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證明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能力的文件
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市場的規範化管理,促進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能力和水平的不斷提高,確保各應用領域計算機系統工程質量,信息產業部從1999年開始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制度,制定併發布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
關於資質評定條件,宜參考《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為準。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是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為了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必須經過信息產業部授權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的一種認證,以評定企業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綜合能力。
企業只有通過認證機構的認證,才能向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報審批。
·1999年11月12日《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
·2002年10月1日《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
·2003年4月9日《關於開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啟動。
·2003年7月1日《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評審規範(試行)》。
·2004年11月12日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五周年。
·2009年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十周年。
·2011年年初,部資質辦經研究決定開展資質評定條件修訂等有關工作。
·2012年5月《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含實施細則)出台。
2013年12月26日,關於發布《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實施細則(2013年修定版)》(工信計資[2013]20號)。
2014年1月28《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第6項,《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項目》取消。
2018年12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行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再次強調“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已於2014年由國務院明令取消,任何組織和機構不得繼續實施。存在上述問題的應立即糾正,確保國務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實到位。”
持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益處
1.有利於系統集成企業展示自身實力,有利於信息系統項目主建單位對項目承建單位的選擇,降低前期溝通成本。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管理比以往的資質更加規範和市場化,系統集成企業要獲得資質證書必須要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證實企業各方面的綜合能力達到規定的等級水平,也就是說系統集成資質證書的“含金量”更高,更具說服力,系統集成企業自身實力更易於在市場上展示。系統集成企業獲得《資質證書》,改進自身的市場形象,提高在社會的知名度,增加顧客的信任感,從而減少系統集成企業為了向社會和建設單位展示和證實自身能力而進行宣傳、廣告、現場參觀、示範等環節,降低一些不必要的溝通成本。
2.有利於提高系統集成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隨著系統集成市場的逐漸規範,建設單位對系統集成企業的資質要求會越來越嚴格,國家政府部門對涉及政府投資或涉及安全的項目,也會規定必須取得《資質證書》,這些系統集成項目包括:
-各類政務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國有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涉及國家安全、生產安全、信息安全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要求實施單位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很多系統集成項目的招標中都會要求投標者要具備一定等級的資質證書,所以,系統集成企業獲得《資質證書》,等於取得進入系統集成市場的鑰匙,反過來也是對沒有獲得《資質證書》的競爭者形成了一道進入的門檻。
3.有利於系統集成企業按照等級標準,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技術和管理能力。
系統集成資質認證要求企業的項目管理達到一定的水平,要求企業要有一定數量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企業通過培養項目經理可以提高自身項目管理的能力。
4.有利於系統集成企業享受國務院18號文的優惠政策。
政府部門在制訂政策時,會考慮對系統集成資質的要求,如《軟體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中第十二條軟體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三)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第十三條申請認定的企業應向軟體企業認定機構提交下列材料:(五)系統集成企業須提交由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資質等級證明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涉密系統集成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一級或二級),並有網路安全集成的成功範例。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
(試 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我國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發展需要,加強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市場的規範化管理,保證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質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是指從事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路系統工程的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
第三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資質是指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綜合能力,包括技術水平、管理水平、服務水平、質量保證能力、技術裝備、系統建設質量、人員構成與素質、經營業績、資產狀況等要素。
第四條凡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單位,必須經過資質認證並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
第五條凡需要建設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單位,應選擇具有相應等級《資質證書》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單位來承建計算機信息系統。
第二章認證組織管理
第六條信息產業部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資質認證機構、發布管理辦法和標準、審批和發布資質認證結果。
第七條信息產業部設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管理委員會(簡稱資質認證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協調、管理資質認證工作。資質認證管理委員會下設: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專家委員會(簡稱資質認證專家委員會),提供技術諮詢,參與資質評審;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簡稱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是資質認證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資質認證工作。
第八條信息產業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暫設在中國軟體評測中心。
第九條從事資質認證工作的人員應具有勝任本崗位工作的能力,堅持公正、科學、實事求是的原則。
第三章資質等級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分一、二、三、四級。
第十一條 各等級所對應的承擔工程的能力:
一級:具有獨立承擔國家級、省(部)級、行業級、地(市)級(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業級等各類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的能力。
二級:具有獨立承擔省(部)級、行業級、地(市)級(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業級或合作承擔國家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的能力。
三級:具有獨立承擔中、小型企業級或合作承擔大型企業級(或相當規模)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的能力。
四級:具有獨立承擔小型企業級或合作承擔中型企業級(或相當規模)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的能力。
第四章資質申請與評審
第十二條申請資質認證的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二)獨立或合作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業務兩年以上(含兩年)。
(三)具有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能力,並完成過三個以上(含三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四)具有勝任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專職人員隊伍和組織管理體系。
(五)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先進的信息系統開發、集成的設備環境。
第十三條 申請資質認證的單位可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標準》(另行發布)確定申請的資質級別。
第十四條申請資質認證的單位應如實填寫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申請表》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情況登記表》
第十五條 申請一、二級資質的單位將申報材料提交到部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資質評審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對申請單位的申報材料審查合格后,組織調查組對其資質條件進行現場調查審核,對其所完成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典型項目進行調查。
(二)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委員會的有關專家,根據對申請單位資質的調查報告以及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典型項目調查報告等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六條 申請三、四級資質的單位將申報材料提交到各省(市、自治區)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由各省(市、自治區)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所屬的資質認證機構組織資質評審后,將評審結果報部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
第十七條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將資質評審結果報請信息產業部審批后,頒發《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資質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資質監督管理是指對獲證單位資質保持的監督檢查和資質變更的管理。
第十九條《資質證書》有效期為四年。獲證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自查,並將自查結果報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備案;每四年進行一次換證檢查和必要的非例行監督檢查。
備註:自2007年1月1日起,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單位,其資質證書有效期由四年調整為三年,同時取消每兩年一次的年檢。因此本文(即《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1999年發布)第十九條應作廢。
第二十條換證檢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請換證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提交《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換證申請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過去四年信息系統集成項目完成情況和資產運營情況、各類管理及工程技術人員變化情況等資料。
(二)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根據資料審查和有效期內監督檢查結果,對其資質做出檢查結論,記錄在《資質證書》(副本)的檢查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年檢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獲證單位向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提交《資質證書》(副本)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年度檢查表》,檢查表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如有質量事故或用戶投訴,必須及時向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報告。
(二)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對獲證單位資質進行年檢,並在年檢合格者的《資質證書》(副本)上加蓋年檢合格章。
第二十二條 檢查結論分為“通過”、“降級”、“取消”三種。對於檢查結論為“通過”或“降級”的單位,將換髮新的《資質證書》(正本);對於檢查結論為“取消”的單位,將收回其《資質證書》。
第二十三條沒有按時申請換證檢查或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其《資質證書》予以註銷。
第二十四條凡申請資質升級的單位,應向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按照本辦法第四章辦理。
第二十五條獲證單位發生分立、合併后,原有《資質證書》應交由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重新審查。
第二十六條獲證單位變更名稱、地址、法人、技術負責人等,應在變更內容發生后的一個月內,向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報告變更情況,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重新審核其資質。
第六章罰 則
第二十七條 如因計算機信息系統主建單位沒有按規定選擇具有相應等級《資質證書》的信息系統集成單位而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的,將由有關部門追究信息系統主建單位和承建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申請單位在申請資質認證或資質監督檢查中,採取弄虛作假、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虛報資質條件或有關資料的,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除應嚴格按照資質等級標準對其重新核定資質外,對情節嚴重的,可給予停止使用《資質證書》三至六個月、降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
第二十九條獲證單位必須正確理解與宣傳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制度,正確使用《資質證書》。對於塗改、偽造、出借、轉讓或出賣《資質證書》的將給予警告、停止使用或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所有從事資質認證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在認證過程中必須堅持公正、科學的原則。在工作中嚴重失職、索賄、受賄或者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公布
第三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認證和監督檢查結果實行公布制度。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通過指定媒體向社會公布資質認證結果和監督檢查結果。
第三十二條獲證單位遺失《資質證書》,必須通過由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指定的媒體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領。
第三十三條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設立專門的公布網頁和查詢電話,社會各界可通過指定的網站和電話,查詢資質認證和年檢結果。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對於特殊行業(如,國防、公安等),按相應行業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信息產業部負責解釋。
關於發布《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修定版)》之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信息產業主管部門:
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行業發展之現狀和深入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之需要,經研究,決定對我部2000年發布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試行)》(信部規[2000]821號)進行修定。經組織有關專家起草並廣泛徵求各方面之意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修定版)》已經完成。
現將《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修定版)》予以發布,自即日起施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試行)》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二○○三年十月十日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
(修定版)
電子聯合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4年3月份下發了《關於做好取消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等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該資質認定在取消行政審批后,認定工作相移交給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以下稱電子聯合會)負責實施。
據了解,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目前正在籌建中,主要領導將由工信部專家領導擔任。
申報企業請仔細閱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工信計資[2012]6號)(以下簡稱《等級評定條件》),根據評定條件對照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申請級別。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實施細則
(2013年修定版)
(一)綜合條件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係明確是指企業應有明確的成立時間,在轉制、更名、合併、分立等變更事項中業績、人員、資產繼承關係明確,股權關係明確。
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二級資質的時間不少於兩年是指企業現有二級資質證書的首次獲證時間須滿兩年。二級資質滿兩年後,企業方可向評審機構提交一級資質申報材料。企業由一級資質降為二級資質,其現有二級資質證書的獲證時間須滿6個月後,方可向評審機構提交一級資質申報材料。
2、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是指從事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路系統工程的諮詢設計、集成實施、運營維護等服務,涵蓋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等環節。
近三年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三個自然年度。
系統集成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系統集成服務各類業務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諮詢設計收入、軟體開發收入、集成實施收入、運行維護收入、數據處理收入、運營服務收入等,也包括系統集成項目中銷售外購硬體、外購軟體和自製硬體的收入。企業應設置明細科目對系統集成收入單獨核算。
營業收入是指審計報告中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應區分系統集成收入、其他IT類收入和非IT類收入。其他IT類收入是指與系統集成項目無關的IT類收入。非IT類收入是指與IT行業無關的收入。
(二)財務狀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是指經財政部門批准並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
企業財務數據應以年度審計報告的數據為依據。審計報告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財務報表附註。如果是合併財務審計報告,主表和財務報表附註應單獨列出申報企業的數據,合併的數據不作為評審依據。
審計報告的財務報表或附註中應反映申報企業的系統集成收入、固定資產中電子設備的凈值、無形資產中軟體的賬面凈值(包括外購軟體的賬面凈值和自主開發軟體的賬面凈值)、政府補助等有關數據。
審計報告的財務報表或附註中應反映申報企業的系統集成收入數據,是指在財務報表或附註的營業收入欄目下須列示或說明系統集成收入的總額。如果企業需要列示系統集成項目中的商品銷售(含外購硬體、外購軟體和自製硬體)收入,則應在系統集成收入欄目下列示或說明。如果企業的系統集成收入全部來源於諮詢設計、軟體開發、運行維護、數據處理、運營服務業務中的一項或多項,則可以在營業收入欄目下直接列示上述業務的收入金額。
2、企業近三年度主業均沒有出現虧損,年均凈利潤率不低於5%或年均凈利潤不少於800萬元。
主業出現虧損是指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財會[2006]3號)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投資收益后出現負值。
(2)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補貼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后出現負值。
(3)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后出現負值。
企業如因戰略轉型、收購兼并等重大事項對近三年度主業和凈利潤造成較大影響,可將有關情況的專項說明經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認后,提交到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部資質辦),經部資質辦認定后可視為符合利潤指標條件。
3、企業固定資產中電子設備的凈值不少於200萬元,無形資產中軟體的賬面凈值(包括外購軟體的賬面凈值和自主開發軟體的賬面凈值)不少於200萬元。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數據以企業申報資質時上一年度審計報告的數據為準。
(三)信譽
1、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塗改、偽造、租用或借用資質證書參與市場活動,以及串通投標、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2、資質申報的不良行為是指企業在資質初次申報、升級、換證、監督檢查及變更事項中的弄虛作假行為。資質證書使用的不良行為包括出租、出藉資質證書的行為。
(四)業績
近三年完成的項目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三個自然年度內通過驗收的項目。
項目至少涉及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項目實施所在地為準,如有一個實施地在境外的項目視為符合此項條件要求。
企業近三年完成的不少於2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及不少於100萬元的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中有第三方驗收測試報告(須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測試機構出具),或有監理企業(須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簽署的驗收報告的項目不少於5個。
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是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佔合同總額的比例為100%的項目。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包括諮詢設計費、軟體開發費、集成實施費、運行維護費、數據處理費、運營服務費,不包括軟硬體購置費、自製硬體費、建築工程費、運費和稅金等。
智能建築或機房項目的土建和裝修部分,電信項目的鐵塔、管溝部分,測繪項目的人工採集數據部分等項目中非計算機信息系統部分的費用占合同金額的比例如果大於50%,則申報系統集成項目時應在合同金額中將上述部分費用扣除。
(五)管理能力
1、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包括GB/T19001-ISO9001、GJB9001、SJ/T11235、GJB5000,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至少應是上述質量管理體系標準中的一個。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的覆蓋範圍應包括與系統集成業務相關的所有活動和過程,與軟體開發和系統集成相關的所有部門、人員應在體系覆蓋的範圍內。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覆蓋範圍的表述應包括軟體(或應用系統)開發和信息系統的集成(或設計諮詢、集成實施、運行維護、數據處理、運營服務)等關鍵詞。
如果申報企業的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包括在其母公司(或集團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內,則須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工作網站上可查詢到申報企業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信息。
GB/T19001-ISO9001、SJ/T11235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應帶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標誌。GJB9001和GJB5000認證證書應由武器裝備質量體系認證委員會頒發。
連續有效運行時間不少於一年是指企業GB/T19001-ISO9001、SJ/T11235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工作網站上當前處於有效狀態,GJB9000和GJB5000證書在認證機構工作網站上當前處於有效狀態,且證書的首次獲證時間須滿一年,如到期換證,新舊證書有效期的間隔時間不超過90天。
2、企業應根據項目管理知識體系的要求,通過項目啟動、計劃、執行、監督與控制和收尾過程組保證項目的完成,實現項目整體、範圍、時間、成本、質量、人力資源、溝通、風險和採購的管理。
企業應有負責項目管理的部門,有項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有項目管理評價方法、項目管理知識庫和項目管理工具。項目管理工具包括企業購置或自主開發的具有項目管理功能的工具。
企業的項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且有記錄、可核查。
3、企業應配置專門的客戶服務機構和人員,有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有滿意度調查和投訴處理機制。
企業的客戶服務制度、流程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有明確的服務響應時間,且有記錄、可核查。
4、企業應建有內部基礎網路環境,通過管理軟體實現內部辦公、財務和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企業的管理信息系統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
5、企業技術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職稱可以按下表的年限作視同處理。其中技術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經歷的年數,財務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經歷的年數。
學歷職稱 | 中專畢業生 | 大專畢業生 | 大學本科 | 碩士/雙學位 | 博 士 |
高級職稱 | --- | --- | 11年及以上 | 8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中級職稱 | --- | 8年及以上 | 6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初級職稱 | 6年及以上 | 4年及以上 | 2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 |
(六)技術實力
1、主要業務領域是指企業近三年完成項目的所屬領域中合同總額列前三位的領域。
項目所屬領域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領域分類目錄》(表1)的分類填寫。
表1: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領域分類目錄
序號 | 領域名稱 | 用戶界定 |
1 | 黨政 | 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司法機關及組成部門 |
2 | 軍隊 | 軍隊、武警等 |
3 | 社團 | 群眾團體、社會團體;宗教組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國際組織;其他非贏利性組織 |
4 | 金融 | 銀行、證券、保險、投資、信託等企業;其他金融活動企業 |
5 | 電信 | 電信運營與服務企業(包括ISP、ICP,但不包括研究、生產、製造電信產品的企業) |
6 | 交通 | 公路、鐵路、航空、水運、城市交通等企業;其他運輸服務企業 |
7 | 能源 | 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生產、運輸和供應企業;電力、熱力、燃氣的生產和供應企業;其他能源生產供應企業 |
8 | 醫療衛生 | 各級醫院、各級衛生機構等 |
9 | 文化、體育、娛樂 | 廣播、電視、電影、音像、圖書、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企業;體育企業;娛樂企業 |
10 | 教育 | 初、中、高等各級院校,學前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院校或企業;其他從事教育或培訓的機構或企業 |
11 | 科研 | 科學研究與試驗、專業技術服務、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地質勘查業等機構或企業;其他從事科學研究的機構或企業 |
12 | 農林牧漁、水利 | 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企業;水利企業 |
13 | 工業 | 製造加工企業(包括鋼鐵、煙草、食品、飲料、紡織、服裝、鞋帽、皮革羽毛、木材、傢具、造紙、醫藥、化纖、橡膠、塑料、通用及專用設備、機械設備、通信設備、電子設備、儀器儀錶等的製造加工企業;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企業);採礦企業(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非金屬礦採選企業等);金屬冶鍊企業;化工企業;其他工業企業 |
14 | 房地產、建築 | 房地產企業;房屋建築企業 |
15 | 商業服務 | 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遊、租賃、貿易等企業;倉儲物流企業;郵政企業;其他商業服務企業 |
16 | 公用事業 | 市政服務企業;環境衛生服務企業;環保企業;公共設施管理企業;水的生產和供應企業;居民服務企業;其他從事公用事業服務的企業 |
17 | 其他 | 不包括在上述範圍的行業或企業 |
典型項目是指企業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和合同額居前列的兩個項目。典型項目的選定方式是:
(1)按照企業主要業務領域選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
如企業主要業務領域有三個及以上,則分別選擇前三個主要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第一位的項目;
如主要業務領域有兩個,則選擇第一主要業務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兩位的項目和第二主要業務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第一位的項目;
如主要業務領域只有一個,則選擇該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三位的項目。
(2)主要業務領域選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選定后,在其餘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選擇合同額居前列的兩個項目(合同額居前列的兩個項目不能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重複)。
2、對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有深入研究是指企業通過對客戶業務流程、業務特點的長期研究和積累,能夠較好地把握客戶的信息化需求,能夠為客戶戰略和業務目標的實現提供有價值的產品和解決方案。
經過登記是指企業持有軟體產品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不含進口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和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共同持有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
企業持有的1個信息技術發明專利(不含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權人共同持有的發明專利)可等同替代3個軟體產品登記。企業如果使用信息技術發明專利替代軟體產品登記,則企業實際持有的經過登記的軟體產品數量最少應不少於10個,其中近三年登記的軟體產品最少應不少於5個。
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包括等同替代的發明專利)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研發投入獲得的軟體產品或發明專利,其中包括通過兼并或合併(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成為一個新的企業,由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取得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但不包括企業持股或控股公司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以及通過購買或無償轉讓取得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
3、技術帶頭人應具有10年及以上的行業技術背景,或發表過技術專著,或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
企業對軟體生命周期的過程應有相應的管理方法,軟體開發、測試和配置管理工作應配備相應的人員,制定相關的制度,購置或開發相應的工具。
(七)人才實力
1、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包括從事諮詢設計、軟體開發、集成實施、軟體測試、技術支持、運營服務、質量保證等崗位的人員。財務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商務等與項目不直接相關的人員不包括在內。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工作網站公布的人員且是企業正式在職的人員人數為準。
3、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應涵蓋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管理、勞動關係管理等主要方面。
企業應有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且有記錄、可核查。
(一)綜合條件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係明確是指企業應有明確的成立時間,在轉制、更名、合併、分立等變更事項中業績、人員、資產繼承關係明確,股權關係明確。
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三級資質的時間不少於一年是指企業現有三級資質證書的首次獲證時間須滿一年。三級資質滿一年後,企業方可向評審機構提交二級資質申報材料。企業由二級資質降為三級資質,其現有三級資質證書的獲證時間須滿6個月後,方可向評審機構提交二級資質申報材料。
2、系統集成是指從事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路系統工程的諮詢設計、集成實施、運營維護等服務,涵蓋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等環節。
近三年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三個自然年度。
系統集成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系統集成服務各類業務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諮詢設計收入、軟體開發收入、集成實施收入、運行維護收入、數據處理收入、運營服務收入等,也包括系統集成項目中銷售外購硬體、外購軟體和自製硬體的收入。
營業收入是指審計報告中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應區分系統集成收入、其他IT類收入和非IT類收入。其他IT類收入是指與系統集成項目無關的IT類收入。非IT類收入是指與IT行業無關的收入。
(二)財務狀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是指經財政部門批准並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
企業財務數據應以年度審計報告的數據為依據。審計報告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財務報表附註。
如果是合併財務審計報告,主表和財務報表附註應單獨列出申報企業的數據,合併的數據不作為評審依據。
審計報告的財務報表或附註中應反映申報企業固定資產中電子設備的凈值、無形資產中軟體的賬面凈值(包括外購軟體的賬面凈值和自主開發軟體的賬面凈值)、政府補助等有關數據。
2、企業最近兩年度主業和凈利潤均沒有出現虧損。最近兩年度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兩個自然年度。
主業出現虧損是指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財會[2006]3號)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投資收益后出現負值。
(2)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補貼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后出現負值。
(3)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后出現負值。
企業如因戰略轉型、收購兼并等重大事項對最近兩年主業和凈利潤造成較大影響,可將有關情況的專項說明經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認后,提交到部資質辦,經部資質辦認定后可視為符合利潤指標條件。
3、企業固定資產中電子設備的凈值不少於80萬元。無形資產中軟體的賬面凈值(包括外購軟體的賬面凈值和自主開發軟體的賬面凈值)不少於80萬元。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數據以企業申報資質時上一年度審計報告的數據為準。
(三)信譽
1、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塗改、偽造、租用或借用資質證書參與市場活動,以及串通投標、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2、資質申報的不良行為是指企業在資質初次申報、升級、換證、監督檢查及變更事項中的弄虛作假行為。資質證書使用的不良行為包括出租、出藉資質證書的行為。
(四)業績
近三年完成的項目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三個自然年度內通過驗收的項目。
企業近三年完成的不少於8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及不少於40萬元的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中有第三方驗收測試報告(須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測試機構出具),或有監理企業(須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簽署的驗收報告的項目不少於5個。
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是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佔合同總額的比例為100%的項目。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包括諮詢設計費、軟體開發費、集成實施費、運行維護費、數據處理費、運營服務費,不包括軟硬體購置費、自製硬體費、建築工程費、運費和稅金等。
智能建築或機房項目的土建和裝修部分,電信項目的鐵塔、管溝部分,測繪項目的人工採集數據部分等項目中非計算機信息系統部分的費用占合同金額的比例如果大於50%,則申報系統集成項目時應在合同金額中將上述部分費用扣除。
(五)管理能力
1、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包括GB/T19001-ISO9001、GJB9001、SJ/T11235、GJB5000,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至少應是上述質量管理體系標準中的一個。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的覆蓋範圍應包括與系統集成業務相關的所有活動和過程,與軟體開發和系統集成相關的所有部門、人員應在體系覆蓋的範圍內。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覆蓋範圍的表述應包括軟體(或應用系統)開發和信息系統的集成(或設計諮詢、集成實施、運行維護、數據處理、運營服務)等關鍵詞。
如果申報企業的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包括在其母公司(或集團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內,則須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工作網站上可查詢到申報企業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信息。
GB/T19001-ISO9001、SJ/T11235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應帶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標誌。GJB9001和GJB5000認證證書應由武器裝備質量體系認證委員會頒發。
和eokuo質量管理體系至少應是上述質量管理體系的的連續有效運行時間不少於一年是指企業GB/T19001-ISO9001、SJ/T11235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工作網站上當前處於有效狀態,GJB9000和GJB5000證書在認證機構工作網站上當前處於有效狀態,且證書的首次獲證時間須滿一年,如到期換證,新舊證書有效期的間隔時間不超過90天。
2、企業能夠根據項目管理知識體系的要求,通過項目啟動、計劃、執行、監督與控制和收尾過程組保證項目的完成,實現項目範圍、時間、成本、質量等管理。
企業應有負責項目管理的部門、有項目管理制度和流程。企業的項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且有記錄、可核查。
3、企業應配置專門的客戶服務機構和人員,有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有滿意度調查和投訴處理機制。
企業的客戶服務制度、流程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有明確的服務響應時間,且有記錄、可核查。
4、企業應建有內部基礎網路環境,通過管理軟體實現內部辦公、財務和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企業的管理信息系統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
5、企業技術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職稱可以按下表的年限作視同處理。其中技術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經歷的年數,財務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經歷的年數。
學歷職稱 | 中專畢業生 | 大專畢業生 | 大學本科 | 碩士/雙學位 | 博 士 |
高級職稱 | --- | --- | 11年及以上 | 8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中級職稱 | --- | 8年及以上 | 6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初級職稱 | 6年及以上 | 4年及以上 | 2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 |
財務系列職稱包括會計師、審計師、註冊會計師,不包括經濟師。
(六)技術實力
1、主要業務領域是指企業近三年完成項目的所屬領域中合同總額列前三位的領域。
項目所屬領域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領域分類目錄》(表1)的分類填寫。
典型項目是指企業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和合同額居前列的兩個項目。典型項目的選定方式是:
(1)按照企業主要業務領域選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
如企業主要業務領域有三個及以上,則分別選擇前三個主要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第一位的項目;
如主要業務領域有兩個,則選擇第一主要業務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兩位的項目和第二主要業務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第一位的項目;
如主要業務領域只有一個,則選擇該領域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三位的項目。
(2)主要業務領域選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選定后,在其餘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選擇合同額居前列的兩個項目(合同額居前列的兩個項目不能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居前列的三個項目重複)。
2、熟悉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是指企業通過對客戶業務流程、業務特點的研究,能夠了解客戶的信息化需求,為客戶業務目標的實現提供有價值的產品和解決方案。
經過登記是指企業持有軟體產品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不含進口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和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共同持有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
企業持有的1個信息技術發明專利(不含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權人共同持有的發明專利)可等同替代3個軟體產品登記。企業如果使用信息技術發明專利替代軟體產品登記,則企業實際持有的經過登記的軟體產品數量最少應不少於5個,其中近三年登記的軟體產品最少應不少於3個。
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包括等同替代的發明專利)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研發投入獲得的軟體產品或發明專利,其中包括通過兼并或合併(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成為一個新的企業,由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取得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但不包括企業持股或控股公司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以及通過購買或無償轉讓取得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
3、技術帶頭人應具有10年及以上的行業技術背景,或發表過技術專著,或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
4、企業對軟體生命周期的過程應有相應的管理方法,軟體開發、測試和配置管理工作應配備相應的人員,制定相關的制度,購置或開發相應的工具。
(七)人才實力
1、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包括從事諮詢設計、軟體開發、集成實施、軟體測試、技術支持、運營服務、質量保證等崗位的人員。財務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商務等與集成項目不直接相關的人員不包括在內。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工作網站公布的人員且是企業正式在職的人員人數為準。
3、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應涵蓋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管理等主要方面。
企業應有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且有記錄、可核查。
(一)綜合條件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係明確是指企業應有明確的成立時間,在轉制、更名、合併、分立等變更事項中業績、人員、資產繼承關係明確,股權關係明確。
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四級資質的時間不少於一年是指企業現有四級資質證書的首次獲證時間須滿一年。從事系統集成業務的時間不少於兩年是指企業完成的首個系統集成項目的合同簽訂時間須滿兩年。上述兩項時間條件滿足其中之一后,企業方可向評審機構提交三級資質申報材料。
2、系統集成是指從事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路系統工程的諮詢設計、集成實施、運營維護等服務,涵蓋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等環節。
近三年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三個自然年度。
系統集成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系統集成服務各類業務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諮詢設計收入、軟體開發收入、集成實施收入、運行維護收入、數據處理收入、運營服務收入等,也包括系統集成項目中銷售外購硬體、外購軟體和自製硬體的收入。
營業收入是指審計報告中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應區分系統集成收入、其他IT類收入和非IT類收入。其他IT類收入是指與系統集成項目無關的IT類收入。非IT類收入是指與IT行業無關的收入。
(二)財務狀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是指經財政部門批准並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
企業財務數據應以年度審計報告的數據為依據。審計報告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財務報表附註。
如果是合併財務審計報告,主表和財務報表附註應單獨列出申報企業的數據,合併的數據不作為評審依據。
審計報告的財務報表或附註中應反映政府補助等有關數據。
2、企業最近年度主業和凈利潤沒有出現虧損。最近年度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一個自然年度。
主業出現虧損是指以下三種情況之一: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財會[2006]3號)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投資收益后出現負值。
(2)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補貼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后出現負值。
(3)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的企業,年度利潤表中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后出現負值。
企業如因戰略轉型、收購兼并等重大事項對最近年度主業和凈利潤造成較大影響,可將有關情況的專項說明經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認后,提交到部資質辦,經部資質辦認定后可視為符合利潤指標條件。
(三)信譽
1、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塗改、偽造、租用或借用資質證書參與市場活動,以及串通投標、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2、資質申報的不良行為是指企業在資質初次申報、升級、換證、監督檢查及變更事項中的弄虛作假行為。資質證書使用的不良行為包括出租、出藉資質證書的行為。
(四)業績
1、近三年完成的項目是指企業申報資質年度之前的三個自然年度內通過驗收的項目。
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是指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佔合同總額的比例為100%的項目。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費包括諮詢設計費、軟體開發費、集成實施費、運行維護費、數據處理費、運營服務費,不包括軟硬體購置費、自製硬體費、建築工程費、運費和稅金等。
智能建築或機房項目的土建和裝修部分,電信項目的鐵塔、管溝部分,測繪項目的人工採集數據部分等項目中非計算機信息系統部分的費用占合同金額的比例如果大於50%,則申報系統集成項目時應在合同金額中將上述部分費用扣除。
(五)管理能力
1、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包括GB/T19001-ISO9001、GJB9001、SJ/T11235、GJB5000,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至少應是上述質量管理體系標準中的一個。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的覆蓋範圍應包括與系統集成業務相關的所有活動和過程,與軟體開發和系統集成相關的所有部門、人員應在體系覆蓋的範圍內。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覆蓋範圍的表述應包括軟體(或應用系統)開發和信息系統的集成(或設計諮詢、集成實施、運行維護、數據處理、運營服務)等關鍵詞。
如果申報企業的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包括在其母公司(或集團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內,則須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工作網站上可查詢到申報企業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信息。
GB/T19001-ISO9001、SJ/T11235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應帶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標誌。GJB9001和GJB5000認證證書應由武器裝備質量體系認證委員會頒發。
企業GB/T19001-ISO9001、SJ/T11235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工作網站上當前應處於有效狀態,GJB9000和GJB5000證書在認證機構工作網站上應當前處於有效狀態。
2、企業應配置專門的客戶服務機構和人員,有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有滿意度調查和投訴處理機制。
企業客戶服務制度、流程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有明確的服務響應時間,且有記錄、可核查。
3、企業技術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職稱可以按下表的年限作視同處理。其中技術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經歷的年數,財務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經歷的年數。
學歷職稱 | 中專畢業生 | 大專畢業生 | 大學本科 | 碩士/雙學位 | 博 士 |
高級職稱 | --- | --- | 11年及以上 | 8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中級職稱 | --- | 8年及以上 | 6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初級職稱 | 6年及以上 | 4年及以上 | 2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 |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包括項目經理資質和高級項目經理資質。
財務系列職稱包括會計師、審計師、註冊會計師,不包括經濟師。
(六)技術實力
1、主要業務領域是指企業近三年完成項目的所屬領域中合同總額列前三位的領域。
項目所屬領域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領域分類目錄》(表1)的分類填寫。
2、經過登記是指企業持有軟體產品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不含進口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和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共同持有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
企業持有的1個信息技術發明專利(不含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權人共同持有的發明專利)可等同替代3個軟體產品登記。企業如果使用信息技術發明專利替代軟體產品登記,則企業實際持有的經過登記的軟體產品數量最少應不少於2個。
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包括等同替代的發明專利)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研發投入獲得的軟體產品或發明專利,其中包括通過兼并或合併(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成為一個新的企業,由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取得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但不包括企業持股或控股公司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以及通過購買或無償轉讓取得的軟體產品和發明專利。
3、企業的軟體開發、測試和配置管理工作應配備相應的人員,制定相關的制度。
(七)人才實力
1、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包括從事諮詢設計、軟體開發、集成實施、軟體測試、技術支持、運營服務、質量保證等崗位的人員。財務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商務等與集成項目不直接相關的人員不包括在內。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工作網站公布的人員且是企業正式在職的人員人數為準。
3、企業應有人力資源培訓、考核管理制度,具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
企業人力資源培訓、考核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且有記錄、可核查。
四、四級資質
1、企業產權關係明確是指企業股權關係明確。
2、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塗改、偽造、租用或借用資質證書參與市場活動,以及串通投標、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3、資質申報的不良行為是指企業在資質初次申報、升級、換證、監督檢查及變更事項中的弄虛作假行為。資質證書使用的不良行為包括出租、出藉資質證書的行為。
4、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包括GB/T19001-ISO9001、GJB9001、SJ/T11235、GJB5000,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至少應是上述質量管理體系標準中的一個。
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應覆蓋與系統集成業務相關的所有活動和過程,與軟體開發和系統集成相關的所有部門、人員應在體系覆蓋的範圍內。
企業應制定併發布了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執行,且有記錄、可核查。
5、企業應有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有滿意度調查和投訴處理機制。
6、企業技術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職稱可以按下表的年限作視同處理。其中技術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經歷的年數,財務負責人年限是指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經歷的年數。
學歷職稱 | 中專畢業生 | 大專畢業生 | 大學本科 | 碩士/雙學位 | 博 士 |
高級職稱 | --- | --- | 11年及以上 | 8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中級職稱 | --- | 8年及以上 | 6年及以上 | 3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初級職稱 | 6年及以上 | 4年及以上 | 2年及以上 | 畢業當年 | --- |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包括項目經理資質和高級項目經理資質。
財務系列職稱包括會計師、審計師、註冊會計師,不包括經濟師。
7、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包括從事諮詢設計、軟體開發、集成實施、軟體測試、技術支持、運營服務、質量保證等崗位的人員。財務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商務等與集成項目不直接相關的人員不包括在內。
8、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工作網站公布的人員且是企業正式在職的人員人數為準。
9、企業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與考核應有記錄、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