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灣法國公使署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在霞山區海濱路,建於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混凝土結構,門窗仿哥特式,建築面積800平方米。建立后至1945年,廣州灣租借地法國公使署均設於此。1946~1949年湛江市政府、1950~1954年湛江市人民政府亦設於此。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建築特色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為混凝土建築3層(含地下室),總面積1902平方米,一層處理成基座(地下室),三層以上築鐘樓。正門為弧形台階,直通二樓,兩側各有兩個小弧形台階,二、三層前均有歐式花欄圍廊。室內寬敞,築有壁爐、裝飾性門窗。具有鮮明的近代西式建築風格,是廣州灣——湛江市百年歷史的見證物,是進行近現代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文物。1986年核定公布為湛江市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公布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底正式移交湛江市博物館管理使用。
2013年5月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提要


法國強租'廣州灣'(今湛江市)的租借地圖
法國強租'廣州灣'(今湛江市)的租借地圖
歷史悠久的湛江是 粵西地區最大的城市,因其靠海,在近代有一段被西方國家統治的往事。
1899年,湛江市區被法國“租借”,當時名字叫“廣州灣”,對外貿易曾繁盛一時。1943年,廣州灣為日軍佔領。
1 945年抗戰勝利,廣州灣回歸,從此定名為“湛江”。
沒有記憶的城市是膚淺的,應該說,湛江的城市雛形是從淪為法國租借地后才開始的。遺留下來的歷史建築,為我們勾勒出湛江成長的軌跡。不同時期的建築保存著城市的記憶,這些真實的歷史影像給了後人無限的啟示。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法國統治湛江期間(即 廣州灣時期),西方建築傳入,霞山出現一批歐式特色的近代建築,雖然由湛江人施工,但由法國人設計,因此,建築物完全西化,反映了法國當時流行的建築風格。這些法式的建築遺跡,成為了解湛江歷史的珍貴“化石”。

歷史沿革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側面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側面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位於湛江市 霞山區海濱一路,它建於1903年,鋼筋水泥結構二層樓建築,有地下室。
這個大樓面向廣州灣,曾是法國廣州灣租借地最高統治機關。
1899年11月16日,法國強迫清政府簽訂《 廣州灣租界條約》,把這片土地租借給法國,租期99年。
此後,法國即派公使駐在這個大樓,對租借地實行統治。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結束,中國政府根據《中 法交收廣州灣專約》收回廣州灣,設置湛江市,結束了法國在廣州灣長達46年的統治。
點擊圖看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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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湛江市政府成立,駐舊址內。湛江市解放初期,湛江市人民政府亦曾駐此。現在該舊址被列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歷經百年滄桑,於2003年春節期間正式向廣大市民開放。它位於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海濱路,舊稱公使堂,始建於1903年。原是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以後法國在中國的廣州灣租界的統治機關的駐地。1943年——1945年曾為廣州灣日本佔領軍軍部。1945年抗戰勝利,9月21日中華民國政府收回廣州灣建湛江市,市政府曾駐此。1949年湛江解放后,市人民政府亦曾駐此。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門前的碑文簡介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門前的碑文簡介
現在該舊址被列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底正式移交湛江市博物館管理使用,免費對外開放。

歷史事件


“廣州灣總公署”三次遷移始末
清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廿一(1898年3月7日),法國借口英、俄、德等國於我國沿海均有租界,遂向清總理衙門提出照會“在南省設立躉船之所’’等四項要求。清朝政府屈於法國政府的壓力,於光緒二十四年三月三十日(1898年4月10日)同意法國政府的四項要求,答應將吳川縣南三都的廣州灣租給法國作停船躉煤之所,租期九十九年,租界範圍待對該地查勘后商訂。
“東營”建立廣州灣總公署
法國政府獲得清政府答覆將南三都的廣州灣租作停船躉煤之所后,不待兩國政府派代表勘定租界範圍,便迫不及待地先下手為強,於光緒二十四年閏三月初三(1898年4月22日)從越南海防派出遠東艦隊司令吉戈特·德·拉·比道愛爾海軍中將率領三艘軍艦:巴勘葛號、襲擊號、獅子號,以泊船屯煤為借口侵佔廣州灣,在當時的高州府吳川縣田頭鎮的雷錫村、沙頭村、沙腰村、禮周村海灘登陸,並在廣州灣炮台附近拋錨。遠東艦隊司令即拍電報給法國政府,法國軍艦於1898年4月22日在廣州灣之東南方,位於雷州半島上的一個被放棄的炮台上升起法國國旗。然後法國軍隊把“中國南營”招牌掛在廣洲灣炮台,隨後鳴禮炮二十一響,在炮台周圍搭建帳篷營房,意圖通過廣洲灣向北擴張侵佔中國更多領土。法軍在靖海宮附近的紅坎嶺築炮台等,欲建“中國南營”。
《廣州灣租界條約》在腐敗無能的清政府簽訂后,1898年農曆5月,法國侵略者便在吳川縣麻斜(今屬湛江市坡頭區)建立廣州灣總公署,並把麻斜改為“東營”。法軍在麻斜焚毀民房,剷平耕地,強佔山地,推平陵墓,激起民眾義憤。村民陳躍龍、陳竹軒則與麻斜張魁開在三甲祠開會,決定發展麻斜民團,並把指揮部設在麻斜侯王廟。1901年5月初五,群眾便提早一天過端午節,天未亮時便在侯王廟燒火做飯,飯後一千多人手持盾牌、刀叉、鋤頭、棍棒,趁法軍未醒時就包圍“東營”、廣州灣總公署和廣州灣紅坎嶺法軍營(南營),舉行示威抗議,要求其離岸。抗法烽火在南三都麻斜燃起,法軍被迫遷署。
廣州灣總公署首遷坡頭
迫於廣州灣群眾義憤,法國侵略者無奈將廣州灣總公署從麻斜遷出,移至坡頭。並在三甲祠周圍建立廣州灣總公署大樓、兵營、醫院(現坡頭鎮人民政府大院內),法文學校(現坡頭小學大院內)和法國公局(現坡頭衛生院舊址)。當時坡頭民團在三甲祠成立“民眾自救會”,使坡頭在這十年時間內,同時存在侵略與反侵略的司令部。抗法烽煙聚起,1902年的一天,“民眾自救會”在三甲祠集中,半夜出發掘斷溝尾橋和冷塘涵洞,致使法國侵略者公路交通斷絕。
法海軍肆意登陸海頭汛
法國侵略者為了進一步擴張,以達到他們侵佔整個雷州半島乃至海南島的計劃。1898年6月19日,巴勘葛號、襲擊號、獅子號三艘法國戰艦在雷州府遂溪縣海頭汛(現湛江市霞山區)登陸,法軍500名士兵迅速佔領海頭汛炮台,在登陸點大榕樹掛起法國旗,築金雞紀念碑,建兵營,打平樂、攻南柳。法國侵略者佔領廣州灣后,到處燒殺掠奪。據光緒廿四年《知新報》第106冊《廣州灣近事匯志》載:“法軍登陸后被其污淫暴虐者不可勝數。有不從者,則以死處之。附近土人,恨之入骨。”光緒廿四年七月十一日《昌言報》載:“(法人)直至遂溪縣屬海頭汛登岸豎旗,奪民牛馬。又因該處之民,不賣食物,大怒入市,捉鄉民十人至船。”法軍佔領硇州島、東海島和廣州灣村坊等地后,並在海頭、沙灣等處建立兵營,駐兵增加到一千二百人,並加緊向遂溪縣內陸腹地進攻。法國侵略者的野蠻行為激起南柳、寶滿、黃略、文車、麻章、坪石等地群眾強烈憤恨,紛紛揭竿而起,進行反抗法帝鬥爭。
廣州灣總公署被逐出坡頭
法租界廣州灣總公署於1909年7月14日在坡頭的總部舉行佔領廣州灣10周年和法國國慶大會。總公使柯德馬夫婦和東營、西營各營營官、各區公局長全部列席。法國國防軍(紅帶兵)、保安隊(藍帶兵)和警察(綠衣兵)列隊兩旁,會場布滿三色法國旗,會場外設置一些侮辱當地華人的娛樂節目:“打沙煲”、“爬竹桿”等。三甲祠指揮部組織民眾自救會打爛沙煲,使沙煲內滿身屎尿的白鴨飛出,然後搶上主席台,並拔下法國國旗擦屎尿,新聞記者欲拍照,被柯德馬禁止。當地群眾萬人齊呼“打倒法帝國主義!”“廣州灣總公署滾出坡頭!”等口號,聲浪此起彼伏,震耳欲聾,氣勢有如山崩地裂之勢。坡頭人民堅持反帝鬥爭,一浪高於一浪。1912年端午節,坡頭農工商會各界代表又在三甲祠召開決定各行業於農歷五月十四日開始總罷市,驅逐廣州灣總公署。後來法帝不得不於同年將廣州灣總公署遷至“西營“。
廣州灣總公署“西營”告終
法帝為擴大侵略和被坡頭當地抗法力量所威迫,在其登陸的海頭汛地域將坡頭廣州灣總公署於1912年遷往“西營”,其後於1925年建築廣州灣總公署大樓(位於現海濱一路)。法租界政府以此大樓作為圖謀侵略南中國擴張營盤的總部所在地,一直延續至1945年9月21日。法帝在廣州灣統治了47年之久。在統治時期內法國侵略者一直遭到高雷兩地人民(遂溪、吳川)的強烈憤恨和抗擊,軍心俱下,難以統治廣州灣。
1945年,隨著抗日戰爭勝利,我國政府陸續接收各地的外國租借地。當時的國民政府外交部次長吳國禎與法國政府駐華大使館代辦戴立堂於中華民國十八年八月十八日(1945年8月18日)在重慶簽署“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與法國臨時政府交收廣州灣租借地專約”。並規定中法兩國由中國外交部與法國駐華大使館各派一名代表組建中法混合委員會。其任務是協助當地當局,處理關於交收行政之一切緊急問題,採取一切必要步驟,給法國之文武人員,得在良好之狀況下,遣回本國。至此法租界廣州灣總公署大本營劃上了句號,結束了它的47年的侵略統治歷史。廣州灣比香港早52年,比澳門早54年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保護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第一人”
法國公署館舊址.
法國公署館舊址.
位於海濱路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1903年建成,是法國在中國的廣州灣租界的統治機關駐地。1943年至1945年為廣州灣日本佔領軍軍部。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同年9月21日,中華民國政府收回廣州灣建湛江市,市政府駐此。1949年湛江市解放后,市人民政府亦曾在此辦公。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建築3層(含地下室),總面積1902平方米,有鮮明的近代西式建築風格。
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這座既具特殊風格,又有很特殊經歷的建築物,如果不是原文化局局長祝宇鐵了“犯上”的決心,進行一年多的據理“鬥爭”,制止某單位拆除興建宿舍的行為,市民今天再也看不到見證廣州灣——湛江市百年滄桑歷史的一個古建築物。
解放時在市委工作的 祝宇[圖]
時間追溯至1985年,為保護這一歷史遺址,祝宇承受著巨大壓力。他頂住上面以兩次書面和3次電話下令拆除的通知,遭受上級有關部門多次指責。某部門領導說:“這是什麼文物,有什麼價值?又不是革命遺址,這是恥辱標誌。”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正面)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正面)
勸告祝宇不要頂住不辦,並以扣下市歌舞團排練場經費來威脅。但祝宇以保護文化遺產的獨到眼光,寧願被撤職也要保護好這座歷史文物。1986年春節年初四,市某領導找他談話,嚴厲批評他為什麼不同意拆除?他旗幟鮮明地表示:“這座古建築是湛江歷史見證,是文物。我作為文化局的領導,不堅持保護這座建築物,是失職,是對歷史不負責任,也對不起人民,將來子孫後代會罵我們的。”這回答充分體現了一個共產黨員從政的風骨。為保護這一文物建築,他覺得單文化局很難頂住從上面來的壓力,於是又以過人的智慧,爭取省的支持。請時任市博物館館長阮應祺立即以市文管會的名義,起草保護這一文物的報告。祝宇親自簽發,以快件呈報省文管會。
1986年9月7日某工程隊不顧文化局的反對,在某領導支持下,恣意動手拆公使署的附屬建築物值班室,進而要拆除公使署舊址。在這千鈞一髮之際,省文管會“同意市文管會意見,這是一座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應作為文物保護”的批複文件當天下達,這可真是挽救公使署舊址命運的“及時雨”。
但按程序省有關部門的批示,還得當地領導認可才行。祝宇當天正在主持一個會議,分不開身,他叮囑時任副局長的丁映茜無論如何都要找到市長簽批。丁映茜為此事上演一場“跟蹤追擊”市長的一幕。當時市長參加一位老同志遺體告別儀式,文化局的車開到殯儀館,市長的車已開出返回市政府的路上,丁映茜的車忙掉轉頭,盯住市長的車緊緊跟隨。市長的車剛開進市府大院停下,丁映茜截住市長說:“請領導閱處,十萬火急!”,把工程隊正在拆除公使署舊址的情況向市長作了彙報,並把省文管會批複件呈上。市長閱后乾淨利落地在文件上籤署:“同意作為文物保護,任何單位不得拆掉”,公使署舊址才得以保存下來。
彈指一揮間,20多年過去了,公使署舊址成為進行現代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文物。1993年祝宇從文化局局長的崗位上離休。
撫今追昔,近日他和愛人散步到法國公使署舊址跟前,他深情地對老伴說:“這是湛江歷史的見證物,我不能不保護它。保護國家文物,每個市民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不能忘記歷史!”
離休后的祝宇耕耘不輟
離休后的祝宇耕耘不輟
同樣我們也不會忘記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第一保護人的名字——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