建設中畜牧方面項目的建設,參與指導畜產品產、加、銷一體化工作。
九擬定全市飼料工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技術改造措施;負責全市畜、禽品種改良、良種引進、推廣與調配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協助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全局工作部署;
二、草擬機關行政計劃、總結、報告及專題調查等文稿;
三、負責文秘、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負責機關文件收發工作;
五、負責組織政務接待和大型會議安排;
六、負責機關財產管理和後勤工作;
七、負責機關的衛生、綠化、安全保衛、計劃生育工作;
八、負責全局簡報編髮、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
九、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一、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
二、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員調配和職工管理工作;
三、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考核工作;
四、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幹部職工工資管理、技術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能等級管理工作;
五、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人員編製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學習培訓工作;
七、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離退休費管理和遺屬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計財科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會計法》,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監督各項資金的合理使用;
二、做好經費預測,編製部門預算和各種財務報表、年終決算;
三、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增收節支;
四、搞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認真做好報帳、記帳、算帳、對帳工作;
五、加強財產物資的核算管理,負責監督物資管理部門的資產清理工作,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六、負責對有財務收支的單位部門進行財務監督,會同監審部門定期進行審計;
七、負責提供真實、完整、準確、全面的會計信息,為領導決策服務;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名稱:規劃科
主要職責:一、負責全市畜牧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生產總結,制定產業化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畜牧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化經營、標準化生產、現代化示範園區和市場體系建設;
三、負責畜牧業項目的申報和農村集團承包項目管理工作;
四、擬定行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指導畜牧業科技項目攻關和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
五、負責全市畜牧業調查研究、生產統計動態分析和經驗總結;
六、負責有關會議籌備,資料準備和收集。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處理黨委日常事務,當好黨委的參謀助手;
二、負責黨組織來文、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傳遞、歸檔和催辦落實工作;
三、負責黨委會議籌備、安排,制定黨建工作計劃、總結,起草有關文稿;
四、協助黨委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全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
五、負責搞好全局黨員教育、管理、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六、協助黨委搞好支部建設和組織發展工作;
七、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八、健全和落實“三會一課”工作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做好黨員思想政治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山西省動物防疫條例》、《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條件》、《獸葯管理條例》和《獸用生物製品經營管理辦法》,依法對本轄區內重大動物疫病實施防控;
二、負責制定本轄區內的動物防治規劃,掌握重點疫病的流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按部、省制定的免疫程序實施計劃免疫和強制免疫;加強免疫檔案和免疫耳標的監督和管理,按計劃做好抗體監測和抗體監測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動物疫病,採取積極有效的防制措施,堅決予以控制和撲滅;
四、負責完成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和修改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
五、做好撲滅動物疫病所需藥品、生物製品和有關物資組織、供應、儲備、管理工作;
六、負責審核《獸葯生產許可證》,辦理《動物診療許可證》;
七、負責轄區內獸葯市場的監督管理,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搞好重大動物疫病疫苗供應工作;
八、加強基層畜牧獸醫站的管理和獸醫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