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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艷春

秦皇島市政協副主席

曹艷春,1983年10月入黨,1972年12月參加工作,河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文化。

目錄

正文


人物經歷
1972.12——1973.07,昌黎縣進修學校進修
1973.07——1981.07,昌黎縣梨灣河中學教師、教導處副主任
1981.07——1982.07,昌黎縣司法局公證處公證員
1982.07——1991.03,昌黎縣第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副主任、主任(其間:1984.09—1986.07河北廣播電視大學黨政幹部專修科學系)
1991.03——1992.10,昌黎縣司法局副局長
1992.10——1998.02,昌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1989.11—1996.12河北大學自學考試法律專業畢業)
1998.02——2001.08,昌黎縣政府副縣長
2001.08——2004.02,秦皇島市計生委主任、黨組書記(1999.09—2001.12河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4.02——2007.01,秦皇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7.01——2007.03,秦皇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秦皇島市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
2007.03——2008.09,秦皇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9.10——2010.03,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2010.03——2012.02,秦皇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2.02——,秦皇島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