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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
美國眾議長、總統候選人
史蒂芬·道格拉斯(Stephan Arnold Douglas,1813年-1861年),美國政治家、辯論家,美國民主黨成員。曾擔任過美國國會眾議員(1843年-1847年)和參議員(1847年-1861年)。
史蒂芬·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在20歲的時候搬到伊利諾州。他在那裡很快就成為民主黨的領袖,並且接連擔任眾議員與參議員。
道格拉斯支持美國擴張領土。對於某些敏感議題,例如將奴隸制度帶到新領土上,他都是負責談判協商的領導者。當堪薩斯被納入美國的一州時,道格拉斯希望通過普選,而不是讓國會來決定該州是否能夠蓄奴。當時的美國總統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 十分反對道格拉斯的看法,所以通過各種方式讓道格拉斯無法連任。但是道格拉斯最後還是贏得伊利諾州選民的青睞,而他當時的對手正是大名鼎鼎的亞伯拉罕·林肯。道格拉斯還是瑪麗·托德(林肯的夫人)的追求者,最後瑪麗選擇了林肯。
南北戰爭爆發后,作為林肯曾經的對手,儘管他與林肯之間存在諸多分歧和矛盾,但出於對祖國的愛國,他義無反顧的支持林肯,反對南方的叛國行為。1861年,他在斯普林菲爾德的一個雄辯的講話后,因染上傷寒而死亡。儘管道格拉斯沒能成為美國總統,但歷史沒有遺忘他,依然將他定義為19世紀美國最傑出的政治家之一。
在1834年,伊利諾伊州傑克遜維爾的酒吧。舉辦各種國家及當地辦事處后,他成為美國的代表於1843年,並從1847年直到他的死亡都是美國的參議員。在參議院,道格拉斯委員會主席的領土,一個非常重要的職位,在未來十年內,因為越來越多的領土戰,在奴隸制的問題。對於1850年的妥協,道格拉斯起草了的票據實行屬地政府在新墨西哥州和猶他州,其公民自由捍衛自己的利益,不違反“憲法”的立法(包括奴隸)所有科目的。這是道格拉斯的人民主權(他后,於1854年創造的一個短語),或寮屋主權的原則的本質,因為它的對手輕蔑地把它稱為。
在19世紀50年代初,擴大結算和一個橫貫大陸的鐵路的強烈願望太平洋時,將注意力集中在內布拉斯加州地區,道格拉斯提出了一個法案,在新墨西哥州和猶他州的奴役,所有的問題離開的居民新的疆土。領導人改變了法案的會議,而不是一個提供兩個地區,並在此形成的堪薩斯 - 內布拉斯加法案成為法律於1854年。道格拉斯認為,主權在民的北部和南部的翅膀民主黨聯合起來,在同一時間奴隸制問題的和平解決。但是他沒有預見到了激烈的競爭,在堪薩斯州的支持奴隸制度和自由國家的定居者之間的發展。他在堪薩斯情況的報告,他的利益以外的領土主權在民的失敗歸咎於有組織的干擾。
當詹姆斯·布坎南決定支持支持奴隸制度萊康普頓憲法投了贊成票,在堪薩斯州的支持奴隸制度的力量,道格拉斯背叛他的主要演講譴責旨在弄清“萊康普頓憲法"和布坎南的關係。這是一個勇敢的和壯觀的立場,但他的敵人認為,不公平的,道格拉斯是出於政治上的權宜之計,因為他即將在1858年連任。
林肯-道格拉斯大辯論
在隨後的選舉中,共和黨贏得了多數派,但民主黨控制議會,並,道格拉斯回到參議院。然而,林肯的問題,他的回答風格,他的自由港學說,作出了他詛咒南方民主黨人。因為他們控制了參議院,他才鬆了一口氣成為委員會的主席。
在1858年的參議員選舉中,道格拉斯與共和黨的林肯共同競爭一個席位。林肯與道格拉斯進行了七次辯論,也就是現在我們熟知的(林肯-道格拉斯大辯論)。最後道格拉斯贏得勝利,但在1860年總統大選時,兩人再度捉對廝殺,因為得到全國人民的支持,林肯當選為美國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