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盤價
開盤價
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后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后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每天早晨從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
開盤價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在諮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鐘,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鐘起,每分鐘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陽線——收盤價>開盤價。
陰線——收盤價<開盤價。
大陽線——收盤價/開盤價>107%
中陽線——107%>收盤價/開盤價>103%
小陽線——103%>收盤價/開盤價>101%
小陽星——101%>收盤價/開盤價
開盤價
開盤價即集合競價,它的產生原則是:某一個股票在9:00——9:25之間由買賣雙方向深滬股市發出的委託單中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股價,但值得說明的是一這個“一致股價”是指能夠單筆撮合量最大量的那個“一致股價”,它不一定是買賣雙方委託價一致的最高價。在9:00——9:25之間產生的“集合競價”不執行在9:30以後“連續競價”中當委託價一致時所執行的“時間優先”原則。
下面舉例:在在9:00——9:25之間,買方1的委託價5.04元,委託量為100手,委託時間為9:02;買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10;買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800手,委託時間為9:24;賣方1的委託價4.96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05;賣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200手,委託時間為9:13;賣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900手,委託時間為9:22;在上述情況下,當9:25開盤價即集合競價一定是4.99元,成交量為1400手,在這1400手成交量中,買方1.2.3的委託全部成交,賣方1和2委託的500手和200手也全部成交,而賣方3委託的900手只成交了700手。
開盤價
一、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 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
二、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三、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完全成交,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四、如果沒有成交,則以集合競價后的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期貨市場的開盤價產生於9:00。
開高:指今日開盤價在昨日收盤價之上。
開平:今日開盤價在昨日收盤價持平。
開低:今日開盤價在昨日收盤價之下。
開盤價
其二:開盤價格位於收盤價格與最高點之間,表示多方有信心和能力繼續上揚。但是買方的力量有限,股市要看賣方的實力以後再採取下一步的行動。
其三:股市的開盤價格在昨日K線以內,表明買方的實力受到考驗,賣方隨時隨地都有反擊的可能性,因此我們應該密切注意股市的動向,稍有不測風雲,股市就有反轉的可能。
其四:開盤價格在昨日收盤價或者最低點和開盤價格之間,是賣方對買方的一次考驗,如果買方進行有力的反擊,則可以繼續看好,否則,股市有發生不測的可能。
其五:開盤價格在昨日最低點下方,賣方在經過一夜的深思熟慮后突然反攻,股市上一定發生對賣方極其不利的事件,賣方是有備而來,對買方不屑一顧,顯然股市會發生大的碰撞,我們如果是多方,應當改為空方,如果是空方,應該繼續觀望。
其一:開盤價格比最高價格還要高時,說明股市是在特別條件下發生了重大的利於股市上漲的條件,在這種條件下,股市的暴漲是必然趨勢,而且有持續增長的可能性,它是決定股市止跌的一種形式而不是救命草。開盤后股市都有一個回調過程,調整的低點是我們買進的最好時機,第二天就可以獲利。
其二,開盤價格在最高點和昨日開盤價格之間時,股市的買方是以刺探賣方火力的形式出現,在價格向下調整過程中股市的要看賣方有多大的拋壓來決定今後的操作過程,如果拋壓太重,股市必然要經過更長時間的調整期。然後再決定去向。
其三,開盤價格在昨日K線的實體內,一般買方是即昨日收盤前的上揚而高開一點,說明買賣雙方的實力與昨日沒有太大的變化,還需要進一步觀察后再採取措施。
其四:開盤價格在昨日收盤價格或者低於昨日收盤並且高於昨日最低點時,表明賣方主力繼續呈強,買方實力偏弱,市場將繼續沿著下行的趨勢繼續下去。
其五:開盤價格低於昨日最低點時,表明買方全線潰退,賣方佔據了絕對優勢,股市下跌的速度將要加速。
開盤價格是買賣雙方當日較量的第一個回合,雙方是經過一夜的深思熟慮后做出的決選擇。它表示雙方當天所堅持的立場。把開盤價格與市場的整體結合在一起效果會更佳。
在實戰看盤中,其實開盤價是非常關鍵的,比如一個正處於主升的品種,低開、高開、平開都是有一定含義的!低開我們有帖子談論過,主升中的低開常常隱藏殺機!尤其在上漲了相當的幅度后,一個低開足以致命。在分時觀察中要注意的是以下幾種現象:
1、開盤后立即上攻,開盤價就是最低,盤口顯示出很強的攻擊盤,但是盤中整理時卻莫名其妙的跌破開盤價,一度創出新低,收盤前再度拉高,這麼一來,k線便出現了下影線,這種走市其實已經蘊涵了一種多空的轉換,如果作盤資金堅決,那根本不可能讓場外揀倒低價位籌碼,因為資金在拉高時,本身就是在承接,而出現了比其承接價還低的價位,無疑是讓場外的成本低於他的成本,這就像從主力的口袋裡掏錢,是主力所無法容忍的,一旦出現上種走市,需要的是慎重和觀望;
2、開盤后略微上攻后即迅速跌破開盤價,且始終無法再衝破開盤價位,如果這種走市是在陰線的後面,所透露的盤面信息是不給前一天的高位買入者解套的機會,如果盤中持續低走,是一種極其虛脫的態勢;
3、品種開盤后一度短時間上攻,但是回跌破了開盤價后,還是能夠繼續創新高,這裡要觀察的新高和前期高點的幅度,如果只是略微創出的微弱新高,那這種新高的持續創出力度值得懷疑,這裡需要觀察的是該品種在回調時的折反點,如果回調后的低點和第一撥沖高后,跌破開盤價創出的低點不會差的太遠,那該品種的作多動力是較為虛脫的!如果一個k線正處於主升市道的品種在分時走市中反覆給你在開盤價位下的綠色海洋中建倉的意願,那當天走市很可能都是以調整為主,不會有太過兇猛的長勢,即使尾市出現拉台,那也要慎重。
以上三種情況都是針對開盤價而言的,所以開盤價就像一個人早起時的精神面貌,高開說明鬥志昂揚,平開是還算端莊,低開則是精神委靡,一個好的精神狀態甚至可以一天都表現良好事半功倍。
開盤價是一天起點,每一根K線的組成,是有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和收盤價四個數據形成的在一般的情況下,開盤價沒有太多的內涵,它只是昨天K線的價格延續的一種反應。如果開盤價出現了非正常的現象,它就透露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開盤價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鐘內,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產生的開盤價隨即在行情欄中顯示。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人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接下來,交易系統依此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人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請注意,該價格就是開盤價,所有成交的報價都已該價格而非報價作為成交價)。
舉例說明:
假定,滬深300指數期貨某月份合約申報排序如下(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
配對情況為:排序為1的買進價高於排序為1的賣出價,成交30手;排序為1的買進價還有20手沒成交,由於比排序為2的賣出價高,成交20手;排序為2的賣出價還有40手沒成交,由於比排序為2的買進價低,成交40手;排序為2的買進價還有50手沒成交,由於比排序為3的賣出價高,成交50手;排序為3的賣出價還有70手沒成交,但是,由於比排序為3的買進價高,顯然已經無法成交。這樣,最終的開盤價就是1288點,在此價位上成交140手(如按雙邊計算則是280手)。
在開盤集合競價中的未成交申報單在開市后自動轉為競價交易。
收盤價
收盤價的產生比較簡單,通常以該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的價格作為收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