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中玉

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

潘中玉,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吉林長嶺人,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潘中玉曾任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20年8月,潘中玉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2020年,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潘中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96年10月,潘中玉任吉林省計劃委員會國民經濟綜合處副處長。
1996年12月,潘中玉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副處長。
潘中玉參會
潘中玉參會
2000年10月,潘中玉任吉林省政府金融辦公室銀行證券保險處處長。
2004年12月,潘中玉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副書記。
2005年4月,潘中玉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紀委書記。
2008年5月,潘中玉任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6年6月,潘中玉任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人物事件


2019年10月,潘中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6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潘中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潘中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並領取獎金;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未按規定管理、使用省養老服務產業基金,違規發放貸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潘中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潘中玉參加活動
潘中玉參加活動
2020年7月1日,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潘中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