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托幼所虐童事件
托幼所虐童事件
2017年11月初,攜程託管親子園教師打孩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教師除了毆打孩子,還強喂幼兒疑似芥末物。長寧警方以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的三名工作人員依法予以刑事拘留;13日以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實際負責人鄭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15日,上海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認定這是一起嚴重傷害兒童的惡劣事件。11月16日晚,攜程CEO孫潔做最終通報,兩人力資源部副總裁被免職。
2015年底,經長寧區婦聯牽頭,攜程公司與上海《現代家庭》雜誌社旗下“為了孩子”學苑共同努力下,精心設計打造“婦女兒童之家——攜程親子園”日常託管服務項目,著力解決職工1歲半至3歲左右的孩子在上幼兒園之前家中無人帶教的困擾。攜程公司開闢辦公樓一樓800平米場地,提供了5間各超過50平米的幼兒活動教室供幼兒日常生活和遊戲活動使用,2間超過10平米的幼兒專用廁所,另設一間保健室、一間保潔室、一間營養室,以及接待大廳、員工辦公室和專用廁所等。場地可容納100多名幼兒日常活動和托育管理。
虐童視頻有兩段,事發時間分別為11月1日早上和11月3日中午。
攜程托幼所虐童事件
2017年11月3日的視頻顯示,教師在給孩子穿衣服,不知為何老師給孩子食用了不明食物,隨後孩子開始哭泣,老師也不管。有家長指出不明物品是芥末。
2017年11月8日以來,因親子園被曝出幼兒遭到虐待,攜程公司及背後的第三方管理機構陷入輿論旋渦。該親子園3名工作人員被刑拘。
當事家長趙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家長們聚集在一起翻看親子園所有的監控視頻,發現有多名孩子曾遭到侵犯,其中,最早的虐童事件發生在8月9日,密集發生是在8月30日之後,截至11月10日又發現了兩個老師參與其中。
2017年11月8日,針對網路流傳的攜程旗下親子園有個別老師虐童一事,攜程創始人、董事長梁建章發布朋友圈稱,“就像沒有照顧好自己的小孩一樣。我和Jane(攜程CEO孫潔)都很自責和痛心。”
2017年11月8日,攜程通過官方微信號發布回應,稱已第一時間成立了緊急處理小組,高層也連夜召開緊急會議,堅決表態,要和攜程的父母們站在一起,對責任人員追責到底。
對涉事的相關教師,攜程堅決要求園方予以嚴肅處理。涉事人員已與攜程解除合同。同時,攜程已於11月7日報警,堅決將事件追查到底。
2017年11月8日下午,攜程CEO發布了一封題為“親子園”的內部郵件,孫潔在郵件中稱“這是一封讓我很難下筆的信”,作為CEO,對事件的發生向相關家長及孩子們致歉。
孫潔表示,委託第三方來管理親子園,初衷是希望讓專業的、有資質的團隊來照顧好攜程的孩子們,但是,發生了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我們也表示非常難過和憤慨。因為在幼兒託管和教育方面,我們沒有實踐經驗。但是,在監管的責任方面,我們是失職的。
“已啟動相關程序,重新選擇親子園的管理單位,但是,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希望大家能夠給予理解和信任。”
11月8日24時左右,上海市婦女聯合會回應“攜程親子園事件”稱:對於這起傷害兒童的惡劣事件,市婦聯表示強烈譴責,並密切關注此事後續進展。
經上海市婦聯了解,事件的處理情況如下:
● 處理相關人員:園方已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進行了事件核實,開除了包括園長在內的4位相關人員;
● 積極與家長溝通、道歉:園方積極與家長溝通、道歉,全力配合家長,關愛好孩子的身心健康;
● 加強園方管理:園方已對所有在園人員加強師德、安全意識教育,敲響警鐘,引以為戒,杜絕此類事件,9日起親子園停業整頓。
此次事件中,社會各方高度關注攜程親子園的受託管理機構。攜程親子園是攜程開辦的企業內部托幼點,委託《現代家庭》雜誌社讀者服務部(為了孩子學苑)日常運營管理,自2016年春節后正式運營。《現代家庭》雜誌社讀者服務部屬獨立法人單位,已就此事件發表公開致歉信。
事件發生后,上海市衛生計生委和市婦聯指定上海市兒科醫院組織專家團隊為相關兒童提供必要的醫學檢查和心理疏導服務。
上海市婦聯負責人表示,“攜程親子園事件”後果十分嚴重,教訓十分深刻,市婦聯向受害兒童、家長和社會誠摯道歉。
攜程總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未來網記者獨家專訪時回應:“親子園事件給攜程員工家長和孩子帶來了傷害和痛苦,其中HR高級總監邵某,擔任親子園監管方代表一年多,有監管的責任,截至11月9日已引咎辭職。”
據攜程方表示,截至11月9日親子園已經在停止運營的狀態。暫時還沒有開業打算。
攜程親子園發生教師虐童事件引發社會關注,11月8日晚,攜程CEO孫潔發布內部信,稱親子園從11月9日起閉園整頓,公司給予員工家長帶薪假期2周,孫潔還稱親子園的攜程方負責人負有管理失職責任,截至11月9日已引咎辭職。
2017年11月8日上午,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向長寧警方反映稱,發現其開辦在辦公樓內的攜程親子園裡存在工作人員疑似傷害在園幼兒身體的行為,警方立即派員到場,控制了涉事的4名工作人員,現其中3人因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8日上午,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向長寧警方反映稱,發現攜程親子園存在工作人員傷害在園幼兒的行為。現3名涉事工作人員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已於第一時間指派未成年人刑事檢察部門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公安調查取證,依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2017年11月9日,長寧警方於以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的三名工作人員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後,經過進一步調查取證工作,於11月13日以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實際負責人鄭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1月13日園方主要責任人鄭某已經被警方刑拘。同時攜程也啟動對此事件相關責任人的內審調查。截至11月14日,施琦(前人力資源副總裁)、馮衛華(現任人力資源副總裁)已停職接受調查。
攜程組建項目組陪同家長及孩子進行體檢及心理諮詢。經過體檢和心理諮詢的孩子和家長已有98人次。攜程方面稱,法務部已經與多家在兒童侵害等方面有豐富經驗的法律援助機構取得聯繫,將為員工增加法律援助及訴訟方面的支持。
2017年11月15日,上海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公布了對“攜程親子園事件”的調查情況,認定這是一起嚴重傷害兒童的惡劣事件,社會影響極壞。上海市婦聯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力,負有監督失察、管理不力的責任。
上海市婦兒工委組織相關部門以及專家、審計人員、律師等成立聯合調查組。經初步調查,涉事單位上海《現代家庭》雜誌社讀者服務部(以下簡稱讀者服務部)是現代家庭雜誌社的下屬企業,現代家庭雜誌社是上海市婦聯直屬單位,經費系自收自支。據審計,截至11月15日未發現上述單位向上海市婦聯上繳任何錢款。
據調查,2016年1月,長寧區婦聯在開展“進家門工程”服務活動中,了解到入駐長寧區的攜程計算機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方)年輕員工多、托幼需求大、企業有意開辦針對員工的托幼服務點,遂推薦包括讀者服務部在內的三家單位。攜程方經過比選,選擇了讀者服務部承接攜程親子園,後者以“為了孩子學苑”的名稱運營。2016年2月18日雙方簽訂合作協議並開園運營。2月25日,攜程親子園因涉嫌對外招生,被長寧區教育局通知停辦。后親子園成為企業內部托幼服務項目。
因保育人員短缺,2016年3月30日,讀者服務部與上海錦霞教育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霞公司)簽訂運營服務購買協議,由錦霞公司選派親子園園長及有關工作人員。錦霞公司時任法人為張葆葆。2017年,錦霞公司法人變更,但張葆葆仍為錦霞公司股東及攜程親子園項目的實際負責人,負責親子園項目的管理、團隊搭建及日常運營。
攜程親子園會計賬目由讀者服務部全權核算。經調查, 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項目共計收入托費350.95萬元,對應成本費用共計319.23萬元。至2017年10月底,未結算餘額為31.72萬元。2017年預算應付的水電及物業管理費為44.14萬元。
上海長寧警方於2017年11月9日以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的三名工作人員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後,經過進一步調查取證工作,於13日以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實際負責人鄭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現代家庭雜誌社領導班子對承接運營攜程親子園項目決策嚴重錯誤,對下屬單位讀者服務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管嚴重缺失。經上海市婦聯黨組研究決定,撤銷紀大慶現代家庭雜誌社支部書記、社長、總編輯職務,專業技術崗位等級降低一級;撤銷其他相關責任人員職務並進行誡勉談話,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市婦聯派工作組進駐現代家庭雜誌社,責令現代家庭雜誌社和讀者服務部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積極做好善後工作,事件處理完畢后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註銷讀者服務部。
2017年11月16日晚,攜程CEO孫潔就親子園事件相關進展做最終通報。通報稱,對此事件相關責任人的內審調查已經結束。人力資源部員工陳琦全(已離職)、邵海晨(人力資源高級總監,已離職)、施琦(前人力資源部副總裁)、馮衛華(現任人力資源部副總裁)對親子園項目管理和監管嚴重缺失。現施琦、馮衛華已被免職。
孫潔表示,對於此次事件中的相關員工和孩子,願付出最大的努力,希望將對員工和孩子造成的傷害,減至最低。
2017年12月13日,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攜程親子園工作人員鄭某、吳某、周某某、唐某、沈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批准逮捕。
2018年3月26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工作人員鄭某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18年9月26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某、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一案。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對事實證據充分發表了意見,八名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向被害人家屬和社會致以誠懇的道歉,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
2018年11月27日下午2點,上海攜程親子園虐童案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八名被告人均因犯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判處刑罰。具體判決如下:
1、被告人鄭燕,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被告人梁碩,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3、被告人吳微,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4、被告人廖紅霞,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5、被告人唐穎,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6、被告人周高蘭,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7、被告人沈春霞,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8、被告人嵇蘭,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9、禁止被告人鄭燕、梁碩,唐穎,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看護工作,禁止被告人吳微,廖紅霞,周高蘭,沈春霞,嵇蘭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看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