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因法

追因法

追因法,就是追尋和探究現象背後的原因的方法。它是個案研究中經常使用的,與實驗法因果順序相反的一種研究方法

目錄

正文


追因法
1.追因法的含義
追因法,就是追尋和探究現象背後的原因的方法。它是個案研究中經常使用的,與實驗法因果順序相反的一種研究方法。實驗法是由因導果,即先確立原因,然後根據原因去探究產生的結果。追因法則是由果溯因,即先見結果,然後根據發現的結果去追究其發生的原因。例如,某幼兒突然出現頻繁的攻擊性行為,我們去追尋這一現象的原因,這就是追因法。
2.追因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研究課題
追因法的第一步工作就是確定結果,為進一步的探因打下基礎。如某一原本活潑的幼兒突然變得沉默,某教師的教學質量發生重大變化等,這些都是既成事實,根據這些結果,研究者可以把它們確立為研究的問題。
(2)假設可能的原因
明確了事實發生后的結果以後,就要尋求其原因了。起初,研究者要對原因進行儘可能全面的假設,對各種原因之間的關係也要進行假設,這將對後面的工作起到決定性作用。
(3)設置比較對象
為了找尋導致結果的真正原因,研究者可以採用兩種途徑設置比較對象。一種是設置結果相同的若干比較對象,從中找出共同因素,即前面假設的原因。另一種是設置結果相反的因素,從反面找出真正的原因。例如,研究某幼兒抑鬱症形成的原因,既可以找出若干個行為習慣較相像的幼兒進行比較,尋找到他們的共同因素;也可與一個行為習慣絲毫不相像的幼兒進行對比,探究二者在生活背景、教育環境以及成長過程中的不同之處,從而找到該癥狀的真正原因。
另外,研究者還可以通過查閱文獻,考察已有研究結果中是否提及前面所假設的原因,是否還有其它原因是研究者尚未考慮到的。
(4)檢驗
找出原因后,還需要進一步檢驗假設是否成立。具體的做法是:考察有同樣原因存在的其他事例中是否有同樣的結果發生。如果沒有,說明假設的原因不成立;如果有,二者因果關係的信度就大了。經過初步檢驗,可以淘汰一些虛假的原因,使真正的原因呈現出來。當然,為了慎重起見,最好多參照一些相關理論,多舉一些事例進行反覆驗證。也可以把結論作為假設,有計劃地組織實驗。把個案追因法與實驗法結合起來研究,所獲得的結論的可靠性和學術價值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