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中學

和文中學

四川省會東縣和文中學(以下簡稱和文中學)地處會東縣城西南端(金環南路187號)。學校佔地135畝,建築面積80019.3平方米,有120間教室,辦學規模達6000人。現有教學班88個(高中班72個,初中16個),在職教職工310人人,其中男教職工153人,女教職工157人。有中共黨員138人,高級教師48人,一級教師82人,二級教師115人。2013年高考本科上線240人,重本線21人。

學校2010年7月動工修建,2012年9月投入使用,總投資2.465億元。2013年7月被四川省教育廳批准為普通高中。學校規劃有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宿舍區,四大功能分區聯繫緊密,動靜分區合理。辦學配套設施較齊全,有學術廳、合班教室、多媒體教室、總監控室、理化生實驗室、風雨操場、地下停車場、學生宿舍樓等。

學校簡介


會東縣和文中學位於會東縣會東鎮金環南路187號,2010年7月動工修建,2012年9月投入使用,總投資資2.465億元,學校佔地135畝,建築面積80019.3平方米,辦學規模達6000人,2013年7月被四川省教育廳批准為普通高完中。學校規劃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宿舍區四大功能分區聯繫緊密,動靜分區合理。配套設施較齊全,有學術廳、合班教室、多媒體教室、總監控室、理化生實驗室、風雨操場、地下停車場、學生宿舍樓等。
學校有教職工310人,其中:高級教師48人,一級教師82人,二級教師115人,中共黨員133人。現有教學班88個,其中高中72個,初中16個。在校學生5621人,其中住校生3657人。
和文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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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學校高考本科上線人數首破200大關,文理科共上省本科線240人,較2012年增加58人,增幅達31.8%;上重本線21人,較2012年增加8人,增幅達61.5%。

學校信息


校名:和文中學
和文中學
和文中學
佔地:135畝
建築面積:80019.3平方米
地址:四川省會東縣會東鎮金環南路187號
郵編:615299

學校建造

於2010年7月動工修建,2012年9月投入使用。2013年7月被四川省教育廳批准為普通高中。

規模

學校佔地135畝,建築面積80019.3平方米, 120間教室,辦學規模達6000人,實際投資24650萬元,整體建築簡潔大方,建築風格開放、大氣、流暢,色調穩重中不失活潑
學校內設辦公室、教導處、教科處、政教處、總務處5個職能機構和4個年級組,黨、團、工組織健全。
教職工310人,其中男教職工153人,女教職工157人,中共黨員138人,高級教師48人,一級教師82人,二級教師115人。
現有教學班88個,其中高中72個,初中16個。在校學生5621人,其中住校生3657人(男生1937人,女生1720人)。

教學宗旨


和文中學
和文中學
大學校、小管理

與外界聯繫


織心志願者2015年三下鄉彙報表演
織心志願者團隊2015年“平凡之路—涼山義診、支教”主題暑期三下鄉志願服務活動於7月30日圓滿結束,當晚志願者們在涼山州會東縣和文中學舉行了彙報表演。和文中學張校長、2016屆所有學生包括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在內的1200餘人觀看了晚會。晚會開始前,耿向順代表織心志願者全體隊員進行了此次活動總結。張校長發表熱情致辭,表達了對織心志願者的肯定與感謝,同時也寄予了對2016屆全體學生的希望與祝福。
伴隨溫馨浪漫的音樂,志願者們跳起輕快的舞步,舞蹈《愛的華爾茲》拉開了晚會的帷幕。隨之歌舞、模仿秀、朗誦、武術、樂器表演等精彩節目給大家帶來了豐富的視聽盛宴。動聽的《千千闕歌》與觀眾同唱,變臉與吐火令人拍手叫絕火把晚會推向高潮,充滿青春活力的舞蹈《青春修鍊手冊》和武術表演更展現出當代年輕人的風華正茂,詩朗誦《感恩的心》與樂器重奏《送別》深情滿滿,由織心志願真實生活場景改變的模範秀《魯南好聲音》和男女斗舞讓全場笑聲不斷。最後,在志願者們走上舞台齊唱《和你一樣》中,此次演出畫上完美句號。整台晚會高潮起伏,掌聲與笑聲不斷,精彩的表演贏得了在場所有師生一致好評!此次志願者包括織心志願者雲香小分隊,織心志願者小壩小分隊,織心心志願者中心小分隊,織心心志願者魯南小分隊。志願者們川北醫學院織心志願者公益服務團和西南科技大學織心志願者公益服務團共同組成。
來自川北醫學院的同學表演變臉與噴火
來自川北醫學院的同學表演變臉與噴火
川北醫學院的武術表演
川北醫學院的武術表演
我和你一樣
我和你一樣
織心志願者公益服務團和文中學彙報表演
織心志願者公益服務團和文中學彙報表演

管理模式


學校本著“大學校、小管理”的宗旨,實行校長負責制下的層次管理,推行年級組負責制,全員德育管理制,校風督查和年級巡查制,教學目標責任制。明確各年級、各部門的責、權、利,調動全體教職工全員參與管理,增強教師團隊意識,加強協調,齊抓共管,共同推進學校的精細化管理。

奠基開工


和文中學
和文中學
2010年7月28日,會東和文中學開工建設,該項目是會東縣2010年啟動的重大工程項目之一,也是2010年的一號民生工程。總投資2.5億元,採用半BT融資方式,學校建成后,可解決8000—10000餘名學生的入學難問題,必將為會東經濟社會可持續發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學校規定


塑膠操場及人造草坪操場使用管理使用規定
和文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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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和加強塑膠操場的使用與管理,發揮使用效能,延長使用期限,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禁用刀、錐等利器划割塑膠;嚴禁掀動扯拉草皮;嚴禁挖、摳塑膠顆粒;嚴禁在籃球場塑膠面上亂寫亂畫。
二、嚴禁攀爬、推拉護欄;嚴禁在護欄上亂貼亂畫;不得攀爬球架、拍打籃板、扯拽球網、抓拉球圈。
三、嚴禁在塑膠操場內吃、吐口香糖;嚴禁將垃圾丟入操場下水道內;在操場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硬物、紙屑、塑袋、果皮、飲料瓶(盒)等。
四、嚴禁各種車輛進入塑膠操場;學生上學和放學時嚴禁步行穿越操場;不準穿高跟鞋或帶有鐵釘的鞋進入操場。
五、嚴禁帶寵物進入塑膠操場;幼兒進入操場不得在場內大小便;外來人員不準隨意進入場地。
六、禁止穿帶釘子的跑鞋在草坪上活動,嚴禁將煙頭扔到草坪上。
七、禁止使用尖銳、堅硬、沉重的物體戳或蹭、砸草坪。
八、禁止學生故意去揀或摳草坪上的橡膠顆粒和沙子,橡膠顆粒和沙子是用來保護草和增加草坪的彈性的,如果失去它們,草會很快折斷從而減短草坪的使用壽命。
九、嚴禁學生故意用手揪扯草坪上的草而故意破壞,同學們相互監督,如有發現此類學生學校將從嚴處理。
十、保護草坪的清潔衛生,禁止將口香糖和各種飲料、食品袋子以及其他雜物扔在草坪上。負責操場清潔區的班級要經常派學生去清掃草坪上的落葉和雜物。
十一、雨天或雨後操場積水沒排乾淨前不得進入操場活動。
十二、負責清掃操場的班級要以撿拾為主,衛生用具要輕拿、輕放、輕掃;體育課結束后,體育教師負責組織學生清理好活動區域衛生。
十三、操場日常管理使用由政教處負責,總務處、藝體組協助;操場養護及維修由總務處負責;
十四、不得穿皮鞋或高跟鞋及非專用釘鞋進入操場運動,不得隨意觸碰音響設備等設施。
十五、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帶桌椅等設備上操場,任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塑膠場地、水泥道及彩磚道。
十六、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除給班級扣分、本人及本人所在班級全校通報批評外,如有損壞,則依據維修費用加倍賠償。故意毀壞者將作勒令退學處理。
違紀學生處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的規範化管理,強化依法治校意識,建立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管理、學習和生活秩序,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合格的建設人才,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具有和文中學學籍的學生,違反校紀(以下簡稱違紀),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學生違紀,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給予通報批評或下列之一處分:
(一) 警告或嚴重警告
(二) 記過或記大過
(三) 留校察看
(四) 勸其退學
(五) 開除學籍
學生在校期間所受的處分決定(警告以上)必須依規定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留校察看一般為一年,在留校察看期間對所犯錯誤有深刻認識,並有悔改表現的,可按期解除;有重大貢獻或突出表現者,可提前解除;但經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間,仍有違紀行為者,給予勸其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畢業時未解除留校察看處分者,不發給畢業證書,按結業處理,等留校察看期滿后,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對其表現寫出考察意見,報請學校審查批准,依據學籍管理規定決定是否補發畢業證書。
和文中學
和文中學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重或加重處分:
(一) 違紀后,認錯態度不好者。
(二) 受過三次警告處分,第四次違紀時,給予勒令退學以上處分。受過兩次記過處分,第三次違紀時,給予勒令退學以上處分。受過一次留校察看以上處分,第二次違紀時,給予勒令退學以上處分。
(三) 違紀群體中的組織者、策劃者。
(四) 糾結他人使事態擴大者。
(五) 勾結校外人員作案者。
(六) 威脅打擊報複檢舉人和證人者。
(七) 作偽證,給事件調查增加困難者。
(八) 攜帶管制刀具等。
(九) 其他應予以從重或加重處分者。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
(一) 在違紀過程中,主動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態)發生、發展者。
(二) 違紀后,能主動承認錯誤,如實交待錯誤事實,檢查認識深刻,有悔改表現者。
(三) 確系他人脅迫或誘騙,並能主動揭發、認錯,態度較好者。
(四) 其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分者。
第六條 凡受校紀處分者,並處以下附加處理:
(一) 取消一學年內的各種評優及貧困學生助學金資格(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取消兩年內的參評資格)。
(二) 是學生幹部的,撤銷其學生幹部職務。
第二章 處分
第七條打架鬥毆者: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勒令退學、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1) 策劃他人打架。
(2) 糾集他人打架。
(3) 持械打架。
(4) 為他人打架提供兇器。
(5)動手打人者。
(二) 雖未動手打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
(1) 挑起事端。
(2) 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
(3) 一旁助威。
(4) 為他人作偽證,給調查增加困難。
(三) 勾結校外人員到校毆打他人或聚眾鬥毆,引起事端或造成後果者,給予勸其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打架事件終止后又報復打人造成後果者,給予勸其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四) 因打架鬥毆致人傷者,除受以上處分外,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要負擔受害人醫療、護理費等一切必要費用。
第八條 中學生不得吸煙、喝酒,若違反規定
(一)首次者,給予警告處分。
(二)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
(三)第三次,給予留校查看處分。
(四)第四次,給予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第九條 中學生在校期間不得外出上網,若違反規定
(一)首次者,給予記過處分。
(二)第二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三)第三次,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第十條一學期內無故曠課達到下列課時者
(一)1—10課時,給予批評教育。
(二)10—20課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三)21—30課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四)31—40課時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五)41課時以上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第十一條 對不講社會公德、行為不文明者,給予相應處分。
(一)不尊重教職工,如直呼其名,粗語頂撞,起鬨戲弄者,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
(二)辱罵教職工,給予記過處分,毆打教職工,情節惡劣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第十二條 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 未經批准,私自調換或佔用學生宿舍,在學校安排的學生宿舍以外住宿,給予記過處分。夜不歸宿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夜不歸宿第二次,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二) 未經批准,擅自留宿外人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如因校外人員留宿或讓外人進入宿舍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三) 因使私接電源或點蠟燭,吸煙等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者,除按有關規定賠償外,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四) 中午和晚上熄燈后在學生宿舍內或附近吹、拉、彈、唱、喧嘩打鬧,不聽勸阻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三條對有偷竊、詐騙、搶奪、搶劫、弄虛作假等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作如下處理:
(一) 有偷竊行為。
(1) 作案價值不滿100元,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2) 作案價值100元以上(含100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 多次作案累計價值不滿100元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超過100元(含100元)者,給予勒令退學以上處分。
(4) 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進行掩蓋、窩贓者等,與作案者同論。
(二) 敲詐他人財物,或向他人索要錢物,或向他人借錢不還,視其情節,除返回錢物外,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情節惡劣者,予以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並報公安機關查處。
(三) 有搶奪、搶劫行為,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一) 學生有翻越、攀爬校園大門、圍牆、柵欄,宿舍樓陽台等行為,所受傷害行為由學生負責。
(二) 學生無學生證、准假證而出入校園,經教育不改者。
(三)不請假外出,私自離校達半天以上者。
第十五條:凡給予記過處分的學生,通知家長領回協助學校教育5天;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並通知家長領回協助學校教育10天;返校時寫好保證書由家長送回。
第三章 處理程序與執行
第十六條 學生違紀處理程序
(一)報告情況
1.違紀事件發生后,班主任配合年級德育副組長進行處理。將處理結果報政教處。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要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要向公安機關報告。
2.較嚴重的或有可能導致為惡性事件的,要及時有效地制止和控制事態的不良發展。
3.及時調查取證,保存好相關證詞、證物及文字資料。
(二)組織調查
違紀事件發生后,班主任應及時找違紀者談話,調查了解情況,同時對違紀者進行批評教育;違紀者應寫出違紀事件詳細過程、書面檢查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學生違紀處理的執行
(一)學生處分決定做出后,處分決定視情況可在升旗儀式上全校公布,或及時通過廣播系統全校公布。除對涉及法律規定不予公布的情況外,所有學生處分決定一律依許可權進行公布,自簽發當日起生效。
(二)學生違紀處分文件的管理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專人、專櫃管理,嚴格執 行文件查閱、文件進出程序。學生處分決定應存入學生檔案,任何人無權擅自撤消檔案中的處分決定,違者依檔案管理規定予以追究。
(三)被勸其退學或開除學籍的學生在處分公布之日起當天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項。
第十九條 在施行中,本規定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衝突,則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校內禁止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的管理辦法:
說明:手機在方便聯絡的同時,也給學生的生活、財物的保管、學校的管理和課堂教學的正常秩序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學生利用手機發簡訊、聊天、玩遊戲、下載電影、下載不健康小說觀看等,造成學生時間上的浪費和學習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戀手機上網;部分學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覺后長時間撥打電話、網聊、玩遊戲;有的學生在考試時利用手機舞弊;同時中學生正處於身體的發育階段,對手機產生的電子輻射抵抗力弱,受其影響較大,不利於身體健康成長。
故學校在徵求部分家長和全體老師意見后,決定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含MP3、MP4、遊戲機等)。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在學校健康快樂地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會東和文中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請全校同學遵照執行。
第一條 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MP3、MP4、遊戲機等。
第二條 學校提供必要條件為學生與家長聯繫提供方便,倡導學生使用公用電話;公布班主任電話號碼和住管老師電話號碼;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繫時全體教職員工應提供方便。
第三條 對違犯規定的處理辦法:手機收繳到年級組並上報名單到政教處統一登記。
第一次 學期末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二次 視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通報批評或警告)。
第三次 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帶回學生,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
第四條: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六條: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併處理。
第七條: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在會東和文中學學校辦公室。
會東縣和文中學進出校門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 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
《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生進出校門須知:
1.進出校門請聽從門衛和校風督組的管理,萬一產生誤會和門衛衝突,請向班主任或政教處彙報,不要與門衛發生衝突。
2.請假出去的同學須憑經班主任審批的請假條並將學生證放於門衛處,經登記後方可出校門,回來時到門衛處登記領回學生證。
3.走讀生一律憑走讀證出入,因態度不好不出示走讀證或有冒用他人證件嫌疑及無證硬闖而被門衛留下的同學,請配合等候班主任前來認領。
4.學校放假后全校學生離校(因學校安排活動除外),不得在學校留宿,進出校門服從門衛管理。遲到同學登記後方可進校。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門衛工作人員不得徇私情。
2.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學校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准許入校。
二、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五、任何人進入校園,都要遵守上述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將採取必要的強制手段維護學校治安,或報警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校園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校園環境是學校文明的窗口,是全校教職員工素質和學生素質的集中展示。制定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就是要從制度上保證校園有一個整潔優美的環境;就是要保證每一個師在整潔優美的環境中生活的心情舒暢;就是要讓每一個跨進和文中學校園人有賞心悅目的感覺。現制定《會東縣和文中學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望全校師生嚴格執行。
一、樹立“以衛生為光榮,以不衛生為恥辱”的新風尚。人人講衛生,處處講衛生,天天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堅決執行“衛生三不要求”: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包裝袋等垃圾,不把校外垃圾袋入校園。校內住校生不亂倒剩菜剩飯。
三、堅持衛生掃除制度,室內和室外環境衛生包干負責,天天打掃,保持全日整潔乾淨。並定期安排全校性衛生大掃除,節假日也應妥善安排人員堅持打掃環境衛生。
四、建立班級衛生責任制,負責室內外環境衛生包干打掃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打掃兩次,安排在早自習前、下午放學后完成,教室周圍每天三打掃;分別是上午早讀課前、下午2:10分前、下午放學后。
2.各班衛生區每日“兩掃六撿”,“兩掃”分別在上午早讀課前、下午放學后;教學區“六撿”分別是每個課間;公區“一檢”上午大休息時間。
3.星期六、星期天衛生照常打掃。
五、建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及時公布檢查評比結果。
1.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由年級德育組、年級巡查組具體負責檢查記錄量化。校風督查組和政教處督查、抽查。不合要求每次每處扣0.5分,每次最多扣滿2分。
評分標準為:教室內(滿分5分)
①地面(2分):值日生要掃地后拖地,達到地面無廢紙、無雜物、無灰塵、無積水。掃后垃圾倒進垃圾桶。
②桌椅(1分):桌前後、左右對齊成一線,椅子放在桌下,排列整齊。抽屜里無廢紙雜物。
③窗檯(1分):窗檯無灰塵,不能擺放其他雜物。
④講台(1分):講台無灰塵,東西擺放整齊。
⑤黑板、門窗、衛生角(各1分):黑板擦乾淨,下午放學值日後門窗要關好,衛生用具整齊地放在衛生角。
走廊:(滿分5分)
走廊地面(2分):走廊及樓梯通道都要用拖把拖乾淨。
天花板、窗檯(各1分):天花板除學生不能處理的地方要求無蜘蛛網,窗檯、陽台要用抹布擦乾淨。
瓷磚、瓷磚台(1分、1分):瓷磚、瓷磚台都要用抹布擦乾淨。
廁所(滿分3分)
洗手池、檯面(1分)擦乾淨
蹲位(1分)拖乾淨
地面和殘疾人間(1分)地面拖乾淨無污水
公區:(滿分5分)
地面(2分):花崗石地面、檯面要用掃把掃乾淨、用拖帕拖乾淨。
花壇綠地(2分):要求撿廢紙、果殼、雜物、花台要求擦乾淨。
垃圾箱/桶(1)分: 垃圾桶垃圾要倒乾淨,表面灰塵污垢要清洗乾淨。
各班宿舍衛生區的檢查評比由住管老師具體負責。
各班衛生區的檢查評比結果由各年級負責每天公布一次。
六、實行獎懲制度
1.衛生評比情況由年級組每周匯總一次,每天扣分總分在2分以內記為A(優秀);扣3-4分記為B(合格);扣分5-6分記為C(不合格); 扣分7分以上及為未打掃記為D(差),並評出本年級每周“優秀班級”,在星期天晚自習前報政教處,在下周一升旗儀式時間全校通報。
2.校風督查組督查記錄、政教處抽查記錄將會同年級記錄量化匯總進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
3.對有意違反“衛生三不要”要求者,視情節及時予以批評教育或懲罰處理。
學生就餐制度
為保證我校有一個良好的就餐秩序,讓每名同學都能順利地買到飯菜並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特製訂如下制度:
一、學生都在飯廳就餐,不得將飯菜端回宿舍,在校就餐的學生一律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就餐,未到用餐時間,不得提前到食堂吵鬧。
二、所有在校就餐的學生必須按先後順序排隊買飯,不準加塞,不準擁擠,不準搶佔座位。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
三、每名同學只限買自己的飯菜,不準為他人代買或為他人搶佔用餐座位。
四、自覺維護食堂秩序,不準敲擊碗筷、起鬨鬧事。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互相諒解,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不準打架罵人,違犯者按《會東縣和文中學學生生違紀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五、凡在校就餐的學生必須使用飯卡,炊事人員賣飯時不收現金,並拒絕賒欠。買菜、吃飯注意安全,不要撞到別人,不要滑倒,不要把菜湯灑在別人身上。
六、自覺保持餐廳內的衛生,剩餘飯菜要倒在指定的用具內,不得隨意亂倒。把餐具放在指定框內,疊整齊。
七、在校就餐的學生要服從學校管理,尊重炊管人員。對飯菜質量、服務態度等如有意見,可向膳食處領導反映,不得與炊事員爭吵。
八、在食堂用餐的同學要愛惜公物,並厲行節約。不得蹬踏用餐桌椅,不得外拿食堂用具。要注意節糧節水,不隨意扔倒飯菜。
會東縣和文中學學生吸煙處理條例
一、總則:為了我校每一個同學能健康地成長,把我校辦成讓學生成才,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的學校,特制定本條例。
二、對第一次被發現吸煙學生的處理意見:
1.由學生寫出戒煙保證書兩份分別交給班主任及政教處。
2.寫出500字以上的認識。
3.給予警告處分。
三、對多次次被發現吸煙學生的處理意見:
1.通知家長到校交換情況。
2.第二次記過處分一次,全校通報,處分記入個人檔案。第三次,給予留校查看處分全校通報,處分記入個人檔案。全校通報,處分記入個人檔案。第四次,給予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3.該同學在全校作公開檢討。
4.每周寫一篇500字以上的認識交到年級組,作為今後撤銷處分的依據之一。
5.對於事實清楚又拒不認帳,對教師態度蠻橫的學生,學校從重、從快處理,決不姑息;對認識態度誠懇,積極配合學校工作,並確實有優良表現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四、關於申請撤銷處分的規程:
1.撤銷處分的申請時間必須在被處分兩個月以後。
2.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1000字以上的近兩個月以來的表現總結,交由年級組討論通過,並要有每一位班幹部的簽字,科任老師簽字。
3.班委會討論通過以後交班主任審核,簽字,並由年級組提交到學校政教處進行調查核實。
4.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后提交學校校務會討論通過,方可撤銷處分。
5.在學校期間受到處分而沒有撤銷的,將記入個人檔案。
會東縣和文中學學生一日常規
一、起床著裝
1.按時起床不磨蹭,及時整理床鋪,將物品擺放整齊,開窗通風,打掃宿舍衛生,保持宿舍潔凈。
2.講究個人衛生,洗漱時不共用毛巾、牙刷等用具。
3.不隨地大小便,便后洗手。
4.服裝整潔得體,不著奇裝異服,不穿背心、短褲、拖鞋上學。提倡在校園內穿校服。
5.不燙髮,不染髮,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
二、到校
6.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故不能到校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上學途中不逗留玩耍,注意安全。
7.不得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學校。
8.遇見師長主動問好,同學間見面或分手時互相招呼。
三、升旗
9. 要做到快、靜、齊。唱國歌時嚴肅認真,聲音洪亮。
10. 堅持參加早操、課間操,集合時做到迅速有序,不嬉笑,不打鬧;做操時聽從指揮,隊列整齊,姿勢正確,動作到位。
四、早晚自習
11.按時參加早晚自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12.早自習認真早讀,晚自習保持安靜,做好預習和複習,提高學習效率。13. 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拖拉,書寫工整不潦草。
五、用餐
14.按規定時間到餐廳排隊就餐。
15.飯前要洗手;就餐時保持餐廳安靜,不大聲喧嘩,不敲打碗筷;飯後及時洗碗,注意漱口。
16.愛惜糧食,不浪費,不挑食,不暴飲暴食,不亂倒剩飯剩菜。
六、上下課
17.預備鈴響,立即進入教室,做好上課準備;值日生擦凈黑板,清理講台。提倡課前一支勵志歌。
18.教師進教室宣布上課後,班長喊起立,師生互相問好,待教師回禮后,學生方可坐下。
19.因故遲到者,應在教室門口喊“報告”入教室得到教師允許后才能進。
20.課堂上坐姿端正,專心聽講,認真思考,做好筆記,不喧嘩、不交頭接耳、不做小動作;發言前先舉手,教師同意後站起發言,發言結束后待教師示意再坐下。
21.下課鈴響,教師宣布下課,班長喊起立,師生道別,待教師離開教室后,學生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七、課間、課後
22.課間不在教室、走廊或過道上追逐嬉鬧,不大聲喧嘩,不到校外或離教室較遠的地方遊玩,不進行劇烈活動,不玩危險遊戲。上下樓梯不擁擠,慢步靠右行。
23.堅持講普通話,多使用禮貌用語,不說粗話髒話。對來校參觀的客人主動問好,不尾隨、不圍觀。
24.不隨便進入教師辦公室和其他教室,若確需進入,先報告,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25.積極參加學校社團活動和課外興趣小組活動,拓寬知識面,發展愛好特長。積極參加學校社團活動和課外興趣小組活動,拓寬知識面,發展愛好特長。
26.愛護學校公物,不攀折花木,不亂塗亂畫;保持校園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27.同學之間正常交往、互助互愛;不欺凌弱小,不戲弄他人,不給同學取綽號,發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評;不貪小便宜,不攀比,不擺闊氣,不亂花零用錢。
八、集體活動
28.按時列隊進會場,隊伍整齊,行進安靜,在指定位置就座。
29.會上專心聽講,不交頭接耳,不看書閱報,不做小動作,適時適度鼓掌致意。
30.外出活動嚴守紀律,聽從指揮,注意安全;如需要離開,須徵得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回隊伍時及時報告。
31.集體活動結束后不擁擠,按秩序依次離場。
九、午休晚寢
32.午休時保持安靜,不打擾他人。
33.住校生晚自習結束后迅速回到寢室,洗漱就寢。熄燈預備鈴響後上床,熄燈后不講話,不隨意走動,不隨意開燈,以免影響其它同學睡眠。
十、離校
34.走讀生放學后立即回家,不在外逗留,注意交通安全;有事不能按時回家,要及時打電話告知父母。
35.住校生因病、因事需早退或臨時離校,須經班主任許可,當晚如不回宿舍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交住管老師處。
36.值日生打掃教室、校園衛生,關好電燈和門窗。
37.遵守公共秩序,講究文明公德;與家人鄰里和睦相處,積極參與社區文明建設,樂於助人。
38.不進營業性舞廳、酒吧、茶座、網吧、遊戲廳;不聽不唱不健康歌曲,不看涉及暴力、色情、兇殺的書刊和影像;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參加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
學生儀容儀錶規範
中學生儀錶儀容應符合學生的身份和特點,在美的追求上要講科學,切勿趕時髦、圖虛榮、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為加強學校管理,正確引導和教育學生,規範學生儀容儀錶,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和文明習慣,養成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根據《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有關規定和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會東縣和文中學中學生儀容儀錶規範要求,望遵照執行:
儀容儀錶基本要求: 整潔大方,樸素得體,符合中學生身份。
1.髮型標準:“五不”——不長、不燙、不染、不光頭、不怪異。
長度要求具體如下:
(1)男生:前額頭髮垂直拉下來不過眼(露出眉毛上沿),後腦頭髮不過衣領上沿,兩側不蓋耳,耳鬢長度不過耳垂,不剪怪異髮型。
(2)女生:前額露出不蓋眉毛上沿,兩側不蓋耳,不披頭散髮,不剪怪異髮型。
2.不戴首飾(包括戒指、耳環、項鏈、腳鏈、手鐲、手鏈等),不紋身,不攜帶成人化的時尚包、單肩包、手提包進入學校。
3.衣著整潔樸素,大方得體,不穿奇裝異服;男生不著背心,不赤膊上學。女生不穿高跟鞋,不穿著漁網狀等不雅服裝,不得穿露背裝、露臍上裝、超短褲、超短裙和半透明柔裝,不穿過分暴露衣著。
4.除有特殊情況(傷或病),校內不能穿拖鞋(包括晚休和下雨天)和赤腳。
5.不塗脂抹粉,不畫眉毛,不畫眼圈,不抹口紅,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披頭散髮。
6.學校年級巡查組、校風督查組將展開全方位的巡查,違規者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