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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
歷史學、考古學定義
文明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文明是以文字的發明,單偶制家庭的確立和階級的產生為標誌的,是人類或達到智慧水平之形式的存在形式和存在狀態,是指一切具有較高文化水平的存在形式。文明是人類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所逐步形成的思想觀念以及不斷進化的人類本性的具體體現。是人類開始群居並出現社會分工專業化,人類社會雛形基本形成后開始出現的一種現象。是較為豐富的物質基礎上的產物,同時也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基本屬性。
文明是人類發展史上的特殊階段,是人類脫離動物界後進一步脫離了原始野蠻狀態的階段。我們從考古學上怎麼來判斷呢?考古學發現和研究古代的物質遺存,現在我們主要依靠考古來論證文明起源,就需要在考古方面找到文明的標誌。這不只是中國考古學的問題,也是一個世界考古學的普遍問題。對於考古學中的文明標準,國際上現在有一些通行的標準,這些標準是外國學者在考古工作中提出的,是不是完全適合中國的情況,當然還需要進一步考慮,可是直到今天為止,我們國內學術界還是使用這樣的標準。
我在這裡向大家介紹一下這些標準是怎麼出現的?這些標準得以流行是由於一本很流行的書。這本書1968年出版,作者格林·丹尼爾是英國學者,長期擔任劍橋大學考古學系主任,他主要研究歐洲考古,而他還研究考古學的歷史,擔任過世界考古學史會議的主席。他寫了一本書叫《最初的文明》,副標題是“文明起源的考古學”,書雖然很小,可是很流行,成為西方國家考古學生的必讀書,不單在英國出版,美國等一些地方都有版本。就是這本書把剛才說的考古學上通行的文明標準普及到了全世界。其實這些標準並不是由丹尼爾提出的,我們仔細讀一下他的書就知道,這是在1958年美國芝加哥大學東方研究所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提出的。芝加哥大學東方研究所在近東考古和歷史方面的研究是很權威的,這個研究所當時召開了一個“近東文明起源學術研討會”,會上有一位學者叫克拉克洪,他提出了文明的三條標準,而後經丹尼爾補充,通過《最初的文明》一書在全世界得到了普及。
這三條標準是什麼?第一條標準就是要有城市,就是發掘出的遺址中應該有城市,如果都是原始的小聚落是不行的,要有城市,也就是要有城市和鄉村的對比和差別。這個標準還有量的限制,作為一個城市要能容納五千人以上的人口。第二個條件是文字,沒有文字的文明很難想象,因為沒有文字的發明,人類的思想文化的積累就不可能存留和傳播。第三個條件是要有複雜的禮儀建築,什麼叫複雜的禮儀建築呢?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建築物不是為了一般生活需要而建造的,而是為了宗教的、政治的或者經濟的原因而特別建造的一種複雜的建築。比如說古代埃及的金字塔,任何人去參觀,站在金字塔前,對著獅身人面像,都會感覺到這是一種文明,這是沒問題的。你不能說它是原始的,還是處在蒙昧、野蠻的狀態,因為金字塔是墳墓,如果僅為了一般需要,無論如何也不需要建造這樣大的建築。它之所以被建造,是因為要尊重法老,使法老的神靈可以永存,這就代表了文明時代的階級分化和統治。
由克拉克洪歸納提出、經過丹尼爾推廣的考古學上的文明標準,就是這三條。他們說,由於古代遺留的信息很少,只要有兩條就夠了,而在兩條裡面,文字是不可缺的,有了文字再有其他的一種,就可以認為是文明社會了。這個看法傳到東方,不管是在日本還是中國,學者都覺得有點不夠,提出來最好再加上一條,就是冶金術的發明和使用。現在在我們國內,冶金術被普遍認為是一個標準,那麼我們就有四條標準了。當然,這些標準是不是真正適合我們中國古代的歷史狀況,我看將來還可以討論研究。——《李學勤:輝煌的中華早期文明》
也就是說格林·丹尼爾文明判斷標準的基本要求有:
一:必須要有文字,無文字則不具備判定其為文明的基本資格。
二:必須要有複雜的禮儀建築“或者”容量為5000人以上的城市。
一:少數輝煌文明本身並沒有文字,且文字判定標準苛刻困難。
二:“複雜的禮儀建築”這一標準並無嚴格定義,難以判定。
先說第一條,假若以文字為文明判斷標準的基本原則,那麼瑪雅文明的繼承者——印加文明第一個就要被排除。雖然印加文明曾經十分輝煌(人口曾達1000萬),古都馬丘比丘更是讓世界所驚嘆,是毋庸置疑的古代文明。但是到目前為止印加都沒有發現文字的痕迹。這是個沒有文字的輝煌文明。根據西班牙殖民者的早期見聞,印加人僅僅用“結繩記事”的方法來記載某些宗教祭祀含義,很顯然,結繩記事作為原始社會末期出現的具有與文字類似作用的東西,是完全算不上“文字”的。
第二,格林·丹尼爾所規定的 複雜的禮儀建築一標準並沒有進一步詳細的說明。禮儀建築好判定,但是達到什麼程度才能算“複雜的”呢?是獅身人面像的程度還是普通墳墓都可以的程度?這個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金屬冶鍊技術、青銅冶鍊技術、社會階級的出現、等等都被部分學者當做文明判斷標準的一種。其內容和具體定義都各有不同。但是人類文明並不能用一兩個定義便很好劃分,這是肯定的。
比如說 青銅冶鍊技術這一文明判斷標準,雖然世界上大部分文明都獨立的或受其他文明影響下掌握了青銅冶鍊技術,但瑪雅文明卻至死也未掌握青銅冶鍊技術。其日常生活所用皆為金銀,僅有的少量青銅也是拿自然界存在的合金打磨而成,並非冶鍊。
再比如說 社會階級的出現這一文明判斷標準。本身就難以找到確切信息加以考證,社會階級並非實體(雖然有少數實體文物加以佐證),且社會學上“群體”“階層”“階級”三級劃分本身就層次相錯,多有交集。即便是我們清楚了解的工業革命時代,其各種階級的出現都難以定義。更何況是僅根據考古及少量文獻記載的古代甚至史前。
故總的來說,考古學及歷史學上的文明判斷標準雖各有其理,皆能評述一面。但若真想找到一個放之天下皆準的標準基本沒可能。